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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在全國實施動産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

2020-12-15 22:2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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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15日電(記者 李延霞)1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全國實施動産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

會議指出,為優化營商環境、促進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近幾年在部分省市開展了動産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試點,便利企業擔保融資。試點中,民營和中小微企業新增擔保登記業務佔比超過95%、融資金額佔比超過80%。

為進一步擴大改革效果,會議決定,從2021年1月1日起,對動産和權利擔保在全國實行統一登記。原由市場監管總局承擔的生産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産品抵押登記和人民銀行承擔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以及存款單質押、融資租賃、保理等登記,改由人民銀行統一承擔,提供基於互聯網的7×24小時全天候服務。

會議明確,此前已作動産和權利擔保登記的,不需要重新登記,有關部門要妥善做好存量信息數據移交等銜接工作。對新登記的,由當事人通過動産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自主辦理,並對登記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登記機構不對登記內容進行實質審查。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表示,儘管近年來我國金融機構不斷提高企業信用貸款比例,但擔保融資仍然是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方式。在現有體系下,不同的動産和權利擔保登記權限散落在多個部門,不但企業辦理登記不方便,也不利於金融機構統一掌握相關信息。在全國實施動産和權利擔保統一登記,有助於金融機構全面掌握企業動産和相關權利信息,更加“敢貸”“願貸”,提升擔保融資的意願和效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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