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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分析:取消省界收費站後通行費總體負擔不增加

2020-01-06 19:4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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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6日電(記者 魏玉坤)針對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取消後,部分車主反映通行費有所增長的現象,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李愛民6日分析稱,“撤站”後車輛通行費總體負擔不會增加。

李愛民介紹,我國高速公路以省份為單位實施聯網收費。“撤站”前,主要採用封閉式收費制式,客車按車型、貨車按重量,根據路徑和里程進行收費,分路段拆賬。具體來説,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在入口領取記錄有其車輛和站點信息的通行卡或將入口信息寫入ETC,出口交回通行卡或讀寫ETC信息後,按其行駛里程及車型或計重支付通行費。

李愛民説,除浙江、廣東、四川等省份高速公路實現了精準收費和拆賬以外,大多數省份高速公路收費採用最短路徑收費。也就是説,不管實際走了多遠的路,都是按照起點和終點之間的最短路徑收取通行費。

“舉個例子,從河南北部安陽到南部的南陽,可以通過多條高速公路路徑通達,可以走任何一條你想走的路,但在收費的時候,都按照其中路徑最短的一條路的里程,乘以費率標準進行收費,這就是最短路徑收費。”李愛民説,隨著路網規模越大,這種收費制式難以體現走多少路付多少費的公平原則。

李愛民説,“撤站”後,在高速公路沿線,每逢有交通量發生變化的路段,均新建了門架,每個門架負責收取其所在路段的費用,實現了分段精確收費,也就是説走多少路交多少錢。因此,在走了兩點之間較長路段的車輛,其通行費較之前按照最短路徑計費的費額會有增加。

“另外,收費額取整規則也由原來的取整到‘0元、5元’調整為ETC車輛取整到‘分’、人工收費車輛取整到‘元’,相應費額也會‘有升有降’。”李愛民解釋,比如,原來從甲地到乙地,按照收費費率乘以里程,得出收費金額是8元,實際收費就取整到10元,如果得出的金額是12元,也會取整到10元。“撤站”後,是8元就收8元,是12元就收12元,與原來的收費制式相比,精確計費更加準確,更加公平合理。

“撤站”後哪些車型收費會有變化?李愛民表示,部分客車收費標準顯著降低,貨車按車型收費總體負擔不增加。

交通運輸部2019年5月發佈修訂後的《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明確1類和2類客車分類界限值由核定載人數7人修訂為9人且車長小于6米。當年7月,交通運輸部又印發通知,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收費標準。

李愛民説,自1月1日起,8座和9座小型客車,統一按照1類客車收取通行費,收費標準平均降低1/3至1/2,通行費負擔下降顯著。還有一些省份,對客車實施降檔收費。例如上海市2類客車按1類客車收費,廣東省4類客車按3類客車收費,這些地區相應客車的收費水平也顯著降低。

在貨車收費方面,從1月1日起,貨車計費方式由計重收費調整為按車(軸)型收費。交通運輸部已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通知,督促指導各地以本地2018年按里程加權平均的車貨總質量為重要依據,並組織力量對各地的費率調整方案進行深入研究分析,督促各地實現貨車收費標準比滿載至少下降10%。

“按車型收費後,對於同一軸型車輛,不論裝多裝少,都執行同一收費標準。對於滿載的車輛,費額將明顯下降;對於空載車輛和輕載車輛,費額可能會出現增加。建議相關企業加強運輸組織,通過提高實載率,享受計費方式調整的政策紅利。”李愛民説。

李愛民介紹,在繼續實施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基礎上,交通運輸部已會同相關部門印發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等費率優惠政策措施,全面提高車輛通行效率、降低車輛通行費負擔。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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