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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藥、慢病用藥優先入醫保

2019-04-19 07:37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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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方案公佈
抗癌藥、慢病用藥優先入醫保

核心閱讀

此次調整涉及西藥、中成藥、中藥飲片,藥品既有調入也有調出。

基本藥物、癌症及罕見病用藥、慢性病用藥、兒童用藥等將優先考慮。

普通藥品實行常規準入,價格較高或對醫保基金影響較大的專利獨家藥品,將通過談判方式準入。

4月17日,國家醫保局公佈《2019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時隔兩年,我國醫保目錄再次啟動調整,將在確保基金可承受的前提下,努力實現藥品結構更加優化,管理更加規範,有效緩解參保人員用藥難用藥貴。

今年7月,將發佈常規藥品目錄,9—10月發佈談判準入目錄,預計在今年10月前完成全部工作。

涉及西藥、中成藥、中藥飲片,區分甲乙類報銷目錄,按通用名報銷

現行的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是2017年版,包括2017年、2018年兩次醫保準入談判的藥品在內,西藥和中成藥共計2588種。

此次藥品目錄調整涉及西藥、中成藥、中藥飲片三個方面,具體包括藥品調入和藥品調出兩項內容。以國家藥監局批准上市的藥品信息為基礎,不接受企業申報或推薦,不收取評審費和其他各種費用。同步調整完善藥品目錄凡例、使用管理辦法,規範藥品名稱劑型,適當調整藥品甲乙類別、目錄分類結構、備註等內容。在甲乙類別調整過程中,優先考慮基本藥物。

什麼是甲乙類藥品?西藥部分和中成藥部分分為甲乙兩類,甲類一般是同類藥品中可供臨床首選、價格較低的藥品,乙類一般是同類藥品中可供臨床選擇、價格相對較高的藥品。參保人發生符合規定的甲類藥品費用,全額納入報銷範圍,按規定比例報銷;乙類藥品費用先扣除一定的個人自付部分後,再按規定比例報銷。

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內的西藥和中成藥按通用名進行管理,不涉及具體企業,同一通用名(含劑型)下,無論是哪個規格、哪個企業生産的品種,均納入報銷範圍。參保人報銷的時候將按通用名報銷,不會按大家熟知的商品名來認定。以目錄中的枸櫞酸鉍鉀顆粒劑為例,初步統計,國內有40余家企業生産,無論商品名是什麼,都屬於醫保藥品目錄範圍。

主要起滋補作用、含國家瀕危野生動植物藥材的藥品,不能納入目錄範圍

《方案》提出,優先考慮國家基本藥物、癌症及罕見病等重大疾病治療用藥、慢性病用藥、兒童用藥、急救搶救用藥等。根據藥品治療領域、藥理作用、功能主治等進行分類,組織專家按類別評審。對同類藥品按照藥物經濟學原則進行比較,優先選擇有充分證據證明其臨床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的品種。

藥品目錄內原有的藥品,如已被國家藥品監管部門禁止生産、銷售和使用的,應予調出;經專家評審認為存在其他不符合醫保用藥要求和條件的,按程序調出。

“對於調出的品種範圍,我們有所考慮,比如藥品監管部門已經撤銷通用名下所有批准文號或吊銷《進口藥品註冊證》的,藥品監管部門禁止生産、銷售和使用的等將直接調出目錄;其他一些藥品的調出,均需要經過嚴格的專家評審程序,例如專家評審後認為臨床價值不高、已經可以被完全替代的品種,可能會被調出目錄。”國家醫保局對此進行了解讀。

一些藥品不能納入目錄範圍。比如主要起滋補作用的藥品,含國家瀕危野生動植物藥材的藥品,預防性的疫苗和避孕藥品等公共衛生用藥,用於減肥、美容、戒煙等的藥品。這些有的是改善生活品質的,有的是起預防作用的,有的屬於公共衛生保障範圍,均不納入目錄調整的範圍內。對於非處方藥品(OTC),國際上普遍不予報銷,此次調整原則上不再新增。

任何聲稱能“包進”“幫助進入”醫保目錄的説法和宣傳,都是虛假的

《方案》提出,藥品調入目錄分為常規準入和談判準入兩種方式,在滿足有效性、安全性等前提下,價格(費用)與藥品目錄內現有品種相當或較低的,可以通過常規方式納入目錄;價格較高或對醫保基金影響較大的專利獨家藥品應當通過談判方式準入(獨家藥品的認定時間以遴選投票日的前一天為準)。

談判準入是近年來我國醫保藥品目錄準入方式的創新做法。2017年和2018年,醫保部門通過談判方式在醫保藥品目錄中分別納入了36個和17個藥品,包括了利拉魯肽、曲妥珠單抗、來那度胺、奧西替尼等,這些藥品均是“剛需”口碑好藥,包括了不少剛上市的專利期內的抗癌藥。這些談判藥品價格降低並納入醫保,大大緩解了患者的負擔,提高了參保人用藥保障水平,更好地保證了基金平穩運行。

本次目錄調整將對那些臨床價值高但價格昂貴或對基金影響較大的專利獨家藥品,再次啟用談判準入方式。談判藥品應當通過專家評審和投票遴選之後,由談判專家與企業談判形成雙方認可的全國統一的支付標準後才可以納入目錄範圍,以確保基金安全。相比以往,今年的談判準入方法在總結經驗基礎上得到進一步完善。

另外,考慮到部分專利獨家藥品的仿製藥可能會在目錄調整期間上市,在此次調整中規定對獨家藥品的認定時間以遴選投票日的前一天為準。

與上一輪調整相比,本輪調整評審程序增加了“醫保用藥諮詢調查”環節,將更好地了解臨床用藥需求,在評審前期更大範圍地了解各地專家對醫保用藥品種方面的意見建議,提高目錄調整的公平性,確保醫保目錄調整工作公開、公正、透明。

對於社會上個別組織或個人自稱有“路子”能夠讓某個藥“包進目錄”的行為,國家醫保局鄭重聲明:任何聲稱能“包進”“幫助進入”的説法和宣傳,都是虛假的,請廣大公眾和企業保持警惕。(記者 李紅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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