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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反恐、去極端化鬥爭與人權保障

2019-03-18 10:1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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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8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8日發表《新疆的反恐、去極端化鬥爭與人權保障》白皮書。全文如下:

新疆的反恐、去極端化鬥爭與人權保障
(2019年3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目錄

前言

一、新疆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在新疆的由來

三、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行為嚴重踐踏人權

四、依法嚴厲打擊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

五、堅持把預防性反恐放在第一位

六、探索出反恐、去極端化的有益經驗

七、積極參與反恐國際交流與合作

結束語

前言

恐怖主義是人類社會的公敵,是國際社會共同打擊的對象。恐怖勢力通過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肆意踐踏人權、戕害無辜生命、危害公共安全、製造社會恐慌,嚴重威脅世界和平與安寧。極端主義思想的滲透與蔓延極易催生暴力恐怖行為,對人們享有各項人權直接構成威脅。中國政府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對任何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組織策劃實施恐怖活動,侵犯公民人權的行為,依法嚴厲打擊。

一段時間以來,中國新疆地區深受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暴力恐怖勢力(以下簡稱“三股勢力”)的疊加影響,恐怖襲擊事件頻繁發生,對各族人民生命財産安全造成極大危害,嚴重踐踏了人類尊嚴。面對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現實威脅,新疆採取果斷措施,依法開展反恐怖主義和去極端化鬥爭,有效遏制了恐怖活動多發頻發勢頭,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族人民群眾的生存權、發展權等基本權利。

中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是中國的憲法原則。中國新疆的反恐怖主義和去極端化鬥爭,是國際社會反恐怖鬥爭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全符合聯合國打擊恐怖主義、維護基本人權的宗旨和原則。

一、新疆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新疆地處中國西北,位於亞歐大陸腹地,面積166萬多平方公里,與蒙古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8個國家接壤。新疆自古就是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匯、多宗教並存的地區,是東西方文明交流的重要通道,著名的“絲綢之路”在此將古代中國與世界聯絡起來。在悠久的歷史進程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居、共學、共事、共樂,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

新疆自古就是中國領土。包括新疆天山南北的廣大地區古稱西域,早在先秦時期就同中原地區保持著密切聯絡。隨著秦、漢兩個統一的封建王朝的建立,多民族大一統成為中國歷史發展的主脈,新疆地區始終在中國統一多民族國家格局下發展。公元前60年,西漢在新疆地區設立西域都護府,標誌著新疆地區正式納入中國版圖。公元123年,東漢改西域都護府為西域長史府,繼續行使管理西域的職權。三國曹魏政權繼承漢制,在西域設戊己校尉。西晉在西域設置西域長史和戊己校尉管理軍政事務。隋代,結束了中原長期割據狀態,擴大了郡縣制在西域的範圍。唐代,中央政權對西域的管理大為加強,先後設置安西大都護府和北庭大都護府統轄天山南北,于闐王國自稱唐朝宗屬,隨唐朝國姓李。宋代,西域地方政權與宋朝保持著朝貢關係,高昌回鶻尊中朝(宋)為舅,自稱西州外甥。喀喇汗王朝多次派使臣向宋朝朝貢。元代,設北庭都元帥府、宣慰司等管理軍政事務,加強了對西域的管轄。明代,中央政權設立哈密衛作為管理西域事務的機構。清代,清政府平定準噶爾叛亂,中國西北邊界得以確定。此後,對新疆地區實行了更加系統的治理政策。1762年設立伊犁將軍,實行軍政合一的軍府體制;1884年在新疆地區建省。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新疆和平解放。1955年成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新疆經濟社會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進入歷史上最好的繁榮發展時期。儘管新疆地區歷史上曾出現過一些王朝、汗國,但它們都是中國疆域內的地方政權形式,都是中國的一部分,從來不是獨立國家。新疆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容置疑。

新疆地區歷來是多民族聚居地區。從古至今,新疆地區一直生活著很多民族,各民族遷徙往來頻繁。最早開發新疆的是春秋戰國時期生活在天山南北的塞人、月氏人、烏孫人、羌人、龜茲人、焉耆人、于闐人、疏勒人、莎車人、樓蘭人、車師人等。秦漢時期的匈奴人、漢人、羌人,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鮮卑、柔然、高車、嚈噠、吐谷渾,隋唐時期的突厥、吐蕃、回紇,宋遼金時期的契丹,元明清時期的蒙古、女真、党項、哈薩克、柯爾克孜、滿、錫伯、達斡爾、回、烏孜別克、塔塔爾族等,每個歷史時期都有不同民族的大量人口進出新疆地區,都是新疆的共同開拓者。至19世紀末,已有維吾爾、漢、哈薩克、蒙古、回、柯爾克孜、滿、錫伯、塔吉克、達斡爾、烏孜別克、塔塔爾、俄羅斯共13個主要民族定居新疆,形成維吾爾族人口居多、多民族聚居分佈的格局。新疆地區既是新疆各民族的家園,更是中華民族共同家園的組成部分。

