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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

2020-06-19 21:19 來源: 醫保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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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為貫徹落實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任務要求,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國家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關於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0〕24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對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如何調整?

為保障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通知》圍繞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對於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合理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準,明確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50元;原則上個人繳費標準同步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280元。同時,立足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大病保險運行情況,統籌提高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籌資水平的穩步提升,籌資結構的逐步優化,可以推動實現居民醫保籌資穩定可持續,為鞏固待遇保障水平提供堅實基礎。

二、待遇保障的政策安排有哪些?

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全面實現了城鄉統籌,城鄉居民更加公平享有醫保權益;大病保險待遇的提高,新版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和談判藥品的實施,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的完善,進一步提高了城鄉居民的待遇保障水平。2020年,將從三個方面健全待遇保障機制,以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發揮居民醫保全面實現城鄉統籌的制度紅利,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總體保障水平達到70%,全面落實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等。二是鞏固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全面落實起付線降低並統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提高到60%,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取消封頂線。三是發揮醫療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分類資助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居民醫保,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

三、2020年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戰要落實哪些硬任務?

2020年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勝之年,為落實醫保扶貧攻堅硬任務、醫保扶貧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任務,從四個方面提出具體措施,確保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一是確保完成醫保脫貧攻堅任務。聚焦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落實新增貧困人口及時參保政策,確保貧困人口動態應保盡保。抓好掛牌督戰,簡化異地就醫登記備案,促進“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落地。二是鞏固醫保脫貧攻堅成效。全面落實和落細醫保脫貧攻堅政策,持續發揮醫保三重制度綜合保障、梯次減負功能。協同做好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戶及因疫情等原因致貧返貧戶監測,落實新冠肺炎救治費用醫保報銷和財政補助政策。三是研究醫保脫貧攻堅接續工作。嚴格落實“四不摘”要求,過渡期內,保持政策相對穩定。穩妥糾正不切實際的過度保障問題,確保待遇平穩過渡。結合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研究醫保扶貧長效機制。四是繼續加大對貧困人口傾斜支付。脫貧攻堅期內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起付線較普通參保居民降低一半,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全面取消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封頂線。

四、醫保支付管理有哪些工作要求?

醫保支付是保障群眾獲得優質醫藥服務、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關鍵機制,《通知》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加強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完善績效考核機制,將考核結果與醫保基金支付挂鉤,更好推進定點醫藥機構的事中、事後管理。二是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普遍實施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式支付方式,在30個城市開展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國家試點工作,完善醫保總額管理。三是加強醫保目錄管理,逐步統一醫保藥品支付範圍,建立談判藥品落實情況監測機制,2020年6月底前將國家重點監控品種剔除出目錄並完成40%省級增補品種的消化。

五、如何加強基金監督管理?

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保命錢”,確保基金安全是醫療保障部門的首要任務。《通知》強調2020年要繼續加強基金監督檢查:一是建立全覆蓋式醫保基金監督檢查制度,全年組織開展兩次醫保基金監督檢查。以醫保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為重點,分類推進專項治理。二是推進基金監管規範年建設,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以推進規範執法。三是強化基金監管長效機制,“兩試點一示範”為抓手,健全監督舉報、舉報獎勵、智慧監管、綜合監管、責任追究等措施,探索建立醫療保障信用體系,建立藥品價格和招採信用評價制度。四是加強對承辦大病保險商業保險機構的監督檢查。此外,《通知》還對推進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市地級統籌、加強基金運行分析提出了工作要求。

六、經辦管理服務如何加強?

提升醫保公共服務能力、加強經辦管理服務,是實現醫療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通知》對經辦服務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抓好參保繳費工作。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實現應保盡保。在各地政府統一組織下,壓實工作責任,強化參保徵繳業務銜接協同,加強醫保、稅務部門間經辦聯絡協作,提高效率和服務水平,確保年度參保籌資量化指標落實到位。二是推進一體化經辦運行。推動市地範圍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一單制結算”。全面落實全國醫保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完善異地就醫業務協同管理機制。三是提升經辦管理服務能力。加快構建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經辦管理體系,整合城鄉經辦體系,建立統一服務熱線,大力推進服務下沉。四是加快推進全國統一的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認真抓好15項信息業務編碼標準的信息維護和測試應用工作。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加強對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合理引導預期,確保任務落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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