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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個教育評價系統改革文件出臺——五“破”五“立” 教育評價“指揮棒”全面轉向

2020-10-14 07:49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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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圍繞黨委和政府、學校、教師、學生、社會五類主體,明確了新時代我國教育評價改革的任務書和路線圖。

“這是新中國第一個關於教育評價系統改革的文件,也是指導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教育評價“指揮棒”全面轉向,“破”什麼“立”什麼?如何通過評價改革,推進黨委和政府辦好新時代教育?不再簡單以考分排名評老師、以考試成績評學生、以升學率評學校,教育評價看什麼?一連串黨中央關心、群眾關切、社會關注的問題在《總體方案》中得以解答。

改革黨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評價

破什麼:短視行為和功利化傾向

立什麼:科學履行職責的體制機制

張貼高考“喜報”,標榜“學霸”和中考、高考“狀元”,把升學率視為學校政績、給一線教師層層加碼……在《總體方案》中,這些曾經攪動了不少學校、家長、考生心緒的行為被明令叫停。

記者注意到,為改革黨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評價,《總體方案》畫出了行為“紅線”,提出“三不得一嚴禁”的要求,即不得下達升學指標或以中高考升學率考核下一級黨委和政府、教育部門、學校和教師,不得將升學率與學校工程項目、經費分配、評優評先等挂鉤,不得通過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嚴禁公佈、宣傳、炒作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要‘破’的是短視行為和功利化傾向,‘立’的是科學履行職責體制機制。”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不看升學率後,評價黨委和政府教育工作看什麼?《總體方案》給出了明確方向:在黨對教育工作全面領導的體制機制上,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深入教育一線調研、為師生上思政課、聯絡學校和年終述職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在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上,則既要評估最終結果,也要考核努力程度及進步發展。

改革學校評價

破什麼:重分數輕素質等片面辦學行為

立什麼:立德樹人落實機制

立德樹人成效是檢驗學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標準。但實踐中,重智育輕德育、重分數輕素質等片面辦學行為卻使得教育根本任務難以落實。針對這種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總體方案》對各級各類學校提出了明晰的評價標準。

比如針對幼兒園評價,《總體方案》提出重點評價科學保教、規範辦園、安全衛生、隊伍建設、克服小學化傾向等情況。在改進中小學校評價上,提出義務教育學校重點評價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保障學生平等權益、引領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水平等情況;普通高中主要評價學生全面發展的培養情況,突出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開展學生發展指導等內容。健全職業學校評價方面,則提出重點評價職業學校德技並修、産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訓結合、學生獲取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畢業生就業質量、“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等情況。

“要切實推動把立德樹人貫穿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各領域,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改革教師評價

破什麼:重科研輕教學、重教書輕育人等行為

立什麼:潛心教學、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

教師是立教之本、興教之源。針對長久以來存在的重科研輕教學、重教書輕育人等行為,《總體方案》設計了一系列改革任務,全力構建潛心教學、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

在《總體方案》中,師德師風再次作為教師第一標準被著重強調,提出建立師德失范行為通報警示制度,對出現嚴重師德師風問題的教師探索實施教育全行業禁入制度等具體舉措。

而對於如何突出教育教學實績這個操作難題,方案對不同學段教師提出不同要求,比如在幼兒園教師評價方面強調突出保教實踐;在中小學教師評價方面提出探索建立教學述評制度,任課教師每學期須對每個學生進行學業述評,述評情況納入教師考核內容,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傾斜,向教學一線和教育教學效果突出的教師傾斜等;在高校教師工作量核定方面則提出把參與教研活動,編寫教材、案例,指導學生畢業設計、就業、創新創業、社會實踐、社團活動、競賽展演等情況計入工作量等有針對性的做法。

此外,針對高校教師普遍關心的“唯論文”“唯帽子”等科研評價問題,《總體方案》明確提出在教師科研評價中將突出質量導向、實施分類評價,而對高校的學科評估則淡化論文收錄數、引用率、獎項數等數量指標,突出學科特色、質量和貢獻。

為使人才稱號回歸學術性、榮譽性,《總體方案》還提出教師成果嚴格按署名單位認定、不隨人走,不得把人才稱號作為承擔科研項目、職稱評聘、評優評獎、學位點申報的限制性條件等具體舉措。

改革學生評價

破什麼:以分數給學生貼標簽的不科學做法

立什麼: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育人要求

“考,老師的法寶;分,學生的命根”,傳唱已久的歌謠折射出當前各級各類學校中存在的“以分數給學生貼標簽”的不科學做法。

學生評價是教育評價的基礎環節。記者注意到,為扭轉當前學生評價中存在的以分數給學生貼標簽等錯誤傾向,《總體方案》著眼促進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對德育、美育、體育、勞動教育都提出了具體的評價標準。比如,在德育評價方式上,提出通過信息化等手段,探索學生、家長、教師以及社區等參與評價的有效方式,客觀記錄學生品行日常表現和突出表現,特別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情況。在體育評價上,提出建立日常參與、體質監測和專項運動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考查機制,分學段提出具體要求。在美育評價上,提出把中小學生學習音樂、美術、書法等藝術類課程以及參與學校組織的藝術實踐活動情況納入學業要求;探索將藝術類科目納入中考改革試點;推動高校將公共藝術課程與藝術實踐納入人才培養方案,實行學分制管理等。

完善其他方面的評價體系,並不意味著放鬆學業要求。

記者注意到,“嚴格學業標準”成為《總體方案》著重強調的一點,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把出口關”:在學業考評方面,提出完善過程性考核與結果性考核有機結合的學業考評制度;在學位論文方面,提出探索學士學位論文(畢業設計)抽檢試點工作,完善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工作,嚴肅處理各類學術不端行為;在實習(實訓)方面,提出完善實習(實訓)考核辦法,確保學生足額、真實參加實習(實訓)。

改革用人評價

破什麼:文憑學歷至上等不合理用人觀

立什麼:以品德和能力為導向的人才使用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總體方案》不只是面向教育內部“動真格”,還對社會用人評價提出了具體的改革方向。

“社會選人用人對於引導學生多樣化成長成才具有重要牽引作用。有些用人單位在招聘時過分注重高學歷高文憑,有的甚至非名校、海歸不要,這是一種現代版的‘出身論’,不利於實現讓每個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機會。”教育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為破除“唯文憑”的弊端,樹立正確用人導向,正向牽引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總體方案》提出5條具體改革舉措:一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要帶頭扭轉“唯名校”“唯學歷”的用人導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為導向、以崗位需求為目標的人才使用機制,改變人才“高消費”狀況,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二是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招聘要按照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條件、確定學歷層次,在招聘公告和實際操作中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三是規範高校教師聘用和職稱評聘條件設置,不得將國(境)外學習經歷作為限制性條件。四是職業學校畢業生在落戶、就業、參加機關企事業單位招聘、職稱評聘、職務職級晉陞等方面,與普通學校畢業生同等對待。五是用人單位要科學合理確定崗位職責,堅持以崗定薪、按勞取酬、優勞優酬,建立重實績、重貢獻的激勵機制。(記者 鄧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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