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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等“一法兩條例”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2018-12-20 15:1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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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 題: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等“一法兩條例”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新華社記者

記者從交通運輸部獲悉,20日起,《公路法修正案(草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農村公路條例(徵求意見稿)》在交通運輸部網站全文刊載,向社會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公開徵求意見。就此記者採訪了交通運輸部有關負責人。

這位負責人介紹,近年來,隨著國家財稅體制、投融資體制等改革深入推進,收費公路發展的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面對新形勢,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降低過路過橋費用”的部署要求,經深化研究,交通運輸部形成了《公路法修正案(草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意見稿基於“用路者付費、差別化負擔”的理念,創新收費公路制度,促進收費公路控規模、調結構、降成本、防風險、強監管、優服務,使公路事業發展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公路法修正案(草案)》充分考慮不同公路用戶的需求,確立了“兩個公路體系”的發展思路,即未來公路發展堅持以非收費公路為主,適當發展收費公路。明確村道為公路的一個組成類別,將縣道、鄉道、村道統稱為農村公路,並明確了村道規劃的編制主體、責任主體以及規劃和命名編號等要求,為村道發展提供法律保障。此外,進一步規範了收費公路融資渠道。

他説,《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是對現行條例的繼承與發展,主要變化體現在七個方面:

一是提高收費公路設置門檻,規定今後新建收費公路必須達到高速公路技術標準,新建一、二級公路和獨立橋梁、隧道不得收費,車輛通行費收入無法滿足債務利息和養護管理支出需求的省份不得新建收費高速公路。

二是明確政府收費高速公路償債期限應當按照覆蓋債務還本付息需求的原則合理設置;經營性公路項目經營期限按照收回投資並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

三是按照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對現行條例規定的“統貸統還”進行了完善,將統借統還的主體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修改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將現行條例規定的“統一貸款、統一還款”修改為“統一管理”,將統借統還的範圍限定為“償債期屆滿的政府收費高速公路、經營期屆滿由政府收回的高速公路以及處於償債期的政府收費高速公路”。

四是政府收費高速公路債務償清的,按照滿足基本養護、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通行效率的原則,重新核定收費標準,實行養護管理收費,保障養護管理資金需要。

五是明確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確定因素,建立差異化收費、收費標準動態評估調整機制。

六是落實國務院推動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要求,調整了收費站設置的相關規定,推行不停車收費,逐步減少人工收費方式。

七是進一步加強對收費公路的監管,保障和提高服務質量。進一步規範完善收費公路轉讓行為,明確經營期屆滿後由政府收回納入統一管理的經營性公路以及對債務償還未做出妥善安排的政府收費公路,收費權不得轉讓。加強政府對收費公路技術狀態和通行服務水平的監管,明確和落實收費公路相關信息向社會公示的主體、內容、形式及相關責任。

這位負責人説,此次徵求意見的還包括新起草的《農村公路條例(徵求意見稿)》。條例確定了村道範圍,明確了縣級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完善了農村公路公共財政保障體系,推行農村公路工作目標責任制和績效管理,實行“先建後補”“以獎代補”等投資獎補制度,建立農村公路管理縣級、鄉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條例重點解決地方政府主體責任難以落實、農村公路資金難以保障、養護能力不足等問題。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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