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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待遇提升服務 我國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

2019-03-25 21: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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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25日電(記者 張泉)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陳金甫25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將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生育保險待遇不變,確保制度可持續。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要求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保險合併實施,遵循保留險種、保障待遇、統一管理、降低成本的總體思路,實現參保同步登記、基金合併運行、徵繳管理一致、監督管理統一、經辦服務一體化。

生育保險對維護職工生育保障權益、促進婦女公平就業、均衡用人單位負擔、保障職業婦女生育期間基本生活和身體健康發揮了重要作用。陳金甫表示,兩項保險合併實施並非取消生育保險,而是從提升公共治理效能、減輕單位和參保人員負擔、提升基金共濟能力、規範運行的角度,進行管理層面上的合併實施。

據介紹,我國此前在河北邯鄲等12個城市開展兩項保險合併實施試點,取得積極成效,試點城市生育保險覆蓋面擴大,基金共濟能力增強,管理服務水平提升。國務院有關總結報告指出,兩項保險合併實施不增加單位負擔,不影響個人待遇,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基金抵禦風險能力。

“全面推開,成效會更大,對增強基金共濟能力、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實現應保盡保,更具有制度保障作用。可以為更多人提供生育保障,也為今後增強生育保障待遇奠定基礎。”陳金甫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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