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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牢科研誠信的基石

2018-06-02 07:42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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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牢科研誠信的基石
——科技部有關負責人解讀《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

根治科研誠信缺失頑疾有了“重典”。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對進一步推進科研誠信制度化建設等做出部署。

《意見》以優化科技創新環境為目標,以推進科研誠信建設制度化為重點,以健全完善科研誠信工作機制為保障,堅持預防與懲治並舉,堅持自律與監督並重,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嚴肅查處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為建設世界科技強國奠定堅實的社會文化基礎。

人無信不立,國無信則衰。科技部政策法規與監督司司長賀德方説,近年來,我國科研誠信建設在工作機制、制度規範、教育引導、監督懲戒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整體上仍存在“短板”和薄弱環節,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時有發生。

創新是國家命運所繫,是發展形勢所迫,是世界大勢所趨,而科研誠信則是科技創新的基石,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現世界科技強國目標的重要基礎。賀德方説,《意見》進一步明確科研誠信建設的總體要求、工作機制等,對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切實解決制約科研誠信建設突出問題,鼓勵科研人員潛心研究、勇攀科學高峰,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意義重大。

比如,《意見》明確,嚴肅查處嚴重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自然科學論文造假監管由科技部負責,哲學社會科學論文造假監管由中國社科院負責。賀德方説,以前出現違背科研誠信的事件不知道該找誰,《意見》加強頂層設計、統籌協調,構建了一套責權明晰的責任機制,並明確從事科研活動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是科研誠信建設第一責任主體,查處科研誠信失信行為有了依據和落腳點。

《意見》同時明確,建立終身追究制度,依法依規對嚴重違背科研誠信要求行為實行終身追究,一經發現,隨時調查處理。“堅持零容忍,保持對嚴重違背科研誠信要求行為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嚴肅責任追究,不讓任何人因為失信造假而獲益,這是此次《意見》的一大亮點。”賀德方表示。

具體如何落實?《意見》指出,將科研誠信建設要求落實到項目指南、立項評審、過程管理、結題驗收和監督評估等科技計劃管理全過程。推進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度,強化科研誠信審核,將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狀況作為參與各類科技計劃的必備條件,對嚴重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責任者,實行“一票否決”。

“讓失信者寸步難行,這是《意見》制定的初衷。現在科技部已經將良好的科研誠信狀況作為科研人員申請項目的必備條件,表現良好的才能承擔項目,否則就取消資格。”賀德方説,前不久在重點項目申報中,就有科研人員因科研誠信審核沒過關而“落榜”。隨著科研誠信信息系統的構建,一旦科研人員進入“黑名單”,今後不只是在一個部門拿不到相關項目,即便在其他部門也很難申請到項目。

賀德方介紹,根據《意見》,科技部還將建立學術期刊預警機制,支持相關機構發佈國內和國際學術期刊預警名單,並實行動態跟蹤、及時調整。將罔顧學術質量、管理混亂、商業利益至上,造成惡劣影響的學術期刊,列入“黑名單”。對在列入“黑名單”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論文,在各類評審評價中不予認可,不得報銷論文發表的相關費用。

“當然,對科研人員誠信查處一定要本著實事求是、慎之又慎的原則,如果經調查確實存在明顯違反行為,將堅決處置。但同時也要尊重科學研究靈感瞬間性、方式隨意性、路徑不確定性的規律,允許科學家自由暢想,合理設定評價週期。”賀德方表示。(記者 沈慧)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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