維吾爾族是經過長期遷徙、民族融合形成的,不是突厥人後裔。維吾爾族先民的主體是隋唐時期活動在蒙古高原的回紇人,曾經有烏護、烏紇、袁紇、韋紇、回紇等多種譯名。當時,為了反抗突厥的壓迫和奴役,回紇聯合鐵勒諸部中的仆固、同羅等部組成了回紇部落聯盟。744年,統一了回紇各部的首領骨力裴羅受唐朝冊封。788年,回紇統治者上書唐朝,自請改為“回鶻”。840年,回鶻汗國被攻破,回鶻人除一部分遷入內地同漢人融合外,其餘分為三支:一支遷往吐魯番盆地和今天的吉木薩爾地區,建立了高昌回鶻王國;一支遷往河西走廊,與當地諸族交往融合,形成裕固族;一支遷往帕米爾以西,分佈在中亞至今喀什一帶,與葛邏祿、樣磨等部族一起建立了喀喇汗王朝,並相繼融合了吐魯番盆地的漢人、塔裏木盆地的焉耆人、龜茲人、于闐人、疏勒人等,構成近代維吾爾族的主體。元代,維吾爾族先民在漢語中又稱“畏兀兒”。元明時期,新疆地區各民族進一步融合,蒙古人尤其是察合臺汗國的蒙古人基本和畏兀兒人融為一體,為畏兀兒補充了新鮮血液。1934年,新疆省發佈政府令,決定統一使用“維吾爾”作為漢文規範稱謂,意為維護你我團結,首次準確表達了“Uyghur”名稱的本意。

新疆地區各民族文化是中華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早在先秦時期,新疆地區就與中原地區展開了密切交流。考古證實,新疆地區出土的彩陶就受到中原地區仰韶文化的影響,在河南安陽的商代婦好墓中,陪葬了大量新疆和田玉製成的器物。西漢統一新疆地區後,漢語成為當地官府文書中的通用語之一,中原地區的農業生産技術、禮儀制度、書籍、音樂舞蹈等在新疆地區廣泛傳播。與此同時,琵琶、羌笛等樂器也由新疆地區或者通過新疆地區傳入中原地區,對中原地區音樂産生重大影響。中華文化寶庫中,就包括維吾爾族十二木卡姆藝術、哈薩克族阿依特斯藝術、柯爾克孜族史詩《瑪納斯》、蒙古族史詩《江格爾》等各民族的文化瑰寶。不可否認,新疆地區文化受到伊斯蘭文化影響,但這既沒有改變新疆地區文化屬於中華文明的特質和走向,也沒有改變新疆地區文化屬於中華文化一部分的客觀事實。增強中華文化認同是新疆各民族文化繁榮發展之魂,只有把中華文化作為情感依託、心靈歸宿和精神家園,才能促進新疆各民族文化的繁榮發展。

新疆地區歷來是多種宗教並存的地區。在原始社會,新疆地區的居民就産生了原始宗教觀念,並逐步形成了薩滿教。公元前4世紀以前,新疆地區流行的是原始宗教。從公元前4世紀起,盛行于東西方的一些宗教沿著絲綢之路陸續傳入新疆地區。最先傳入的是祆教。大約在公元前1世紀,佛教傳入新疆地區,逐漸成為佔主導地位的宗教,形成以佛教為主、多種宗教並存格局,並先後形成了于闐、疏勒、龜茲、高昌等著名佛教中心。公元4世紀至10世紀,佛教進入鼎盛時期。同期,祆教流行于新疆各地,吐魯番地區尤為盛行。5世紀前後,道教傳入新疆,主要盛行于吐魯番、哈密等地,至清代傳播到新疆大部分地區並一度復興。6世紀,摩尼教和景教(基督教聶斯脫利派)相繼傳入新疆。10世紀至14世紀,景教隨著許多地方回鶻等民族改信而逐步興盛。9世紀末10世紀初,伊斯蘭教傳入新疆南部,新疆原有宗教格局再次發生變化。喀喇汗王朝在接受伊斯蘭教後,于10世紀中葉向信仰佛教的于闐王國發動了40餘年的宗教戰爭,11世紀初攻滅于闐,將伊斯蘭教強制推行到這一地區,形成了南疆以伊斯蘭教為主、北疆以佛教為主,伊斯蘭教與佛教並立的格局。14世紀中葉,東察合臺汗國統治者以戰爭等強制手段,將伊斯蘭教逐漸推行到塔裏木盆地北緣、吐魯番盆地和哈密一帶。至16世紀初,新疆地區形成了以伊斯蘭教為主、多種宗教並存的格局。18世紀開始,基督教、天主教、東正教相繼傳入新疆地區。以伊斯蘭教為主、多種宗教並存的格局一直延續至今。由此可見,一教或兩教為主、多教並存是新疆宗教格局的歷史特點,交融共存是新疆宗教關係的主流。伊斯蘭教既不是維吾爾族等民族天生信仰的宗教,也不是其唯一信仰的宗教。直到今天,仍有不少群眾不信仰宗教或信仰其他宗教。

二、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在新疆的由來

分裂主義是新疆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産生的溫床。長期以來,恐怖勢力與極端勢力大肆歪曲、編造、篡改新疆歷史,誇大民族間的文化差異,煽動民族隔閡和仇恨,鼓吹宗教極端,為實施分裂活動大造聲勢。

