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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國家安全知識産權對外轉讓行為將進行審查

2018-03-30 07:46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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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知識産權對外轉讓有關工作辦法(試行)》
涉及國家安全知識産權對外轉讓行為將進行審查

記者29日從國家知識産權局獲悉,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了《知識産權對外轉讓有關工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對技術出口、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等活動中涉及國家安全的知識産權對外轉讓行為進行審查。審查類型包括專利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植物新品種權等知識産權及其申請權。轉讓行為包括權利人的變更、知識産權實際控制人的變更和知識産權的獨佔實施許可等三種主要情形。審查內容包括知識産權對外轉讓對我國國家安全和重要領域核心關鍵技術創新發展能力的影響。

據介紹,《辦法》明確了兩種審查工作機制。一是對於技術出口中涉及國家安全的知識産權對外轉讓審查,按照知識産權的不同類型進行歸口管理,由相應的國家主管部門按照職責進行審查。二是對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中涉及的知識産權對外轉讓審查,由相關安全審查機構根據擬轉讓的知識産權類型,徵求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意見,並按照有關規定作出審查決定。

“建立完善知識産權對外轉讓審查機制,是維護國家安全和創新發展能力的重要舉措。”國家知識産權局保護協調司司長張志成介紹,《知識産權對外轉讓有關工作辦法(試行)》是黨中央、國務院從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要求出發,對知識産權工作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在2018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上已經獲得審議通過,體現了中央對知識産權工作的高度重視,對我國進一步強化知識産權創造、保護、運用,加快建設知識産權強國,具有重要意義。(記者 袁于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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