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關於進一步推進“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的政策解讀

2020-12-16 20:11 來源: 衛生健康委網站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一、制定背景及過程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為2.54億人,佔總人口的18.1%,65歲及以上人口為1.76億人,佔12.6%。其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4000余萬。對專業的醫療護理、康復、居家護理服務等呈現龐大而剛性的需求。

2019年1月,我委印發《關於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確定北京等6省市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重點為高齡或失能老年人、出院後患者、康復期患者和終末期患者等行動不便的人群,提供醫療護理服務。部分省市積極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在完善管理制度、防控執業風險、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一定成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實施健康中國戰略重大戰略部署,增加護理服務供給,在總結地方試點經驗、深入研究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關於進一步推進“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惠及更多老年人。

二、主要內容

《關於進一步推進“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分為七部分:第一部分,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原明確的試點省份按要求繼續開展試點,其他省份原則上至少確定1個城市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第二部分,規範開展試點工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按照《“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方案》的有關要求,規範開展試點工作。第三部分,增加護理服務供給。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根據區域內群眾重點是高齡、失能等行動不便老年人等迫切護理服務需求,統籌區域醫療資源,合理引導醫療機構增加護理服務供給。第四部分,加大護士培訓力度。各地要結合“互聯網+護理服務”新業態的特點,對提供“互聯網+護理服務”的護士開展針對性培訓,規範護理服務行為,提高護理服務質量。第五部分,積極防範執業風險。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的醫療機構要採取有效措施積極防控和有效應對風險,保障醫療安全。第六部分,探索價格和支付政策。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主動協調有關部門,結合“互聯網+護理服務”新業態的特點和服務形式,建立完善有利於“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工作發展的相關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和醫保支付政策。第七部分,有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支持實踐創新,及時跟蹤評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呂浩銘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