19世紀末20世紀初,境內外狂熱的分裂分子與宗教極端分子,利用老殖民主義者炮製的一整套所謂的“泛突厥主義”“泛伊斯蘭主義”理論,妄稱維吾爾人是新疆唯一的“主人”,新疆各民族文化不是中華文化,伊斯蘭教是新疆地區各民族唯一信仰的宗教等;鼓噪所有操突厥語和信奉伊斯蘭教的民族聯合起來,組成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建立“東突厥斯坦”;否認中國各民族共同締造偉大祖國的歷史,叫囂“要反對突厥民族以外的一切民族”,消滅“異教徒”。

20世紀初至40年代末,“東突”勢力為了達到分裂和控制新疆、建立所謂的“東突厥斯坦”國家的目的,大肆傳播“泛突厥主義”“泛伊斯蘭主義”,宣揚暴力恐怖主義,組織策劃一系列分裂活動。1915年,分裂分子麥斯武德回到伊犁,開辦學校,公開向學生傳播分裂思想。1933年11月12日,以穆罕默德·伊敏等為首的“東突”分裂勢力建立了所謂的“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共和國”,遭到新疆各族人民的反對,不到三個月這場鬧劇就草草收場。1944年11月12日,以艾力汗·吐烈為首的“東突”分裂勢力建立了所謂的“東突厥斯坦共和國”,僅一年多即土崩瓦解。此後,形形色色的分裂組織和分裂分子打著“東突”旗號進行顛覆分裂活動,妄圖建立所謂的“東突厥斯坦”國家。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團結奮鬥、共同建設美好家園,實現了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但“東突”勢力並不甘心失敗,在國際反華勢力的支持下,不擇手段地組織策劃實施各種分裂破壞活動。20世紀50年代初期,分裂分子在新疆製造了多起暴亂,他們的口號是“維吾爾人應該在星月旗下團結起來”“建立伊斯蘭共和國”。60年代,先後發生了“伊塔事件”、“東突厥斯坦人民革命黨”叛亂、南疆阿洪諾夫集團武裝暴亂。70年代末80年代初,宗教極端主義進一步向新疆滲透。80年代以後,宗教極端主義與恐怖主義沆瀣一氣、興風作浪,成為嚴重危害新疆穩定安全的濁流。

20世紀90年代以來,特別是美國“9·11”事件後,受國際局勢變化和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全球蔓延的影響,境內外“東突”勢力加強勾連,揚言通過發動“聖戰”建立“東突厥斯坦”國家。他們打著民族、宗教的幌子,利用群眾樸素的民族宗教感情,煽動宗教狂熱、大肆散佈宗教極端思想,蠱惑煽動群眾,實施暴力恐怖活動,使一些人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他們大肆鼓吹“聖戰殉教進天堂”等邪説,把一些人變成完全受其精神控制的極端分子和恐怖分子,甚至變成殺人不眨眼的魔鬼。

宗教極端主義打著伊斯蘭教旗號,但完全違背宗教教義,並不是伊斯蘭教。長期以來,他們把極端思想與宗教捆綁在一起,與廣大信教群眾捆綁在一起,與社會生活捆綁在一起,煽動群眾“除了真主以外不能服從任何人”,教唆信教群眾抵制政府管理;鼓吹把一切不遵循極端做法的人都視為異教徒、宗教叛徒、民族敗類,煽動辱罵、排斥、孤立不信教群眾、黨員幹部和愛國宗教人士;否定和排斥一切世俗文化,宣揚不能看電視、聽廣播、讀報刊,強迫葬禮不哭、婚禮不笑,禁止人們唱歌跳舞,強制婦女穿戴蒙面罩袍;泛化“清真”概念,不僅在食品上,而且在藥品、化粧品、服裝等物品上都打上清真標簽;無視新疆各民族共同創造的多姿多彩、輝煌燦爛的傳統文化,企圖割裂中華文化與新疆各民族文化的聯絡。這一切,都是對現代文明的否定,都是對人類進步的破壞,都是對公民人權的粗暴侵犯。

三、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行為嚴重踐踏人權

在分裂主義的影響下,新疆恐怖主義勢力、極端主義勢力大肆實施破壞活動,給新疆社會穩定帶來極大危害,給各族人民造成極大傷痛。據不完全統計,自1990年至2016年底,“三股勢力”在新疆等地共製造了數千起暴力恐怖案(事)件,造成大量無辜群眾被害,數百名公安民警殉職,財産損失無法估算。

