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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項行政許可事項取消

2020-09-30 15:28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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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9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政府職能轉變辦公室主任、國務院審改辦協調局局長迪晶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政策吹風會上介紹,《決定》取消29項行政許可事項,下放4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層級;另有20項有關法律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迪晶表示,今後將分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加快推進行政審批的標準化和規範化,清理規範行政備案等管理事項,從嚴整治變相審批。

農業農村部法規司司長王樂君介紹,按照《決定》,農業農村部取消和下放了5個事項。其中,在農業投入品監管方面,取消了“新農藥登記試驗審查”和“七類肥料登記”兩個項目的許可,改為備案;在職業準入方面,取消了“鄉村獸醫登記許可”事項,改為備案;在農業資源環境保護方面,取消了“興建可能導致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生存環境污染和破壞的海岸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取消“出口國家重點保護的農業野生植物或進出口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的農業野生植物審批”事項的省級初審,將審批權限由農業農村部下放到省級農業農村部門。

“取消鄉村獸醫登記許可,改為備案,有助於讓更多具備獸醫專業知識的人員參與到鄉村獸醫工作中去,充實壯大獸醫隊伍,滿足農村中小養殖戶對獸醫人才的需要;有助於解決每年大概3.2萬相關專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王樂君説。

此外,在擴大對外開放方面,商務部外資司司長宗長青介紹,《決定》簡化市場準入程序,取消了“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定意見書核發”和“限額以下外商投資民航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取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額度、賬戶、資金匯出審批及外匯登記證核發”,不再通過事前審批方式對境外機構投資者匯兌行為進行管理。這三項舉措將為外資進入我國電信、民航、金融市場提供便利。同時,《決定》取消了“出口食品生産企業備案核準”等,便利進出口業務;並取消了“外國人進入國家級環境保護自然保護區審批”等,給予外國人更多國民待遇。

“相關部門將在取消或下放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同時,完善相關法規政策,公佈事中事後監管細則,確保放得開、接得住、管得好。”宗長青説。(記者 劉坤)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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