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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專家回應“住宅建築
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2019-02-24 15: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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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24日電(記者 王優玲)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委託,2016年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在現行《住宅建築規範》的基礎上,牽頭承擔了《住宅項目規範》的起草任務。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組織國內14家建築設計、施工、研究、高校等單位組成起草組,經過兩年多的研編,目前已完成了《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2019年2月18日,包括該規範在內的38項工程建設規範一併公開徵求社會意見。

《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公佈後,其中第2.4.6條“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受到廣泛關注。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24日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對該條進行了解答。

該負責人説,“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這一條款的提出,主要考慮是從技術角度規範住宅面積的計算規則。在規範起草過程中,對國際國內住宅面積計算做法進行調研,按套內使用面積計算是國際通行做法,而我國住宅面積計算方式主要採用建築面積或套內建築面積。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提高標準國際化水平”要求,為了提高我國工程建設標準與國際通行做法的一致性程度,此次規範徵求意見稿中擬將住宅交易的面積統一按套內使用面積計算。

該負責人説,這一做法可以解決兩個方面問題:一是解決套內建築面積相同而住戶使用面積不同的問題。由於我國地域差異大、住宅結構類型多等因素,造成住宅墻體厚度不同,導致套內建築面積相同的情況下,而套內實際可使用面積不同。二是解決住戶使用面積不透明的問題。按套內使用面積進行計算易於住戶自行測量,實現“所見即所得”。而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在沒有專業支撐的情況下難以做到。可以説,從技術角度明確按套內使用面積交易,一定程度上有利於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該負責人説,標準公開徵求意見是標準化法規定的必要程序,對提高標準的科學合理性十分重要。《住宅項目規範》涉及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對此次徵求意見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一定會高度重視,認真對待,深入分析研究,加強協調溝通,修改完善相關內容,並做好進一步徵求意見和專家審查,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進行政策性、完整性、適用性和技術水平審核把關後,按程序批准發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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