瘋狂殘害普通民眾。1992年2月5日,正當中國各族人民歡度春節時,恐怖組織在烏魯木齊市52路、30路公共汽車上實施了2起爆炸案件,炸毀公共汽車2輛,造成3人死亡、23人受傷。1997年2月25日,“東突”恐怖分子實施了烏魯木齊市2路、10路、44路公共汽車爆炸案,炸毀3輛公共汽車,致使9人死亡、68名乘客重傷。2011年7月30日,2名恐怖分子在喀什市美食街路口劫持一輛卡車,持刀殺害司機後,駕車衝向人群,並下車持刀砍殺路邊群眾,造成8人死亡、27人受傷;次日,恐怖分子在該市人民西路香榭大街步行街瘋狂砍殺路人,造成6人死亡、15人受傷。2012年2月28日,9名恐怖分子在喀什地區葉城縣幸福路步行街持砍刀襲擊群眾,造成15人死亡、20人受傷。2014年3月1日,8名新疆籍恐怖分子在昆明市火車站廣場和售票廳持砍刀瘋狂砍殺群眾,造成31人死亡、141人受傷。2014年4月30日,2名恐怖分子混入烏魯木齊市火車南站出站口人群中,1人持匕首襲擊群眾,另1人引爆手提箱內爆炸裝置,造成3人死亡、79人受傷。2014年5月22日,5名恐怖分子駕駛2輛越野車衝破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公園北街早市防護欄,衝撞碾壓群眾,引爆爆炸裝置,造成39人死亡、94人受傷。2015年9月18日,一夥恐怖分子襲擊阿克蘇地區拜城縣一處煤礦,造成16人死亡、18人受傷。

殘忍殺害宗教人士。1993年8月24日,2名恐怖分子將喀什地區葉城縣大清真寺主持阿不力孜大毛拉刺成重傷。1996年3月22日,2名恐怖分子蒙面持槍闖入阿克蘇地區新和縣伊斯蘭教協會副會長、清真寺副主持阿克木司地克·阿吉家中,將其槍殺。1996年5月12日,在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副會長、新疆伊斯蘭教協會會長、喀什市艾提尕爾清真寺哈提甫阿榮汗·阿吉前往清真寺主持宗教活動途中,被4名恐怖分子連刺21刀致重傷。1997年11月6日,恐怖團夥受境外“東突”組織指揮,將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委員、新疆阿克蘇伊斯蘭教協會會長、拜城縣清真寺主持尤努斯·斯迪克大毛拉槍殺于赴清真寺做禮拜的途中。1998年1月27日,該恐怖團夥又將前往清真寺做禮拜的拜城縣大清真寺主持阿不力孜·阿吉槍殺。2014年7月30日,74歲的新疆伊斯蘭教協會副會長、喀什市艾提尕爾清真寺居瑪·塔伊爾大毛拉在主持完晨禮後,被3名恐怖分子殘忍殺害。

嚴重危害公共安全。1998年5月23日,“東突解放組織”派遣境外受訓恐怖分子入境,在烏魯木齊商貿城、批發市場、旅社等多處人員密集場所投放40多枚化學自燃縱火裝置,製造了15起縱火案。2008年3月7日,恐怖分子攜帶經過偽裝可致機毀人亡的破壞裝置登上從烏魯木齊飛往北京的CZ6901航班,企圖製造空難事件。2012年6月29日,在新疆和田飛往烏魯木齊的GS7554航班上,6名恐怖分子試圖劫機,計劃效倣美國“9·11”事件發動恐怖襲擊。2013年10月28日,3名新疆籍恐怖分子攜帶31桶汽油、20個打火機、5把長短刀及鐵棍等作案物品,駕駛吉普車闖入北京天安門東側人行便道,瘋狂衝撞遊客及執勤民警,撞上金水橋護欄受阻後,點燃車內汽油,致使車輛燃燒,造成包括1名外籍遊客在內的2人死亡、40余人受傷。

公然襲擊政府機構。1996年8月27日,6名恐怖分子乘車到喀什地區葉城縣江格勒斯鄉政府,割斷電話線,殺死1名副鄉長和1名值班警察;隨後又將3名治安員和1名水管員綁架到10公里外的戈壁灘殺害。1999年10月24日,一夥恐怖分子攜槍支、砍刀、燃燒爆炸裝置,襲擊喀什地區澤普縣賽力鄉公安派出所,連續投擲燃燒瓶和爆炸裝置、開槍射擊,槍殺1名聯防隊員和1名被羈押審查的犯罪嫌疑人,擊傷1名民警和1名聯防隊員,燒燬派出所10間房屋、1輛吉普車、3輛摩托車。2008年8月4日,恐怖分子駕駛一輛偷竊來的自卸貨車,在喀什市色滿路從背後衝撞正在出操的公安邊防支隊武警隊列,並投擲自製手雷,造成16人死亡、16人受傷。2013年4月23日,喀什地區巴楚縣色力布亞鎮一夥恐怖分子製作爆炸裝置時,被入戶走訪的社區工作人員發現,3名社區工作人員當場被殺,聞訊趕來的鎮政府工作人員、民警遭恐怖分子伏擊,共造成15人死亡、2人重傷。2013年6月26日,多名恐怖分子先後襲擊吐魯番地區鄯善縣魯克沁鎮派出所、特巡警中隊、鎮政府和建築工地,造成24人死亡、25人受傷。2014年7月28日,一夥恐怖分子持刀斧襲擊喀什地區莎車縣艾力西湖鎮政府、派出所,其中部分恐怖分子竄至該縣荒地鎮,砍殺群眾,打砸焚燒過往車輛,造成37人死亡、13人受傷,31輛車被打砸、焚燒。2014年9月21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輪臺縣陽霞鎮派出所、農貿市場、鐵熱克巴扎鄉派出所、縣城一商鋪等處遭到恐怖分子爆炸襲擊,造成10人死亡、54人受傷,79輛汽車受損。2016年12月28日,4名恐怖分子駕車衝入和田地區墨玉縣縣委院內,引爆自製燃爆裝置,砍殺工作人員,造成2人死亡、3人受傷。

