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發展改革委財金司相關負責同志就修訂企業債券發行業務指引答記者問

2019-10-11 10:05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問:請您具體介紹下本次發行業務指引修訂的主要背景?

答:為規範企業債券發行行為,保護各參與方合法權益,我委2014年4月發佈了《企業債券簿記建檔發行業務指引(暫行)》及《企業債券招標發行業務指引(暫行)》,企業債券發行統一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央結算公司”)以簿記建檔和招標方式發行,發行和定價流程更加規範、透明,保障了企業債券發行業務平穩、有序推進。

近年來,黨中央對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和防範金融風險的要求不斷提高,為推動企業債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促進企業債券發行管理體制改革,需進一步提升企業債券發行業務效率、優化發行業務規則、完善發行參與各方內控制度、強化發行信用管理,不斷滿足市場發展的現實需要。2018年12月,我委印發了《關於支持優質企業直接融資進一步增強企業債券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的通知》(發改財金〔2018〕1806號),今年前三季度企業債券核準規模穩步增長,這對企業債券發行效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近幾年債券市場創新發行技術不斷涌現,部分已經較為成熟,可有效提升發行成功率,已具備推廣應用條件。

在充分總結前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我委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建議,開展本次指引修訂工作。

問:修訂後的發行業務指引主要內容包括哪些,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答:《企業債券簿記建檔發行業務指引(暫行)》原為九章共四十二條,修訂後的指引包括十章四十八條,分別為總則、簿記管理人、承銷團成員、直接投資人、其他投資人、內控制度、簿記現場管理、簿記建檔流程、企業債券分銷和繳款、附則。《企業債券招標發行業務指引(暫行)》原為九章共四十八條,修訂後的指引包括十章四十九條,分別為總則、承銷團成員、直接投資人、其他投資人、內控制度、招標現場管理、招標規則、異常情況和應急處理、附則。本次印發的《企業債券簿記建檔發行業務指引》及《企業債券招標發行業務指引》將自2019年11月1日起執行,《企業債券簿記建檔發行業務指引(暫行)》《企業債券招標發行業務指引(暫行)》同時廢止。

問:本次指引修訂重點在哪些方面?

答:本次指引修訂工作主要圍繞三個方面展開:一是強化內控制度要求,嚴控發行環節相關風險,整合《指引》中發行參與人內控制度的有關要求,為內控制度設置獨立章節,進一步凸顯內控制度重要性,充分體現健全發行業務內外部監管要求,強化報告制度。二是強化企業債券發行環節社會信用管理,實施失信聯合懲戒,要求發行參與人按規定或協議約定履行相關義務,未履行規定或協議約定的相關行為記入信用記錄,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信用信息系統,實施失信聯合懲戒。三是適應債券市場發行新形勢,提高債券發行效率,根據市場參與各方需求,一方面賦予企業債券靈活的發行定價權利,發行人可自主選擇設置彈性配售選擇權或當期追加發行選擇權;另一方面調整直接投資人申請標準,充分發揮直接投資人在企業債券發行過程中的重要作用。

問:新修訂的指引中涉及直接投資人的內容有所調整和修改,請具體介紹下相關的情況。

答:企業債券直接投資人是指承銷團成員以外,具備一定資格,通過簿記建檔發行系統和招標發行系統直接參與申購或投標的投資人。直接投資人制度的設立,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企業債券發行工作的透明化和市場化,既降低了發行人融資成本,又提升了優質投資人的盈利水平,實現雙贏。

新修訂的《指引》調整了直接投資人申請的標準,直接投資人的申請範圍變更為“上一年度末AA+級(含)以上的企業債券持有量排名前30名的投資人和全部企業債券持有量排名前50名的投資人”,注重投資者對高信用等級企業債券投資和企業債券持券總量的考察。

問:修訂後的《指引》增加“彈性配售選擇權和當期追加選擇權等定價方式”。預計將對未來的企業債券發行工作帶來哪些影響。

答:本次指引修訂是我委增強企業債券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組合拳的組成部分,是企業債券深化落實“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企業債券統一採用嚴格的簿記建檔或招標發行,在市場資金面變化較快的情況下,債券發行窗口期縮短,部分債券發行難度加大,發行利率提高,擇期發行案例增多。修訂後的《指引》增加了彈性配售選擇權和當期追加選擇權等定價方式,相關規則將由我委指導中央結算公司制定,並增加了債券發行前公告日期的彈性。在充分披露的前提下,給予發債企業一定自主選擇權,增加發行額度和公告日期安排彈性,有利於提升企業債券的發行效率,有利於降低企業債券的發行利率和擴大直接融資規模。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