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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就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答記者問

2019-08-25 21:50 來源: 人民銀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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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發佈的背景是什麼?

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是貸款利率體系的組成部分,在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過程中,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也需從貸款基準利率轉換為LPR,以更好地發揮市場作用。同時,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也是房地産市場長效管理機制和區域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重要內容。為落實好“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和房地産市場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定價基準平穩有序轉換,保持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水平基本穩定,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人民銀行發佈公告,明確個人住房貸款利率調整相關事項。

2.改革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如何定價?

改革後,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以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的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其中,LPR由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報價行報價計算形成。每筆貸款具體的加點數值由貸款銀行按照全國和當地住房信貸政策要求,綜合貸款風險狀況,在發放貸款時與借款人協商約定。加點數值一旦確定,整個合同期限內都固定不變。

3.確定定價基準時,相應期限如何理解?

目前,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兩個期限品種。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有直接對應的基準,1年期以內、1年至5年期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基準,可由貸款銀行在兩個期限品種之間自主選擇。參考基準確定後,可通過調整加點數值,體現期限利差因素。

4.什麼是利率重定價?

利率重定價是指,貸款銀行按合同約定的計算方式,根據定價基準的變化確定形成新的貸款利率水平。公告明確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重定價週期可由雙方協商約定,最短為1年,最長為合同期限。借款人和貸款銀行可根據自身利率風險承擔和管理能力進行選擇。每次利率重新定價時,定價基準調整為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的LPR。

5.對於居民家庭有什麼影響?

公告主要針對新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仍按原合同執行。定價基準轉換後,全國範圍內新發放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於相應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為4.85%);二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於相應期限LPR加60個基點(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計算為5.45%),與當前我國個人住房貸款實際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當。同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將指導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及時確定當地LPR加點下限。與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請個人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響。

6.何時實施?

2019年10月8日是定價基準轉換日。在此之前,貸款銀行需修改貸款合同,改造升級系統,組織員工培訓,同時,採取各種方式為客戶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以確保轉換過程平穩有序。2019年10月8日前,已經發放和已經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貸款仍按原合同執行。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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