蓄意製造暴亂騷亂。1990年4月5日,在“東突伊斯蘭黨”的組織策劃下,一夥恐怖分子攜帶衝鋒槍、手槍、炸藥包、手榴彈等武器,糾集200余人攻擊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克陶縣巴仁鄉政府,劫持人質10名,殘殺武警6人,炸毀汽車2輛。1997年2月5日至8日,“東突伊斯蘭真主黨”策劃、製造了伊寧市“2·5”嚴重打砸搶騷亂事件,殘殺群眾7人,打傷群眾、公安民警、武警198人,其中重傷64人,毀壞汽車30余輛,燒燬民房2間。2009年7月5日,境內外“東突”勢力裏應外合,組織策劃實施了震驚中外的烏魯木齊市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數千名恐怖分子在市區多處同時行動,瘋狂殺害群眾,襲擊政府機關、公安武警、居民住所、商店、公共交通設施等,共造成197人死亡、1700多人受傷、331個店舖和1325輛汽車被砸燒,眾多市政公共設施損毀。

恐怖勢力製造的暴力犯罪案件,一樁樁,一件件,充滿血腥、令人髮指。這些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行為,給新疆各族人民帶來了深重災難,充分暴露了其反人類、反文明、反社會的本質。

四、依法嚴厲打擊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

堅持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是新疆打擊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的重要原則。針對嚴峻複雜的反恐形勢和各族群眾對打擊暴力恐怖犯罪、保障生命財産安全的迫切要求,新疆對一切侵犯公民人權、危害公共安全、破壞民族團結、分裂國家的暴力恐怖活動,依法進行嚴厲打擊。

新疆的反恐怖主義工作、去極端化鬥爭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宗教事務條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佈的《關於辦理恐怖活動和極端主義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共同構成了國家反恐法律體系。新疆還結合本地區實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等法律規定,加快地方性法規的立法進程,先後出臺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宗教事務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為遏制、打擊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依據上述法律法規,新疆按照“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禦滲透、打擊犯罪”原則,既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等權利,保護合法宗教活動,滿足信教群眾正常宗教需求,維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又嚴厲打擊各種形式的恐怖主義,禁止利用宗教傳播極端思想、煽動民族仇恨、分裂國家等違法犯罪行為。自2014年以來,新疆打掉暴恐團夥1588個,抓獲暴恐人員12995人,繳獲爆炸裝置2052枚,查處非法宗教活動4858起、涉及30645人,收繳非法宗教宣傳品345229件。

新疆司法機關始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全面貫徹執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組織、策劃、實施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違法犯罪活動的首要分子、骨幹成員、罪行重大者,以及曾因實施暴力恐怖、宗教極端違法犯罪活動受到行政、刑事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又實施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犯罪活動的人員,依法從重處罰;對罪行較輕,危害不大,能認罪悔罪者,以及未成年人和受蒙蔽、脅迫參加者,依法從輕處罰;對自首、立功者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充分發揮刑罰的教育改造和預防犯罪作用。在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司法機關通過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訴訟等權利,體現程序公正和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保護。

新疆依法開展去極端化工作,治理非法宗教活動、非法宗教宣傳品、非法宗教網絡傳播,有力遏制了宗教極端思想的滋生蔓延。宗教極端主義干預行政、司法、教育、婚姻、醫療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學生入學率、鞏固率大幅上升,群眾對宗教極端思想危害性的認識明顯提高。在依法去極端化的同時,新疆也加大對合法宗教活動的保護力度,相繼出臺或修訂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宗教事務條例》等有關宗教事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這些地方性法規明確了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的權利和義務,明確了合法宗教活動與非法宗教活動的界限,為各族群眾進行合法宗教活動提供了法治保障。特別是近年來,紮實推進“七進兩有”(水、電、路、氣、訊、廣播電視、文化書屋進清真寺,主麻清真寺有凈身設施、有水衝廁所)、“九配備”(配備醫藥服務、電子顯示屏、電腦、電風扇或空調、消防設施、天然氣、飲水設備、鞋套或鞋套機、儲物櫃),極大地改善了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活動條件,保障了信教群眾的正常宗教需求。

實踐證明,依法開展反恐怖主義、去極端化鬥爭,弘揚了打擊恐怖主義的正義性,滿足了新疆各族人民對安全的殷切期待,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五、堅持把預防性反恐放在第一位

