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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等十四部門 《關於印發2020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的通知》解讀

2020-10-26 07:17 來源: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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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充分發揮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職能優勢,繼續推進《電子商務法》貫徹落實,著力規範網絡市場經營秩序,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合印發通知,組織開展2020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

一、《通知》印發背景

2016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函覆原工商總局同意建立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原工商總局、發展改革委等10個部門組成,原工商總局為牽頭單位。2020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函覆同意調整完善網絡市場監管聯席會議制度。調整完善後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市場監管總局、中央宣傳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網信辦、林草局、郵政局、藥監局、知識産權局等14個單位組成,市場監管總局為牽頭單位。從2017年開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每年聯合開展網劍行動,加強協同聯動,著力規範網絡市場經營秩序。2020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是聯席會議制度調整完善後首次開展的專項行動。

二、《通知》制定依據

以落實《電子商務法》為統領,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相關要求,依據《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價格法》《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範網絡市場競爭秩序。

三、《通知》主要內容

按照通知要求,2020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將圍繞七項重點任務開展:一是落實電商平臺責任,夯實監管基礎。按照《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依法督促電子商務平臺落實平臺責任;規範電子商務經營主體,集中整治非法主體互聯網應用。二是重拳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規範網絡市場競爭秩序。按照《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規定,嚴厲打擊排除、限制競爭及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産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行為,依法查處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等行為。三是集中治理網上銷售侵權假冒偽劣商品,守住安全底線。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防疫用品、化粧品、兒童用品、服裝鞋帽、家居家裝、汽車及配件等輿情熱點、社會反映集中、關係公眾生命健康安全的産品為重點,開展集中整治,強化線上線下聯合監管和信息共享,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四是嚴厲打擊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非法交易行為,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和公共衛生安全。嚴肅查處通過微博、微信、視頻網站、直播平臺等網絡社交平臺,發佈、直播和惡意傳播、轉發違法獵捕、殺害、吃食、加工、虐待和利用野生動物及製品的視頻和網絡直播行為;加大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交易監管力度,全面禁止網上非法野生動植物交易。五是強化互聯網廣告監管,維護互聯網廣告市場秩序。集中整治社會影響大、覆蓋面廣的門戶網站、搜索引擎、電子商務平臺、移動客戶端和新媒體賬戶等互聯網媒介上發佈違法廣告行為,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六是依法整治社會熱點問題,營造良好網絡市場環境。規範“直播帶貨”等網絡經營活動秩序,依法懲處“直播帶貨”等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加強二手物品網絡交易平臺監管,依法打擊借眾籌名義實施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整治社會熱點問題。七是依法查處其他網絡交易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將充分發揮網絡市場監管聯席會議作用,加強工作督促指導,積極推動專項行動各項工作穩步推進,不斷凈化網絡市場環境,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促進網絡經濟健康發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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