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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 維護債券市場穩定運行

2020-07-02 07:2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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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1日電 題:完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 維護債券市場穩定運行

新華社記者吳雨

近年來,我國債券違約事件有所增多。為防範化解債券市場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中國人民銀行等三部門日前發佈相關通知,加快完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

在債券違約處置中,哪些方面將得以完善?各方職責與義務如何明確?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1日就市場關心的問題進行了解答。

補齊短板 提升違約處置效率

我國債券違約歷史較短,違約處置過程中暴露出處置效率不高、週期長等問題。為此,2019年以來,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證監會積極發揮公司信用類債券部際協調機製作用,加快完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推出到期違約債券轉讓機制,實施債券市場統一執法,不斷豐富市場化處置手段。

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建立完善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提升違約處置效率,是防範化解債券市場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有效路徑之一,也是市場向縱深發展的必經之路。

日前,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證監會聯合發佈了關於公司信用類債券違約處置有關事宜的通知。通知明確了違約處置的基本原則、各方的職責與義務,建立健全了受託管理人等投資者保護制度,並加強了監管協調,加大債券市場統一執法力度。

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認為,通知的發佈是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債券違約處置機制、推動債券市場規則統一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有利於完善債券市場的基礎性制度,補齊市場發展短板,促進市場長遠健康發展。

強化契約精神 加大投資者保護力度

通知明確了債券違約處置的基本原則,強調要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各方盡職盡責原則和平等自願原則;同時,也夯實了債券募集文件等契約基礎。

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通知聚焦公司信用類債券的信用屬性,進一步強化和細化契約約束,明確債券募集等發行文件應當包含受託管理人責任義務、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違約處置機制等與投資者權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事項,為風險的處置端口前移和違約後順暢處置提供基礎。

通知還建立健全受託管理人、債券持有人制度。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明確引入受託管理人制度,可以突出受託管理人的角色定位;同時鼓勵優化債券持有人會議機制,能提高持有人會議效率,促進國內債券投資者保護制度與國際接軌。

據介紹,為豐富市場化違約處置機制,通知還探索為發行人和投資人搭建市場化處置平臺,進一步豐富違約債券處置的手段和路徑。此外,通知進一步強調發行人等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債券違約中的信息披露義務,完善破産階段的信息披露要求。

明確權責 推進債券市場統一執法

完善債券違約處置,需要明確各方的職責與義務,對發行人、債券持有人及各類仲介機構的職責義務和權利進行規範。

關於債券發行人,通知強化了發行人的契約精神,明確發行人積極履行清償責任的義務,不得惡意逃廢債或蓄意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堅持投資者權益保護與投資者風險意識提高並重。支持債券持有人充分利用集體行動機制維護合法權益,明確發行人要公平、公正對待債券持有人。

通知還強化了對仲介機構的問責。對此,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在強化仲介機構勤勉盡責的基礎上,推動主承銷商或受託管理人提高對存續期債券的信用風險評價和管理能力,明確建立仲介機構利益衝突防範機制,提高信用評級機構的風險揭示能力,強化擔保、增信機構的履職責任。

此外,通知還加強監管協調和信息共享。在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看來,這有利於推進債券市場統一執法,加大對惡意逃廢債行為的懲戒力度,推動完善市場自律管理,加快培育市場合格機構投資者。

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繼續會同相關部門,在公司信用類債券部際協調機制框架下,加快完善市場化、法治化的債券市場風險防範和處置機制,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構建良好信用生態環境,維護債券市場穩定運行。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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