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宣揚不同宗教、文化、社會之間的不容忍,挑戰人類公正與尊嚴,破壞和平與安全,對人權和可持續發展造成嚴重危害。打擊恐怖主義和去極端化,既是世界性問題,也是世界性難題。多年來,許多國家或地區結合自身實際,積極探索打擊和預防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具體路徑和辦法。中國在借鑒吸收國際社會反恐經驗的基礎上,積極響應聯合國大會關於《聯合國全球反恐戰略》(60/288)的決議,致力於“消除恐怖主義蔓延條件,預防和打擊恐怖主義”。新疆立足本地區實際,深入開展反恐怖主義、去極端化鬥爭,堅持“一手抓打擊、一手抓預防”,既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又重視開展源頭治理,通過著力改善民生、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依法設立職業技能教育培訓中心(以下簡稱“教培中心”)進行幫扶教育等多種方式,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免遭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侵害。

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事關群眾福祉、社會和諧穩定。在新疆一些地區,過去受恐怖主義危害較大,宗教極端思想對群眾生産生活滲透干擾嚴重,危及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民生安全。近年來,新疆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進就業、教育、醫療、社保等領域惠民工程。持續實施南疆3年(2018年至2020年)10萬人轉移就業計劃,已實現深度貧困家庭勞動力轉移就業7.5萬人;通過發展勞動密集型産業帶動就業、有組織轉移就業、創業帶動就業,2016年至2018年,新疆累計實現城鎮新增就業140.08萬人次,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830.5萬人次;大力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實行南疆城鄉一體學前3年免費教育;落實全民免費健康體檢,大病保險全覆蓋,農村貧困人口15種大病集中救治和慢性病簽約服務全覆蓋;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城鄉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持續提高。人民生活不斷改善,反恐維穩和去極端化工作的群眾基礎更加牢固。

普及法律知識、增強法治意識。新疆農村地區公民法治觀念比較淡薄、法律知識貧乏,容易受到恐怖勢力、極端勢力的教唆和脅迫走上犯罪道路。新疆高度重視普法工作,出臺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法制宣傳教育條例》《關於加強自治區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關於貫徹落實〈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的實施意見》等法規文件。聚焦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面向基層群眾和青少年,以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動法治實踐為主要任務,以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和法治創建為抓手,以傳統媒體+互聯網為傳播平臺,以建立完善基層法治文化公共設施體系為依託,廣泛深入開展“基層法治建設年”“憲法法律宣傳月”“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講下基層”“國旗下講法治”“巴扎普法”等多種形式的法治宣傳活動,引導各族群眾明辨合法與非法的界限,增強公民自覺抵禦宗教極端思想滲透的能力。

積極開展幫扶教育。依法設立教培中心,教育挽救有輕微犯罪行為或違法行為人員,消除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影響,避免其成為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犧牲品,努力將恐怖活動消滅在未發之前、萌芽狀態。目前進入教培中心的學員有三方面人員:一是被教唆、脅迫、引誘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或者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人員。二是被教唆、脅迫、引誘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或者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有現實危險性,尚未造成實際危害後果,主觀惡性不深,能夠認罪悔過,依法可以免除刑罰,自願接受培訓的人員。三是因暴力恐怖、極端主義犯罪被定罪處刑,刑滿釋放前經評估仍有社會危險性,人民法院依法決定在刑滿釋放後進行安置教育的人員。對第一、第三種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的規定,依法進行幫教和安置教育。對第二種人員,則本著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打擊少數、挽救多數,將認罪悔罪、自願接受培訓作為寬大處理的條件,在依法免除刑罰後對其進行幫教。

教培中心是依法設立的教育培訓機構。通過與學員簽訂培養協議,明確約定培養目標、培養方式、結業標準、考核方式,在學員考核達標後頒發結業證書。教培中心設置了以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律知識、職業技能和去極端化為主要內容的教學課程,配備了骨幹教師、資深職業技師,統一制定教學方案、編印教學材料、建設講課系統,分類施教、因人施教,實現授課學習的標準化和規範化。在學習培訓過程中,實行由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到學習法律知識,再到學習職業技能的正向進階。

針對部分學員受宗教極端思想影響,受教育程度低,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水平差,接受現代知識、交流交往能力弱等問題,教培中心充分保障憲法賦予公民的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權利,為其提供學習條件。通過教育培訓,學員們提升了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能力,拓寬了獲取現代知識和信息的渠道,認識到學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才能更好適應現代社會發展。

針對學員普遍缺乏法治意識的問題,教培中心將學習法律知識作為培養學員增強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治意識的關鍵環節。聘請法官、檢察官、律師等講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等法律法規。許多學員以前受宗教極端思想影響,將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歪曲炮製的“教法、家法”當作行為準則,無視國家法律,甚至干擾破壞法律的實施。通過學習,學員們普遍認識到作為國家公民必須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按照憲法法律賦予的權利和義務行事。

針對部分學員缺乏職業技能、就業困難等問題,教培中心將學習職業技能作為提升學員就業能力的重要途徑,根據當地需求和就業條件,設置服裝鞋帽加工、食品加工、電子産品組裝、排版印刷、美容美發、電子商務等培訓課程,對其中有願望有條件的學員進行多技能培訓,確保學員結業後能夠熟練掌握1-2門職業技能。教培中心注重將課程學習與實訓操作相結合,提高了學員實際操作能力。通過培訓,學員們初步掌握了就業技能,部分學員已結業並實現就業。

