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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公共安全體系推進城市平安建設

2018-08-12 08:08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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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安全是國家整體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基石,也是衡量和檢驗政法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今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意見》強調,要“健全公共安全體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會治理格局”,這是在新的歷史時期,正確分析判斷城市安全出現的新情況而提出的重大任務。

在新形勢下,進一步健全公共安全體系,應從以下八個方面增強平安建設工作的針對性、主動性、有效性,以有效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構建城市安全源頭治理防控體系。充分發揮黨和政府社會動員能力強的傳統優勢,建立完善黨委和政府主導、單位和社區及社會組織協同、廣大群眾積極投入的新型社會動員機制。建立以社會參與為核心的多元合作治理機制,既要立足職能部門的職責,又要跳出部門本位立場,以部門工作聯動為重點,形成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同執法、合力治理的工作格局,將各部門職能進行無縫隙銜接,形成城市安全科學高效源頭治理的機制。

強化安全事件防範管理。要深入貫徹落實源頭治理的戰略思想,將工作重心放在防範與管理上。積極排查化解涉及弱勢群體的各種社會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教育和引導社會公眾理性面對、正確解決問題;加強居委會、社區服務組織等社會機構建設,充分發揮其在調解家庭成員矛盾、化解鄰里糾紛、消除社區安全隱患等方面的作用;避免因小矛盾、小問題無法得到妥善解決而不斷激化,進而成為危及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加強對特殊人群的心理疏導和應急心理干預,幫助陷入困境的社會成員重塑生活信心,走出心理困境,避免因絕望走上報復社會的犯罪道路。

深入開展研判預警。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基於警情常量分析的分級預警、治安警戒線等常態化管理制度,針對勞資糾紛、徵地拆遷等重點領域及重點問題、重點對象,進行全面、徹底、細緻滾動排查,努力獲取預警性信息,全面收集、掌握不穩定因素,實現對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有效預警;對已發生的糾紛或排查出的隱患列出清單,以臺賬、統計表、信息、階段性的情況分析報告等形式,向黨政部門彙報;加強對矛盾糾紛情況的綜合研究,定期召開矛盾糾紛排查聯絡員會議,加強已出現矛盾糾紛的研究分析並預測可能出現的情況,早作預防;堅持滾動排查各類治安高危人口,積極探索積分預警、風險評估和動態管控措施,加強日常管控,逐人落實管控措施,嚴防個別極端事件發生。

切實維護重點公共場所安全。重點公共場所的安全是城市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要著力提升重點目標和場所的防範能力,建立全覆蓋的社會面治安管控體系,加大對中小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青少年活動中心以及醫院等重點場所的安全保衛,以及對車站、碼頭、機場、地鐵、廣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巡防安檢。在強化專業力量公共場所反恐防暴的同時,要調動基層組織、社會力量聯合協同防範。積極開展群防群治工作,組織城管、清潔工等隊伍,組建壯大志願者隊伍,利用政府和社會力量相結合的方式,組建一張強大的全面監督防範公共安全問題的防護網,並強化防護器材配備,加強培訓,提高防範技能。

健全幫扶弱勢群體機制。建立健全心理干預機制,積極開展心理疏導,實施心理矯正,有效預防違法犯罪和個人極端事件發生,特別是對輟學、無業、流浪乞討、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等青少年群體,要落實教育關懷管理措施,加強對失范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構建青少年違法犯罪預防教育和改造體系;對精神疾患人員、吸毒人員等重點人群有針對性地落實教育管理措施,加強服務救助;逐步建立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完善社會援助機制,促進被害人的心理恢復與正常生活回歸;加大對無業、失業、刑滿釋放、重病、染毒、艾患等弱勢群體的職業培訓力度,解決就業難、生活困難等實際問題;探索建立弱勢群體危困專項救濟救助基金,對家庭經濟條件窘迫、生活困難,身處危難,置身矛盾糾紛可能引發其他不穩定事端的弱勢群體,給予必要救濟補助;穩步開展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減少、杜絕因精神病人肇事肇禍引發的刑案。

完善治安重點區域管理。進一步完善滾動排查、掛牌整治、督查督辦、明察暗訪等工作機制,著力解決一些區域和行業突出治安問題和安全隱患。開展轄區治安複雜區域和治安突出問題的專項整治工作,凈化治安環境;集中清理整治治安高危人口易於落腳的工地、窩棚、爛尾樓等地點,加強車站、碼頭、集貿市場等場所以及搬運、收舊、營運、娛樂服務等行業的治安管理;對安全隱患突出、消防問題嚴重、違法犯罪高發的區域,要定期進行排查,及時開展專項整治;對食品安全、制假售假、非法傳銷、網吧、娛樂場所等進行滾動式日常巡查,推行網格化、精細化管理,消除安全隱患;在重點時段要加大對車站、碼頭、文化廣場、城郊接合部內街小巷等重點部位,以及酒吧、KTV等重點場所的巡邏和防控力度,提高見警率和管事率,增強巡防震懾效應。

增強維穩工作主動性。注重與群眾的溝通交流,定期與居民業主代表開會,收集群眾意見,並向廣大居民通報社區治安情況,解釋相關政策,化解群眾疑慮,積極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暢通群眾訴求渠道,搭建溝通平臺,認真收集整理和分析研判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難點問題;深入開展社會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掌握影響社會治安形勢的問題和隱患,認真匯總梳理和登記造冊,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抓好勞動監察日常巡視檢查、群眾舉報專查、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排查爭議隱患,重點監察勞資糾紛多發的建築、飲食和勞動密集型企業,根據其違法違規程度的不同,分別實施教育、口頭警告、責令限期整改等措施,敦促企業依法用工,減少違法成本;加強勞動糾紛應急處理能力建設,加強勞動保障監察網絡化應急服務平臺建設,強化值班制度,加強預警預測、信息處理與監控,關注企業的工資發放和生産、生活環境,及時發現各種矛盾糾紛苗頭和不穩定因素,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一旦發生企業因增加待遇等訴求停工事件的,主動介入協調,全力疏導矛盾,避免事態擴大。

加強對危險品和違禁品管理。健全危險品和違禁品的立法及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違禁品管理,建立權責清晰的危險品安全監控制度;增加對危險品倉庫建設的投入;對於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具有危險性的普通物品,嚴格實行實名購買登記制度;嚴格落實買賣、生産、運輸、儲存、使用等各環節的審批備案制度,並定期開展隱患排查。

(作者:黃淑娥,係廣東警官學院治安係副教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邊雋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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