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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實現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解讀《關於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工作的意見》

2020-02-27 15:2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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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 題:加快實現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解讀《關於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工作的意見》

新華社記者魏玉坤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工作的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為什麼要出臺意見?意見提出了哪些要求和舉措?如何確保落實?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27日對此進行了解讀。

源頭防範化解系統性安全風險

我國是世界第一化工大國,危險化學品生産經營單位達21萬家,涉及2800多個種類,但整體安全條件差、管理水平低、重大安全風險隱患集中,導致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

“意見著力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基礎性、源頭性、瓶頸性問題,全面提升安全發展水平,推動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環境。”這位負責人説。

這位負責人介紹,在源頭防範化解危險化學品系統性安全風險方面,意見提出了四個方面舉措:

一是嚴格安全準入。明確各地區要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確定化工産業發展定位,建立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和應急管理等部門參與的化工産業發展規劃編制協調溝通機制。

二是嚴格標準規範。制定化工園區建設標準、認定條件和管理辦法。整合化工、石化和化學制藥等安全生産標準,解決標準不一致問題,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標準體系。

三是推進産業結構調整。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修訂並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結合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條件的産能,有效防控風險。

四是深入開展安全風險排查。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責任,實施最嚴格的治理整頓。制定實施方案,深入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三年提升行動。

強化危險化學品本質安全

我國化工行業發展粗放、基礎薄弱,中小化工企業佔80%以上,專業人才嚴重不足,本質安全水平不高。

這位負責人説,意見在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基礎保障方面提出了四方面措施:

一是提高科技與信息化水平,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研究支撐,開展基礎性、前瞻性研究。

二是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實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將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從業人員作為高危行業領域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重點群體。

三是規範技術服務協作機制,引入市場機制,為涉及危險化學品企業提供管理和技術服務。建立專家技術服務規範,分級分類開展精準指導幫扶。

四是加強危險化學品救援隊伍建設,統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危險化學品專業救援力量,合理規劃佈局建設立足化工園區、輻射周邊、覆蓋主要貯存區域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基地。

“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不落實是導致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主要原因。全面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工作水平,必須扭住企業這個責任主體,強化責任落實。”這位負責人説,為此,意見明確,嚴格責任追究,加大失信約束力度,從嚴監管。同時,強化激勵措施,提高危險化學品生産貯存企業安全生産費用提取標準等。

嚴格落實監督管理職責

這位負責人説,危險化學品安全涉及鏈條長、環節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産經營必須管安全”,實施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安全監管:

要強化責任落實,堅決按照“三個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要將意見提出的措施任務分解細化,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加快制定配套制度措施辦法。

要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各有關部門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承擔相關安全監管責任。

要健全執法體系,省級應急管理部門原則上不設執法隊伍,由內設機構承擔安全生産監管執法責任,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一般實行“局隊合一”體制。

要提升監管效能,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在對涉及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全覆蓋監管基礎上,實施分級分類動態嚴格監管。

“為抓好意見貫徹落實工作,各地和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實施細則,強化督查考核,將意見重點內容納入安全生産巡查、考核,推動落地見效。”這位負責人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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