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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負責人就《關於切實加強金融衍生業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答記者問

2020-01-20 15:30 來源: 國資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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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國資委印發了《關於切實加強金融衍生業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財評規〔2020〕8號,以下簡稱《通知》),對原有金融衍生業務監管制度進行了整合、修訂。《通知》出臺後,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負責人接受了記者採訪。

1.問:請介紹一下《通知》出臺的背景。

答:金融衍生業務是大型企業管理價格風險的常用手段,可有效對衝現貨價格波動風險,促進企業平穩運行。但金融衍生業務本身也是一把“雙刃劍”,具有高杠桿性、高風險性和複雜性,如管控不當,易發生損失風險。為指導企業加強金融衍生業務風險管控,國資委先後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金融衍生業務監管的通知》(國資發評價〔2009〕19號)、《關於建立中央企業金融衍生業務臨時監管機制的通知》(國資發評價〔2010〕187號)、《關於取消中央企業境外商品衍生業務核準事項的通知》(國資發評價〔2015〕42號),構建了中央企業金融衍生業務監管制度框架體系。多年來,中央企業按照監管要求,審慎開展業務,有效管控風險,業務總體運行平穩。但監管中發現,有部分企業存在集團管控不到位、業務審批不嚴格、操作程序不規範、激勵趨向投機以及業務報告不及時、不準確等問題。同時,隨著近年來中央企業加快“走出去”步伐,積極拓展國際業務,運用金融衍生工具對衝大宗商品價格、利率、匯率波動風險的需求增多,開展金融衍生業務出現一些新情況、新變化,現行監管制度已不能充分滿足企業實際業務需要。

貫徹落實十九屆四中全會關於“增強國有經濟抗風險能力”的精神,為進一步指導中央企業規範開展金融衍生業務,在發揮其功能作用的同時,切實有效管控風險,國資委在廣泛徵求中央企業和有關監管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對監管制度進行了整合、修訂,研究制定了《通知》,經由國資委黨委會議審議通過後印發中央企業執行。

2.問:制定《通知》的主要原則是什麼?

答:總體原則是,堅持從嚴管控,堅持套期保值,堅持風險可控,嚴把“入口關”、“規模關”、“操作關”,進一步明確各級主體責任,進一步明晰業務原則,進一步規範操作流程,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建立“嚴格管控、規範操作、風險可控”的金融衍生業務監管體系,切實發揮好金融衍生業務促進企業平穩運行的作用。

在《通知》起草過程中,注重與原制度相銜接,實現平穩過渡;注重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解決企業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補足制度短板;注重立足企業實際,充分吸收企業好的做法和管理經驗,提煉為制度規定,力求指導性、可操作性強。

3.問:《通知》主要在哪些方面進行了修訂?

答:《通知》包括六個部分內容,覆蓋事前、事中和事後的關鍵環節。較原有制度的變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落實各主體管控責任。進一步明確集團董事會、集團管理層及集團職能部門、操作主體的職責,建立健全三級管理體系,嚴格業務管控。

二是強化套期保值原則。在堅持交易品種與主業相關、交易時間、規模、方向與實貨匹配等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強調套期保值的實質和原則,即以降低實貨風險敞口為目的,禁止投機交易;通過增加總量和時點規模雙管控,嚴防超規模交易;通過要求建立科學的激勵約束和業務效果綜合評判機制,防止片面追求金融衍生業務單邊盈利導致投機行為。

三是實施分類管控。針對貨幣類、商品類衍生業務的不同特點和風險程度,在業務規模、崗位設置、信息系統等方面區別對待,即體現從嚴監管,又貼合企業實際。

四是細化風險管控要求。在監控手段上,增加有關建立信息系統的要求,實現在線監測,固化制度規定;在風險預警上,提出採用定量及定性方法及時識別各類風險的要求;在應急處理上,明確處理要求,妥善做好應對。

五是嚴控操作關鍵節點。堅持前中後臺分離原則,嚴格合規管理;強調授權審批要求,嚴防越權違規操作;增加保證金管控要求,規範資金使用,防範資金風險;建立風險管理日報告、部門月核對、管理層季溝通機制,加強業務動態管理。

六是強化監督檢查。對審計監督的原則性要求進行細化,明確集團歸口管理部門和內審部門的監督檢查責任和側重點,嚴防違規事項,確保制度落實。

4.問:國資委將採取哪些監管措施?

答:國資委的監管仍然聚焦在事中跟蹤監測與事後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加強風險管控。一是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定期報告制度,要求企業按季、按年報告業務開展情況,對於重大事項,要求24小時內專項報告。二是嚴肅問責追責,對於發生重大損失風險、造成嚴重影響等問題的,將在業績考核中予以扣分或降級處理,並根據幹部管理權限開展責任追究。三是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定期會商、信息共享、聯合檢查等方式,形成監管合力,提升監管專業性。

5.問:國資委對抓好《通知》的落實有什麼具體工作安排?

答:《通知》下發後,國資委將對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監管部門進行培訓,就修訂的重點內容進行講解和説明,幫助準確理解和把握《通知》的內容和要求。做好日常對口指導,答疑解惑,及時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強對《通知》執行情況的跟蹤評測,督促企業切實將《通知》要求落實到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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