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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常會:不得自行集中清繳歷史欠費,保持社保費徵收方式不變

2021-01-22 21:49 來源: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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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臨近,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強化措施完善制度堅決制止涉企亂收費,有序做好法定稅費徵繳工作,確保不增加企業和群眾不合理負擔。

1月2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廣大市場主體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力量源泉,直接關係億萬群眾利益。要圍繞支持和服務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多出實招幫他們解難題,減輕不合理負擔,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針對“法定稅費徵繳”,國常會要求,要做好法定稅費正常徵繳工作,不得自行對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不得因社保費徵收職責劃轉使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增加繳費負擔。

國常會還指出,當前疫情和經濟形勢複雜,市場主體仍面臨不少困難,要標本兼治,持續治理亂收費,減輕企業負擔,鞏固經濟穩定恢復的基礎。

為此,國務院將在全國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檢查,嚴肅查處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徵收標準、擴大徵收範圍、亂攤派等問題,對企業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亂收費行為予以曝光。對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全面開展自查抽查。

近年來,國務院督查組在中國政府網“曝光臺”板塊通報了多起違規收費案例。如2020年7月就對山東省濰坊市住建局等單位和協會違規開展職業資格許可認定和評比表彰並大肆收費斂財等問題進行了集中通報。

此外,國常會還提出,要規範交通、稅務、應急等領域執法,科學制定裁量基準,對輕微交通違法、一般交通違法初犯偶犯等更多采取警告方式,慎用或不適用罰款,在稅務執法領域研究推廣“首違不罰”清單制度。落實和完善罰沒管理制度,罰沒收入全部上繳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國常會要求,要繼續清理規範重點領域收費。新設向企業收費的政府性基金必須嚴格遵循法定程序,到期基金能取消的一律取消,一時難以取消的也要降低徵收標準。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管理,對收費標準明顯偏高的要採取降標措施,取消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的收費項目。

國常會還要求,要加強海運口岸收費監管,依法查處報關、物流、倉儲、貨物裝卸等環節強制服務收費和明碼標價不規範等違規行為。加快修訂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等方面法規,及時修改或廢除不合理的行政處罰事項,從制度上防止涉企亂收費。(記者 韓聲江)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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