針對學員不同程度地受宗教極端思想影響的問題,教培中心將去極端化納入教育培訓全過程,通過分階段學習法律法規、民族宗教政策和宗教知識,揭露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危害,使學員深刻認識到宗教極端思想完全違背了宗教教義,是民族分裂主義和暴力恐怖主義的思想基礎,從而認清了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本質和危害,擺脫了恐怖主義和宗教極端思想的影響和控制。

教培中心實行寄宿制管理,配備輔導員、醫生和後勤服務管理人員等,保障學員正常學習生活。學員可定期回家,有事請假。教培中心建有室內外體育文化活動場所,經常舉辦豐富多彩的文體娛樂活動。教培中心充分尊重和保護不同民族學員的風俗習慣,關心學員心理健康,提供心理諮詢服務,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教培中心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實行教育與宗教相分離,在校學員不得在校內組織、參加宗教活動。

由於有效採取了預防性反恐措施,近年來新疆社會環境發生了明顯變化,正氣上升,邪氣下降,公民法律意識明顯增強,追求現代科學技術知識和文明生活方式成為社會風尚,宗教極端思想傳播受到自覺抵制,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為緊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升。

六、探索出反恐、去極端化的有益經驗

新疆的反恐怖主義、去極端化鬥爭,在吸收借鑒國際社會經驗的同時,堅持從中國和中國新疆的實際出發,把保障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從徹底解決各種深層次矛盾入手,積極探索依法打擊防範恐怖主義和去極端化的有效路徑,最大限度地保障各族人民免受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的侵害,形成了一套經驗和有效辦法。

——堅持依法打擊恐怖主義與保障人權相結合。保安全才能保人權,不反恐就不能保人權。依法打擊恐怖活動,保障各族人民生命財産安全,是對人權的最根本保護。曾經一段時間,新疆恐怖活動多發頻發,嚴重破壞了安定祥和的秩序、團結進步的氛圍,肆意踐踏了新疆各族群眾的生命權、健康權、發展權等基本人權。面對恐怖主義暴行,新疆果斷採取依法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措施,始終保持對恐怖勢力的威懾態勢,最大限度地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基本人權免受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的侵害。目前,新疆已連續2年多未發生暴力恐怖案件,包括危安案件、公共安全事件在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大幅下降,極端主義滲透得到有效遏制,社會治安狀況明顯好轉,人民生活安寧祥和。2018年,新疆旅遊業呈現“井噴式”增長,共接待境內外遊客超過1.5億人次、同比增長40%,其中外國遊客240.32萬人次、同比增長10.78%,旅遊總消費2522億元、同比增長41.6%。與此同時,新疆還十分注意在反恐中保障人權,避免因反恐而出現侵犯人權的行為。為此,一方面,新疆不斷加強反恐立法工作,保障反恐在法治軌道上進行,依法打擊恐怖主義行為;另一方面,堅決防止因反恐而發生限制新疆各民族人民群眾基本權利的現象,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保障正常社會生活。

——堅持反恐不與特定地域、民族、宗教挂鉤。《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規定: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應當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風俗習慣,禁止任何基於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視性做法。新疆是多民族聚居和多宗教並存的地區。一方面,在反恐怖主義和去極端化鬥爭中,新疆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利用宗教進行分裂國家、傳播宗教極端思想、煽動民族仇恨、破壞民族團結、擾亂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心健康的活動;禁止利用宗教妨礙國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等制度的實施;禁止利用宗教進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的活動,防範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和宗教活動製造混亂、違法犯罪。另一方面,新疆嚴格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有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規定。在反恐怖主義和去極端化鬥爭中,新疆各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了充分保障。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完全由公民自主選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或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新疆堅持服務和管理並重的理念,不斷加強宗教教職人員培養培訓,不斷拓寬獲得宗教知識的途徑,不斷改善宗教活動場所的條件,信教群眾的宗教感情、信仰需求得到了充分尊重。

——堅持寬嚴相濟與預防教育挽救相結合。新疆始終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教育挽救的措施方法,對少數十惡不赦、頑固不化的暴恐團夥頭目、骨幹分子,嚴懲不貸、依法處理,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權免遭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侵害;對多數罪行較輕和受宗教極端思想影響的人員,以教育、挽救、保護為主,通過開展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幫助學員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學習法律,學習勞動技能,用拉的方式而不是推的方式,用挽救的方式而不是嚴懲的方式,用關愛的方式而不是嫌棄的方式進行幫教轉化。通過學習教育,讓他們提升明辨是非、抵禦滲透和自我轉化的能力,最大限度擺脫恐怖主義影響、擺脫極端思想束縛、擺脫陳規陋習禁錮,努力提升就業技能、開拓就業門路、激發生活信心,充分體現了政府人道主義立場。

