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新修訂食品安全法增設“處罰到人”最高罰款年收入10倍

2019-11-12 18:22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1月12日電(記者 趙文君)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將於今年12月1日正式實施。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孫梅君12日介紹,條例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罰,如增設“處罰到人”制度、最高可處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責任人年收入10倍罰款。

孫梅君12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介紹了條例的相關修訂重點。

條例針對具體問題提出了明確監管舉措,如禁止利用會議、講座、健康諮詢等任何方式對食品進行虛假宣傳;對特殊食品檢驗、銷售、標簽説明書、廣告等管理作出規定;禁止發佈沒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所出具的檢驗報告;明晰了進口商對境外出口商和生産企業審核的內容等。為進一步提高監管工作效能,提出建設食品安全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對企業內部舉報人給予重獎;制定並公佈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質名錄、補充檢驗方法等。

在回應百姓關心的豬肉消費市場問題時,孫梅君介紹,豬肉食品安全有保障。今年以來,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共抽檢豬肉産品2.3萬批次,樣品的總體合格率99.5%。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對於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重拳打擊,絕不姑息,依法查處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堅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