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激發社會性流動活力 為實現中國夢集聚強大動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就《關於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答記者問

2019-12-26 07:36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 題:激發社會性流動活力 為實現中國夢集聚強大動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就《關於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 王優玲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關於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圍繞創造流動機會、暢通流動渠道、擴展發展空間、兜牢社會底線作出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對於社會性流動怎麼看、如何促進?新華社記者25日採訪了《意見》的牽頭起草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對文件進行了解讀。

構建合理、公正、暢通、有序的社會性流動格局

記者:推進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義是什麼?

答:破除妨礙勞動力、人才社會性流動的體制機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過辛勤勞動實現自身發展的機會。這是聚焦解決當前社會性流動機會、渠道、空間等方面問題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和目的性。

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形成合理、公正、暢通、有序的社會性流動,有利於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産力,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有利於釋放和增強社會發展活力,保持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大局的長期穩定;有利於創造更多個人職業發展和價值實現的機會,增強個人通過努力奮鬥改變命運的動力,實現人的全面發展。

記者: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思路是什麼?

答:立足基本國情,把握髮展規律,注重政府引導,強化市場引領,充分發揮勞動力、人才的主觀能動性和社會性流動客觀規律,充分尊重勞動力、人才為了實現個人價值自由遷徙的權利。同時,注重改革發力、服務助力,搭建橫向流動橋梁、縱向發展階梯,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創造活力,構建合理、公正、暢通、有序的社會性流動格局,引導個人發展融入國家富強、民族復興進程,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社會公平正義、國家長治久安。

社會性流動實現歷史性轉變 仍存體制機制障礙

記者:我國社會性流動的現狀是什麼?

答: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持續深化經濟、政治、社會體制改革,推進教育、就業、社會保障、戶籍等制度深層次變革,出臺一系列政策舉措,社會性流動實現從計劃到市場、從單一到多元的歷史性轉變。主要表現在:

一是城鄉流動有渠道。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極大解放了農業生産力,釋放出大量農業富餘勞動力。城鎮化推開、就業市場打開和社會管理鬆綁,逐步打破了城鄉二元結構的分割,讓農民外出務工成為可能,城鄉間流動規模不斷擴大。

二是區域流動有自由。國家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鼓勵一部分地區和群體先富起來,勞動者流動的容量擴大、空間拓展,在價格等市場機制引導下,要素加速向勞動生産率高的地區集聚。

三是技能提升有通道。國家全面普及義務教育,不斷提高高等教育入學率,勞動者素質和技能大幅提升,特別是高考制度的恢復,打開了勞動者通過個人奮鬥實現個人價值和職業發展的關鍵窗口。

四是職業轉換有路徑。國家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逐步打破“統包統分”就業體制,實現了用人單位自主用人和勞動者自主擇業,就業單位更加多樣,就業方式日益多元。

五是脫貧解困有機會。就業政策和就業服務體系持續發力,收入分配製度全方位改革,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制度逐步完善,突出效率又兼顧公平,困難群眾流動動力和機會得以保障和增強。

同時,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由於我國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改變,勞動力、人才社會性流動還存在一些體制機制方面的障礙,這與我國目前所處的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密切相關。因此,穩妥促進勞動力、人才合理有序流動仍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持續研究、逐步破解。

首次構建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的政策體系框架

記者:請簡要介紹《意見》主要政策內容?

答:《意見》共六部分16條政策措施,首次構建了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的政策體系框架。

一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築牢社會性流動基礎。經濟高質量發展是創造更充分、更高質量流動機會的基礎。《意見》提出實施就業優先政策創造流動機會、推動區域協調發展促進流動均衡、推進創新創業創造激發流動動力等三方面舉措,努力保障流動機會數量增多、質量提高、更加均衡,推動社會性流動順暢有序。

二是暢通有序流動渠道,激發社會性流動活力。暢通流動渠道是形成社會性流動機會平等的基石。《意見》聚焦妨礙勞動力、人才社會性流動的戶籍、單位等關鍵問題,提出以戶籍制度和公共服務牽引區域流動、以用人制度改革促進單位流動、以檔案服務改革暢通職業轉換等三方面舉措,暢通人員在不同區域、不同性質單位之間的流動渠道。

三是完善評價激勵機制,拓展社會性流動空間。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和積極正向的激勵機制,是促進社會性流動的催化劑。《意見》聚焦技術技能人才和基層一線人員的發展,提出拓寬技術技能人才上升通道、拓展基層人員發展空間、加大對基層一線獎勵激勵力度等三方面舉措,引導勞動者愛崗敬業、努力奮鬥,在全社會營造尊重勞動、鼓勵勞動的良好氛圍,讓勞動力、人才在本職工作上能夠得到認同,獲得發展。

四是健全兜底保障機制,阻斷貧困代際傳遞。強化兜底保障,是防止社會性流動弱化的底線,也是政府政策的重要發力點。《意見》從推進精準扶貧促進貧困群體向上流動、推進教育優先發展保障起點公平、推進公平就業保障困難人員發展機會、強化社會救助提高困難群眾流動能力等四個方面,促進貧困人口、失業人員、困難群體等實現社會上升,使更多人擁有社會性流動的通道。

此外,《意見》明確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緊扣人民群眾現實需求,結合實際抓好各項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強化法治保障,健全社會性流動領域法律法規,清理妨礙社會性流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開展多渠道宣傳,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形成“幸福都是奮鬥出來的”的輿論環境,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集聚強大動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