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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行業準入門檻 新能源汽車迎利好

2020-08-22 07:44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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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日前發佈《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及産品準入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大幅降低了行業準入門檻,有助於規範和釋放新能源市場活力。長期看,將推動新能源汽車銷量進入快速增長的新階段。

“《管理規定》對新能源汽車企業來説,是比較務實的支持政策。”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新能源車行業發展初期,進入該領域的市場主體比較多,需要相對嚴格的政策規範發展。現在行業進入一個穩定發展的階段,再設定過高的門檻不利於産業發展。新政策設定行業邊界後,能夠讓市場機制起到主要作用,市場活力會進一步被激發出來。

據了解,為規範新能源汽車生産活動,保障公民生命財産安全和公共安全,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産業持續健康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于2017年發佈實施了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及産品相關準入管理規定。“隨著國內外形勢的發展變化,為更好適應我國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需要,進一步放寬準入門檻,激發市場活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産業高質量發展,需要對‘準入規定’部分條款進行修改。”工業和信息化部産業政策與法規司相關負責人説。

和2017年準入規定相比,《管理規定》有以下兩個顯著變化:

首先,《管理規定》刪除了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準入有關“設計開發能力”的要求。根據2017年版準入規定,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産準入的企業應當符合具備生産新能源汽車産品所必需的設計開發能力、生産能力、産品生産一致性保證能力、售後服務及産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準入審查要求》。

這一新規定將會帶來哪些好處?崔東樹介紹,前期設計開發能力是獲得生産資質的重要一環。在新興車企中,一些汽車生産因為沒有生産資質而採取代工生産的方式。此次刪除有關“設計開發能力”的相關內容,有利於大幅降低新的資本準入門檻,是體現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優化發展環境、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舉措。

崔東樹也表示,降低門檻,減少了對新進入企業的束縛,但並不意味著汽車行業技術門檻的降低,而是表明企業準入審查的重點監管方向由研發能力轉向了生産能力、質量及一致性控制能力、售後及安全保障能力。

其次,《管理規定》將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停止生産的上限時間由12個月調整為24個月。新政策將於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在崔東樹看來,這有利於傳統汽車企業的轉型發展,合理利用傳統汽車企業和産能,也有助於降低新進入企業準入門檻。過去設立一年的中斷生産時間相對較短,不利於企業在困境中尋找新的機遇或借助外部資源讓企業重新發展。

“當前,部分合資企業面臨合資外方的産品投放節奏偏慢,形成較長時間斷檔生産新能源汽車的問題。因此,一年的週期偏短,設定兩年週期較為合理。”崔東樹説。

《管理規定》將給新能源汽車産業帶來什麼影響呢?業內專家認為,行業內應該不會有太直接的短期反應,短期內對於新能源車産銷也不會有直接的影響,因為從改善準入條件,到真正投産還有一個過程。但總體而言,對新能源汽車行業肯定是利好。(記者 劉瑾)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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