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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將有首部專門法規,進一步強調屬地職責和行政處置

2020-12-23 21:21 來源: 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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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再迎嚴監管!

12月2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規定省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總責,明確地方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職責分工,在市場主體登記、互聯網管理、廣告和資金監測等方面完善防範機制等。

接受第一財經採訪的業內人士認為,《條例(草案)》的通過可以説是非法集資處置領域的重大進展,也是對此前非法集資處置相關要求和意見的承接。《條例(草案)》進一步強調了行政手段治理,並明確落實屬地職責,這將有利於落實責任,強化機制,有助於加快構建行政處置與司法打擊並重並舉、有機銜接的新格局。

非法集資處置現重大進展

一直以來,非法集資問題備受關注,特別是近年來,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企業生産經營困難增多等因素影響,非法集資問題日益凸顯,案件頻發高發,花樣翻新,風險蔓延。

在此背景下,2016年2月,國務院曾公佈《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對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工作機制進行了完善,並明確地方政府的職責以及規定了跨省監管的處置原則。

隨後,在2017年,國務院法制辦官網又公佈了《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徵求意見稿)》,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據悉,該條例由原銀監會起草,涉及非法集資違法行為的認定、預防監測、行政調查、行政處理、法律責任等。

在業內人士看來,上述條例可謂是對59號文的再升級,比如內容方面,對非法集資的認定、職責分配以及整體協商上,更加完善與系統,對建立多層次的非法集資處置體系具有重要意義,有利於行政處置與刑事追責銜接,可加強對非法集資的處置力度。

如今,國務院又通過《條例(草案)》,這被業內視為非法集資處置領域的重大進展。中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新宇對第一財經表示,未來如果《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出臺,可能將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出現,那麼可以算是非法集資領域首部專門的法規文件。“若是以行政法規發佈,效力位階將僅次於法律,畢竟之前關於非法集資的相關規定,多是國務院發佈的通知和意見,以及最高法、最高檢發佈的司法解釋等。”

事實上,早在今年4月,2020年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就曾提及,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就是加快推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出臺,做好貫徹落實條例各項準備工作,充分運用行政手段加強源頭治理。不斷健全執法機制,加快構建行政處置與司法打擊並重並舉、有機銜接的新格局。

該會議還提及,自去年以來,司法部等部門積極推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立法進程;同時,各地重拳出擊、精準拆彈,一些積累多年的風險得到化解,一批久拖未決的案件得以處置。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共立案打擊涉嫌非法集資刑事案件5888起,涉案金額5434.2億元,同比分別上升3.4%、53.4%。

行政處置與司法打擊並重並舉

從內容上看,《條例(草案)》規定省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總責,明確地方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職責分工,在市場主體登記、互聯網管理、廣告和資金監測等方面完善防範機制。

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肖颯對記者表示,上述內容再次強調了行政處置的重要性。如果將行政處置與司法打擊“並重並舉、有機銜接”,將帶來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的新局面。

“結合地方金融辦,從協調功能步入執法隊伍,可以預想未來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力度將大大增加,行政管理的效率更高。”肖颯説道。

還值得一提的是,《條例(草案)》在命名中增加了“防範 ”二字,對此,肖颯表示,這在一定程度上也體現了行政手段在加強源頭治理方面的作用。她還稱,預計新條例中可能將增加更多行政執法的內容,將行政處罰作為對橫亙在合法與非法之間的“黃線”領域的手段。

劉新宇也對記者稱,強化行政手段、落實屬地職責管理很重要,將有助於落實責任、強化機制,有利於進行監管資源的統籌安排,形成合力、齊抓共管,有效預防和預警行政區域內非法集資的風險,並在出現風險事件時第一時間進行有力的處置。

實際上,關於省級政府總負責,各級政府、部門依職責分工的劃定,也並非本次文件首次提出,在59號文中已有涉及。59號文要求,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應有效落實以下職責,比如做好本行政區域內非法集資風險排查、監測預警、案件查處、善後處置、宣傳教育、維護穩定等各項工作;確保本行政區域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組織到位、體系完善、機制健全、保障有力;要進一步規範約束地方各級領導幹部參與民間經濟金融活動等。

此外,《條例(草案)》還規定了調查處置中的強制措施,強化監管問責。對非法集資的行政、刑事責任和資金清退、非法集資參與人應承擔的後果等作了嚴格規定。規定地方各級政府、金融機構等要加強對防範非法集資的宣傳教育,增強社會公眾對非法集資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段思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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