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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學評價體系 推動優質均衡發展——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就《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答記者問

2021-03-18 21:24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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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經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教育部、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了《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以下簡稱《評價指南》)。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就《評價指南》有關內容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1. 請問《評價指南》出臺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為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部署,積極推進義務教育評價改革,扭轉唯分數、唯升學不良傾向,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精神,研製了《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

一是貫徹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強調,要“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從根本上解決教育評價指揮棒問題”。《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明確提出“建立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國家制定縣域義務教育質量、學校辦學質量和學生發展質量評價標準”。《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明確提出“國家制定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標準,完善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制度”。

二是全面發展素質教育的迫切需要。進入新時代,我國義務教育已經邁入全面提高質量的新階段,迫切需要完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體系,引導全社會樹立科學教育質量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提供有力支撐。

三是深化教育評價改革的內在要求。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是教育評價改革的重要內容。當前,科學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觀念尚未普遍建立,評價指標體系還不夠科學,評價方式方法還不夠有效,單純以升學率和分數評價學校和學生的傾向還沒有得到根本扭轉,且存在多頭評價、重復評價的現象,亟需制定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指導各地各校提高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水平,促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 請簡要介紹一下《評價指南》的研製過程?

教育部2019年就啟動了《評價指南》制定工作,主要分為4個階段。

一是成立研製專班。2019年初,成立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研製專家組,組織相關專家、校長和市縣教育局長,系統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重點研究分析質量評價的歷史演進、理論基礎與相關成果,蒐集整理1555份中央與地方相關政策文件,並對美、英、俄等11個國家和經合組織等4個國際組織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體系進行比較分析。

二是深入一線調研。先後赴8個省份對多個縣區和學校評價改革典型案例進行實地調研;訪談校長、教師、教研員400余人次,發放問卷2000余份。

三是廣泛徵求意見。《評價指南》初稿形成後,召開了10余次不同層面的徵求意見座談會,通過網絡徵求了200余位教育局長、中小學校長和有關專家的意見建議,並徵求了中央有關部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部分縣級人民政府的意見。針對徵求意見中反饋的問題和建議,充分吸收採納,反復修改完善。

2021年2月,經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同意後,《評價指南》由教育部、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

3. 請問《評價指南》起草的基本思路是什麼?

《評價指南》的基本思路主要是4個方面:

一要體現引領性。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科學的教育質量觀,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著力構建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引導地方黨委政府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切實履行舉辦義務教育職責;引導學校提高辦學水平,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引導全社會理解支持義務教育,營造良好教育生態。

二要體現系統性。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多元主體、多個維度、多個環節。《評價指南》從縣域、學校、學生三個層面提出了指標體系。學生發展質量是學校辦學質量評價的重要內容,學校辦學質量是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的重要內容,三者以學生發展為基礎,彼此協調、相互銜接,從不同維度對義務教育質量進行評價,構成了系統的評價體系。

三要體現統一性。突出重點內容,聚焦關鍵指標,明確考查要點,充分體現黨和國家對辦好新時代義務教育的質量要求,彰顯國家意志。著力整合面向義務教育的各類考核評價項目,減少多頭評價,避免重復評價。

四要體現操作性。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加強分類指導,完善評價方式,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對評價程序提出了規範性要求;同時,給各地具體操作留出空間,確保有效實施。

4. 請問《評價指南》提出的總體要求是什麼?

《評價指南》強調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加快建立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體系,強化評價結果運用,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教育體系,引領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評價指南》提出了四項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正確方向。踐行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堅持正確政績觀和科學教育質量觀,促進義務教育公平發展和質量提升。二是堅持育人為本。面向全體學生,注重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全面培養,引導辦好每所學校、教好每名學生。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完善評價內容,突出評價重點,改進評價方法,統籌整合評價,著力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傾向,促進形成良好教育生態。四是堅持以評促建。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強化過程性評價和發展性評價,有效發揮引導、診斷、改進、激勵功能,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5. 請問《評價指南》評價內容中縣域、學校、學生三個層面的關係是什麼?各自重點分別是什麼?

