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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債為何納入社融統計?——訪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社會數據研究中心主任

2018-10-19 07:52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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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今年9月份起,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如何看待這一統計口徑的變化,《經濟日報》記者就此採訪了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社會數據研究中心主任許憲春。

記者:近期央行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請問什麼是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其在金融市場是如何運作的?

許憲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是指地方政府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如土地儲備、收費公路、棚改等)發行的、約定一定期限內以公益性項目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還本付息的政府債券。從債券投資者看,主要為金融機構。從運作模式看,專項債券不納入財政赤字,歸口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不屬於一般公共預算。

截至2018年9月末,全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餘額7.18萬億元,其中9月份新增7389億元,比上年同期多4872億元。

記者:如何看待此次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您認為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是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反映嗎?

許憲春:首先,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反映了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用途是有現金流的公益性建設項目(收費公路、軌道交通、棚改等),大多為金融機構持有,反映了金融對經濟建設的資金支持。根據國民經濟核算“概念與實質並重”的處理方式,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具有合理性。

其次,當前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更能全面反映金融對實體經濟的資金支持。社會融資規模指標自2011年推出以來,在金融宏觀調控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金融創新迅速發展,相關金融制度安排變化加快。因此,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為進一步全面反映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有必要對社會融資規模統計作出調整。今年8月份以來,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進度加快,對銀行貸款、企業債券等的接替效應增強,是在銀行貸款、企業債券之外對實體經濟提供的融資支持,將其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更能全面反映金融對實體經濟的資金支持。

再次,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符合國際“廣義信用”統計理念。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後,為適應系統性金融風險測度和宏觀審慎管理需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建立了“廣義信用”統計框架。IMF的“廣義信用”統計框架比較寬泛且具有靈活性,融資方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非金融性公司、住戶和為住戶服務的非營利機構、非居民部門。IMF同時建議各國根據實際需要制定相應的統計指標。國際清算銀行(BIS)和歐洲中央銀行(ECB)均開展了與“廣義信用”相對應的統計。我國的社會融資規模是在國際“廣義信用”理念下建立起來的,同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操作和宏觀審慎管理需要,著重關注金融為實體經濟提供的資金支持。

記者:如何理解“概念與實質並重”?

許憲春:社會融資規模的統計原則與IMF貨幣及金融統計、最新的國民核算框架(2008年SNA)是一致的。“概念與實質並重”是2008年SNA中的統計核算原則之一,體現了統計信息的真實與公允。“實質”一般是指核算業務的經濟實質,“概念”一般是指核算業務的法律形式。2008年SNA認為,在統計核算時,不僅要注意概念,也要注意實質,而且實質應優先於概念。此外,從聯合國關於國民經濟核算的最新標準看,無論是從事物質生産還是非物質生産,都屬於創造GDP的部門。也就是説,國民經濟核算中實際上更加注重從事的是生産活動還是非生産活動。我國現行國民經濟核算也是如此處理的。因此,當前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加快,對銀行貸款、企業債券等的接替效應增強,是在銀行貸款、企業債券之外對實體經濟提供的融資支持,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宜採用“概念與實質並重”的處理方式,以清晰合理地體現經濟金融活動之間的關係。(記者 陳果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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