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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信用監管 減少繁瑣證明——司法部有關負責人詳解《司法部關於印發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5-15 15:3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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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15日電 題:加強信用監管 減少繁瑣證明——司法部有關負責人詳解《司法部關於印發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華社記者

日前,經國務院同意,司法部印發了《司法部關於印發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司法部有關負責人就有關問題接受記者採訪。

問: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的背景是什麼?

答:一段時間以來,各地區、各部門不斷加強證明事項清理力度,但是依然存在著群眾和企業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政府職能轉變,減少了群眾和企業的獲得感。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目的是為了轉變監管方式,加強信用監管,切實減少繁瑣證明,使辦證辦事更加方便,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營造更加公開透明、規範有序、公平高效的營商環境,加快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問:試點的目標任務是什麼?

答:試點明確了哪些領域的證明事項可以推行告知承諾制。具體來講,針對試點可能會存在的問題,規定了五項工作任務。一是確定告知承諾適用對象。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二是規範告知承諾工作流程。試點單位要科學編制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工作規程,製作並公示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三是加強事中事後核查。試點單位要針對試點證明事項的特點,分類確定核查辦法,明確核查時間、核查標準、核查方式等。四是探索失信懲戒模式。依法建立申請人誠信檔案和虛假承諾黑名單制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五是強化風險防範措施。對核查難度較大以及社會廣泛關注的事項,探索建立告知承諾書公示制度,鼓勵申請人主動公開並接受社會監督。

問:《通知》對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為了更好地開展試點工作,擬定了三項實施步驟。一是制定實施方案。在2019年5月底前試點地區、部門要制定實施方案,確定試點單位,編制試點事項目錄,細化任務措施,明確時間節點,並報司法部。二是組織開展試點。明確試點時間為半年,試點地區、部門要按照實施方案積極有序開展工作。三是總結經驗做法。試點地區、部門要在2019年11月底前,形成書面材料報司法部。

問:下一步,司法部在組織貫徹落實《通知》方面有哪些具體措施?

答:《通知》印發後,司法部將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一是不定期召開試點工作聯絡員會議,督促指導試點工作;二是對試點地區和部門的實施方案組織力量進行集中審核,及時做好風險防控,確保穩中求進;三是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對試點地區、部門進行調研,了解研究試點實施中遇到的共性問題;四是總結試點情況,對試點地區、部門上報的試點情況、主要做法和成效、建立的制度和規範、存在的問題和建議等進行總結,研究提出可複製、可推廣的意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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