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包括縣域、學校、學生三個層面,三者緊緊圍繞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目標,各有側重、相互銜接、內在統一,構成完整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體系。

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圍繞價值導向、組織領導、教學條件、教師隊伍、均衡發展等5個方面提出了12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地方黨委政府加強對義務教育工作的領導,履行舉辦義務教育職責,促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針對評價中的問題細化了考查要點,如針對唯分數、唯升學的傾向,提出“不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單純以升學率評價學校、校長和教師”的考查要點;針對教師負擔重問題,提出“嚴格控制面向學校的各類審批、檢查驗收、創建評比等活動,規範各類‘進校園’活動,減輕校長、教師非教育教學任務負擔”的考查要點。

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圍繞辦學方向、課程教學、教師發展、學校管理、學生發展等5個方面提出了12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學校落實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要求,深入實施素質教育,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和育人質量。針對評價中的問題細化了考查要點,如針對學生學業負擔過重問題,提出“健全作業管理辦法,統籌調控作業量和作業時間;嚴控考試次數,不公佈考試成績和排名”的考查要點;針對教師職業倦怠、積極性不高的問題,提出“完善校內教師激勵體系,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注重精神榮譽激勵、專業發展激勵、崗位晉陞激勵、績效工資激勵、關心愛護激勵”的考查要點。

學生發展質量評價圍繞學生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發展、審美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提出了12項關鍵指標,旨在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針對評價中的問題細化了考查要點,如針對少數學生理想信念缺失問題,提出“了解黨史國情,珍視國家榮譽,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愛黨愛國愛人民愛社會主義,立志聽黨話、跟黨走,從小樹立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的志向”的考查要點;針對學生創新精神不足的問題,提出“有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有信息收集整合、綜合分析運用能力,有自主探究、獨立思考、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意識與能力”的考查要點。

6.請問《評價指南》對評價方式提出了哪些要求?

《評價指南》提出,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實施工作要注重優化評價方式方法,不斷提高評價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

一是注重結果評價與增值評價相結合。關注學生發展、學校辦學、縣域義務教育發展合格程度的同時,關注其發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進步程度,科學評判地方黨委政府、學校和教師的努力程度。如,提出“縣域內學校辦學質量總體狀況及年度變化情況;縣域內學校間辦學質量差異狀況及年度變化情況”的考查要點。

二是注重綜合評價與特色評價相結合。關注縣域、學校全面育人整體成效和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的同時,注重差異性和多樣性,關注每一所學校和每一名學生,促進學校特色發展和學生個性發展。如,提出“充分激發學校辦學活力,促進學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積極參加學校興趣小組社團活動,有小製作、小發明、小創造等科學興趣特長”的考查要點。

三是注重自我評價與外部評價相結合。在引導學生、學校和縣級黨委政府積極開展常態化自我評價和即時改進的同時,構建主體多元、統整優化、責任明晰、組織高效的外部評價工作體系。如,提出“師生、家長、社會等方面對縣域內義務教育質量的滿意度”“師生、家長、社會等方面對學校辦學質量的滿意度”的考查要點。

四是注重線上評價與線下評價相結合。建立縣域、學校、學生常態化評價網絡信息平臺及數據庫,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並通過實地調查、觀察、訪談等方式,了解掌握實際情況,確保評價真實全面、科學有效。

7.請問如何組織實施?

《評價指南》對組織實施作出了明確規定,主要包括3個方面:

一是明確責任分工。明確國家教育督導部門、省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市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縣級黨委政府、義務教育學校責任分工,實行縣(市、區)和校自評、市級復核、省級評價、國家抽查監測。同時,指導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實施細則。

二是明確評價週期。實現學校、縣域質量評價全覆蓋,評價週期依據所轄縣數、學校數和工作需要,由各地自行確定,原則上每3—5年一輪,並保證在縣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校長任期內至少進行一次評價。

三是加強組織保障。將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工作納入地方黨委政府、教育部門和學校的重要議事日程,建立黨委政府領導、政府教育督導部門牽頭、部門協同、多方參與的組織實施機制。組建高水平、相對穩定的質量評價隊伍,培育和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工作。

下一步,教育部將指導各地按照《評價指南》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義務教育質量評價實施細則,加大工作力度,確保《評價指南》落地見效。

8.請問如何加強評價結果運用?

《評價指南》明確要求,各地要不斷完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結果運用的機制,充分發揮評價結果對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引領和促進作用。

一是運用好學生發展質量評價結果。指導教師精準分析學情,因材施教,促進每個學生全面健康成長。將學生發展質量評價結果作為學校辦學質量評價和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的重要依據。

二是運用好學校辦學質量評價結果。指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和管理,全面育人、科學育人,提升辦學治校和實施素質教育能力。將學校辦學質量評價結果作為對學校獎懲、政策支持、資源配置和考核校長的重要依據。

三是運用好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結果。引導縣級政府落實法律法規要求,督促政府履職盡責,為辦好義務教育提供充分的條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環境。將縣域義務教育質量評價結果與縣級黨政領導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認定等工作挂鉤。對質量評價結果不合格的,不能評優評先,不能認定為優質均衡發展縣(市、區)。對履職不到位、落實政策不力、違反有關規定、縣域教育教學質量下降且整改不到位的,要對縣級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負責人、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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