——堅持維護穩定與改善民生相結合。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事關群眾福祉和社會和諧穩定。在新疆一些地區,由於過去一段時期受恐怖主義危害較大,受宗教極端主義滲透干擾嚴重,部分群眾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能力較弱、法治意識淡薄、職業技能不強,導致就業困難,容易受到恐怖勢力和極端勢力的教唆和脅迫走上犯罪道路。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的持續改善,有力促進了人的全面發展,新疆各族群眾精神面貌煥然一新,積極追求現代文明生活、自覺抵制宗教極端思想的社會氛圍日漸濃厚,各民族之間更加團結和諧,反恐維穩和去極端化工作的社會基礎更加牢固,各族群眾對未來美好生活充滿希望。

七、積極參與反恐國際交流與合作

近年來,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全球蔓延,給人類社會帶來重大災難。2001年9月11日,美國發生震驚世界的恐怖襲擊事件,2996人死亡。2002年10月12日,印度尼西亞巴厘島汽車炸彈襲擊事件,202人死亡。2004年3月11日,西班牙馬德里列車連環爆炸案,190人死亡、1500余人受傷。2004年9月1日,俄羅斯別斯蘭人質事件,造成包括186名未成年人在內的335人死亡、958人受傷。2005年7月7日,英國倫敦連環爆炸案,52人死亡、700多人受傷。2008年11月26日,印度孟買連環恐怖襲擊案,195人死亡、近300人受傷。2011年7月22日,挪威奧斯陸爆炸槍擊事件,77人死亡。2013年9月21日,肯尼亞內羅畢恐怖襲擊事件,72人死亡、168人受傷。2015年11月13日,法國巴黎系列恐怖襲擊事件,132人死亡、300多人受傷。2016年3月22日,比利時布魯塞爾連環爆炸案,35人死亡、300多人受傷。2016年12月19日,德國柏林恐怖襲擊事件,12人死亡、49人受傷。2017年1月1日,土耳其伊斯坦布爾恐怖襲擊事件,39人死亡、69人受傷。2017年11月24日,埃及北西奈省恐怖襲擊事件,235人死亡、109人受傷。據不完全統計,2018年全球發生1127起恐怖襲擊事件,造成13000多人死亡。

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已成為當今世界一大公害,嚴重威脅世界和平與發展,嚴重危害世界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嚴厲打擊恐怖主義,深入開展去極端化工作,是國際社會的共同責任,也是保障人權的必然選擇。

中國反對任何形式的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反對將恐怖主義、極端主義與特定國家、民族、宗教挂鉤,反對在反恐問題上採取“雙重標準”;倡導綜合施策、標本兼治,既嚴厲打擊恐怖主義活動,又致力於消除貧困,剷除滋生恐怖主義的土壤;主張在相互尊重、平等協商基礎上,加強國際反恐務實合作。

作為國際社會負責任一員,中國政府積極支持聯合國在國際反恐合作中發揮主導和協調作用,堅持遵循《聯合國憲章》和其他國際法原則準則,支持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的一系列反恐決議,大力推動《聯合國全球反恐戰略》全面實施。中國已加入《制止恐怖主義爆炸的國際公約》《制止向恐怖主義提供資助的國際公約》《制止核恐怖行為國際公約》《反對劫持人質國際公約》等絕大多數國際反恐公約。在上海合作組織框架下,中國與有關國家簽署了《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合作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構想》《上海合作組織反恐怖主義公約》《上海合作組織反極端主義公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合作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2019-2021年合作綱要》《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和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關於打擊恐怖主義、毒品走私和有組織犯罪行動計劃》等文件。通過聯合反恐演習、聯合邊防行動、打擊“三股勢力”網絡違法活動、大型國際活動安保、情報交流、司法合作等雙邊、多邊反恐機制,中國與各有關國家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反恐交流與合作,在維護國際和地區安全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新疆是中國反恐怖主義的主戰場。近年來,在中央政府的關心支持下,新疆地區與周邊國家建立了邊境地區和執法部門反恐領域對口合作機制,在情報信息交流、邊境聯合管控、涉恐人員查緝、反恐怖融資、打擊網絡恐怖主義、打擊跨國犯罪、司法協助、跨國油氣管道安保等方面,進行了務實交流與合作。同時,積極借鑒國際反恐和去極端化經驗,結合本地區實際,有效開展了反恐怖主義鬥爭和去極端化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為國際反恐鬥爭作出了貢獻。

結束語

毫無疑問,中國新疆反恐怖主義和去極端化鬥爭,是國際反恐鬥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國際反恐鬥爭作出了重要貢獻。新疆依法預防和打擊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文明進步,滿足了人民對安全穩定生産生活環境的殷切期盼,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各族人民群眾的基本權利。

當今世界,面對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嚴峻挑戰,任何國家都無法置身事外、獨善其身。世界各國只有進一步增強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摒棄“雙重標準”,增進政治互信,凝聚戰略共識,促進交流合作,才能更有效遏制和打擊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寧。

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持下,經過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奮鬥,新疆反恐怖主義和去極端化鬥爭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果。但是,“三股勢力”及其影響依然存在,“東突”勢力依然在伺機製造事端,新疆反恐怖主義和去極端化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新疆將緊緊圍繞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依法反恐、保障人權、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努力建設團結和諧、繁榮富裕、文明進步、安居樂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疆。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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