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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就印發《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2019-02-25 18:30 來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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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技司、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教司有關負責人就
印發《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技司、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教司有關負責人就《意見》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答:一是黨中央、國務院對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確要求。2016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對全面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指出了明確方向,提出了具體要求,強調要“力爭通過3年時間,基本完成工程、衛生、農業等職稱系列改革任務”。

二是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對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1986年,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建立了工程技術職務聘任制度。該制度在提高工程技術人才能力水平、調動工程技術人才積極性、加強工程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我國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和工程技術人才隊伍結構的不斷優化,現行的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已經不適應社會發展的新要求,亟需改革和完善。

三是實施人才強國戰略、製造強國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對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來,為充分激發工程技術人才創新潛能,加快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培養造就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工程技術人才隊伍,迫切需要全面改革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更好地發揮職稱評價的“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

問:《意見》起草出臺的過程是怎樣的?

按照中央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2017年初,兩部啟動了工程系列職稱制度改革意見起草工作。通過廣泛開展書面和實地調研,多次開展專家論證,聽取意見建議,形成了《意見》徵求意見稿。2018年10月,《意見》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名義徵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的意見,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從徵求意見情況看,各方認為,《意見》突出問題導向,聚焦創新能力提升,改革措施針對性較強,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符合工程技術人才實際。本著儘量吸收、充分採納的原則,兩部對文稿進行了修改完善,再次徵求了有關部門和業內專家意見。2019年2月,《意見》完成兩部審簽程序後正式印發。

問:《意見》在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方面有哪些突破?

在《意見》起草過程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聚焦工程技術人才評價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針對性改革舉措。

一是健全制度體系。增設正高級工程師,完善職稱層級,擴展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空間。實現與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制度的有效銜接,實行職業資格考試的專業,不再開展相應層級的職稱評審。實行評審專業動態調整,促進評審專業設置與國家戰略需求和産業發展同步。打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搭建兩類人才成長的立交橋。

二是完善評價標準。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重點考察工程技術人才的職業道德,對學術不端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分專業領域完善評價標準,以能力、業績論英雄。化學歷、論文、獎項要求,科學引文索引、論文數量和影響因子等作為評價參考,突出對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的評價,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可“一票決定”。

三是創新評價機制。建立以同行專家評議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注重社會和業內認可。對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程技術人才,採取“定向評價、定向使用”方式。對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引入國際同行評價。突破關鍵核心技術、作出重大貢獻的工程技術人才,採取“直通車”方式直接申報評審正高級職稱。

四是實現與人才培養使用等制度的有效銜接。獲得工程類專業學位可提前參加職稱評審,在相應職業資格考試中縮短工作年限要求或免試部分考試科目;充分發揮企業等用人主體作用,促進評價標準與使用標準深度融合。

五是進一步下放職稱評審權限。逐步將工程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權下放到工程技術人才密集、技術水平高的大型企業、事業單位;鼓勵具備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開展自主評審,評審結果實行備案管理。

六是加強工程師國際互認。按照《華盛頓協議》框架規則,以國際工程聯盟、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等國際組織為平臺,參與國際工程師標準制定,加強工程技術人才國際交流,加快工程師資格國際互認。

問:對《意見》貫徹落實有哪些要求?

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涉及廣大工程技術人才的切身利益,改革工作敏感複雜,社會關注度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持續做好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確保改革平穩順利推進。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等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政策制定、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明確職責分工,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二是狠抓改革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配套辦法,細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預案,及時解決改革過程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確保各項改革政策落地見效。

三是加強宣傳引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做好政策解讀,合理引導改革預期,引導廣大工程技術人才參與改革、支持改革,營造有利於改革的良好氛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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