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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就《中國人民銀行 發展改革委 證監會關於公司信用類債券違約處置有關事宜的通知》答記者問

2020-07-02 09:56 來源: 人民銀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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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知》出臺的背景及意義是什麼?

近年來我國債券違約事件有所增多,債券違約進入常態化階段。由於我國債券違約歷史還比較短,過程中暴露出處置效率不高、處置週期長等問題。為進一步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加強資本市場制度建設、防範化解風險,去年以來,人民銀行會同發展改革委、證監會加快完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共同制定本《通知》。建立完善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提升違約處置效率,是防範化解債券市場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有效路徑之一,也是市場向縱深發展的必經之路。《通知》的發佈是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債券違約處置機制、推動債券市場規則統一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有利於完善債券市場的基礎性制度,補齊市場發展短板,促進市場長遠健康發展。

2.《通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違約處置的基本原則;二是建立健全受託管理人等投資者保護制度,充分發揮受託管理人和債券持有人會議制度在債券違約處置中的核心作用;三是明確違約處置各方的職責與義務,強化發行人契約精神,加大投資者保護力度,明確仲介機構責任;四是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提高處置效率;五是加強監管協調,加大債券市場統一執法力度。

3.《通知》重點完善債券違約處置中的哪些方面?

一是明確債券違約處置的基本原則。堅持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各方盡職盡責原則和平等自願原則。

二是夯實債券募集文件等契約基礎。《通知》聚焦公司信用類債券的信用屬性,進一步強化和細化契約約束,明確債券募集等發行文件應當包含受託管理人責任義務、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違約處置機制等與投資者密切權益相關的重要事項,為風險的處置端口前移和違約後順暢處置提供基礎。

三是建立健全受託管理人、債券持有人制度。《通知》明確引入受託管理人制度,突出受託管理人的角色定位,同時鼓勵優化債券持有人會議機制,提高持有人會議效率,促進國內債券投資者保護制度與國際接軌。

四是豐富市場化違約處置機制。《通知》在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的前提下,探索為發行人和投資人搭建市場化處置平臺,進一步豐富違約債券處置的手段和路徑。

五是強化債券違約的信息披露。充分發揮市場化約束機製作用,進一步強調發行人等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債券違約中的信息披露義務,完善破産階段的信息披露要求。

4.《通知》主要明確違約處置各方的哪些職責與義務?

第一,關於債券發行人。強化發行人的契約精神,明確發行人積極履行清償責任的義務,不得惡意逃廢債或蓄意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二,關於債券持有人。堅持投資者權益保護與投資者風險意識提高並重。支持債券持有人充分利用集體行動機制維護合法權益,明確發行人要公平、公正對待債券持有人。

第三,關於仲介機構。在強化仲介機構勤勉盡責的基礎上,推動主承銷商或受託管理人提高對存續期債券的信用風險評價和管理能力,明確建立仲介機構利益衝突防範機制,提高信用評級機構的風險揭示能力,強化擔保、增信機構的履職責任。

第四,關於監管機構。加強監管協調和信息共享,推進債券市場統一執法,加大對惡意逃廢債行為的懲戒力度,推動完善市場自律管理,加快培育市場合格機構投資者。

5.能否介紹下人民銀行會同發展改革委、證監會在債券違約處置方面已經開展的工作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9年以來,人民銀行會同發展改革委、證監會積極發揮公司信用類債券部際協調機製作用,加快完善債券違約處置機制。一是推出到期違約債券轉讓機制,提高違約處置的透明度,促進市場對信用風險合理定價。二是積極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債券違約處置的司法文件,暢通違約債券司法救濟渠道。三是加強監管協調,實施債券市場統一執法,推動跨市場執法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四是指導市場自律組織出臺債券違約處置相關自律指引,細化投資者保護安排。五是豐富市場化處置手段,綜合利用多種市場化工具依法有序開展處置工作。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繼續會同相關部門,在公司信用類債券部際協調機制框架下,加快完善市場化、法治化的債券市場風險防範和處置機制,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構建良好信用生態環境,維護債券市場穩定運行。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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