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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積極的就業政策,確保就業形勢穩定

2018-12-05 15:25 來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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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是在當前國際經濟格局調整,外部環境不確定性增加,國內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經濟轉型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條件下,為保持就業局勢穩定,推動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目標,制定出臺的重要政策措施。《意見》出臺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就業這個“最大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視,體現中央政治局會議對下半年經濟工作將“穩就業”作為“六穩”之首的決策部署,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中之重。《意見》的出臺是貫徹落實中央精神要求的具體舉措,是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穩就業工作部署的具體行動。《意見》是“就業優先戰略”在政策層面的具體體現,也是對我國積極就業政策的進一步豐富拓展,為做好下一步就業工作提供政策動力和工作抓手。

《意見》提出的主要政策內容可以概括為幾個方面:

一是扶持企業穩就業存量。通過加大企業穩崗補貼、失業保險費返還、加強對小微企業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對面臨暫時經營困難的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進行幫扶,以維持企業正常經營和用工穩定,不出現規模性的集中裁員減員,以保持就業規模和局勢穩定。

二是鼓勵創業擴就業增量。通過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創業載體建設,推動創業創新向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擴大就業容量。

三是加強培訓提就業能力。通過支持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開展失業人員培訓、放寬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擴大培訓範圍,加強對失業和下崗轉崗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提高他們的就業和職業轉換能力,應對經濟下行和結構調整可能帶來的失業風險,支持企業實現轉型升級、結構調整或生産經營轉換。

四是夯實保障兜就業底線。通過實行常住地失業登記和就業援助、落實失業保險待遇、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為可能遭遇失業風險的勞動者提供基本生活、醫療保險和公共服務支持,織密織實社會保障安全網,兜底民生底線。

五是強化責任重落實。《意見》明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統籌協調促進就業政策制定、督促落實、統計監測等工作,財政部要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保障促進就業政策落實到位等,同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由政府負責人牽頭、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結合本地實際和財力水平合理確定享受政策的困難企業範圍、突出重點幫扶對象、合理確定補貼等標準,確保各項政策儘快落地。《意見》同時明確要以實名制方式建立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在信息採集、辦事流程、資金保障等方面都作出明確規定。

相比過去,本次出臺的《意見》有許多“亮點”。主要表現在:

政策目標突出“穩”。就業是經濟的“晴雨錶”,更是社會的“穩定器”,要把穩就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為宏觀政策的優先目標。根據國家統計局所公佈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指標,前三季度我國就業形勢總體穩定。2018年1-10月,累計實現城鎮新增就業1200萬人,同比增加9萬人。10月份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為4.9%,與上月和上年同月均持平。三季度末,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136萬人,同比增加3萬人。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82%,降至10多年來低位。隨著今年以來國內外經濟環境的變化、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以及國內就業結構性矛盾帶來的就業壓力仍然存在,穩就業仍然是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內就業工作的突出重點內容。

政策內容重在“實”。本次出臺的《意見》,政策內容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創新性和可操作性,政策內容符合實際需要,政策要求明白清楚,資金渠道、規範標準、責任主體清晰明確。企業和老百姓能從中獲得實實在在的利好。《意見》將措施標準通過數字化進行了明確和細化,比如在加大穩崗支持力度方面,《意見》提出對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但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失業保險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標準的50%確定;再比如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等。這些內容都體現了《意見》的可操作性進一步得到加強,為地方相關部門做好就業工作提供了明確的指導意見。

政策對象範圍“寬”。《意見》在確定政策對象方面,抓住了未來可能失業風險點,比如將失業青年、就業困難群體、下崗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困難企業等重點群體,提供可操作性強的有效扶持措施。《意見》進一步擴大了部分政策覆蓋範圍,比如《意見》明確提出各地可因地制宜適當放寬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就業見習補貼範圍由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擴展至16-24歲失業青年,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調整至參保1年以上等。這可以讓更多的企業和勞動者享受到公共政策福利。

政策扶持力度“大”。一些政策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政策扶持力度。比如對符合申請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創業擔保貸款可申請額度有原來的10萬元提高到不超過15萬元。提出支持穩定就業壓力較大地區可以為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免費提供經營場地,支持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再給予生活費補貼、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的下崗失業人員給予臨時生活補貼等,同時明確大齡、殘疾、低保家庭等勞動者可在常住地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當地就業援助。

政策協作強調“合”。就業工作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經濟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意見》突出強調在做好就業工作方面要做好政策的協調落實,發揮各方面積極性。在政策主體上協調中央與地方、地方政府和各部門關係,要強調發揮企業、勞動者和高校及各類市場主體作用,《意見》提出支持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和符合條件的企業承擔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強調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引導勞動者樹立政策就業觀念。同時,還特別明確要發揮企業和勞動者等各方的社會責任,形成共同推進就業工作,保持大局穩定的合力。《意見》不僅進一步明確了相關扶持資金的列支範圍,同時將各類資金資源整合,互補促進,保證政策措施有效執行。比如《意見》提出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失業保險費的返還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各地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應優先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低費率的擔保支持、放寬的創業擔保貸款的貼息資金由地府財政承擔、困難企業組織開展的職工在崗培訓經費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由就業補助資金予以適當支持)、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以及從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由地方統籌納入就業補助資金等。

總的來看,當前我國就業形勢總體穩定,但在經濟運行穩中有變、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不確定不穩定因素增多的情況下,就業仍然面臨諸多挑戰。《意見》的出臺,體現了政府職能部門積極主動作為的責任擔當,也反映了我國在應對經濟風險、化解就業壓力方面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已經從“事後救火”轉向事前預警預防,能夠根據形勢變化和潛在風險進行未雨綢繆,進一步體現促進就業工作政策的前瞻性、超前性以及針對性。我們相信,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繼續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積極的就業政策,把“穩就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發揮各方積極作用,將各項促進就業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就能確保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就業目標任務完成和就業局勢持續穩定,實現更加充分和更高質量的就業。(作者係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副院長 莫榮)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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