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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構建中國特色“雙一流”建設評價體系——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負責人就“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工作答記者問

2021-03-23 11:27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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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評價辦法》)。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1.請簡要介紹《評價辦法》出臺的背景。

答:成效評價事關建設導向。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辦好中國的世界一流大學,必須有中國特色;要認真吸收世界上先進的辦學治學經驗,更要遵循教育規律,紮根中國大地辦大學;要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這為“雙一流”建設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5年國務院印發的《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要求,要構建完善中國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評價體系。2017年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暫行)》明確,建設期末,要對建設成效進行評價。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把制定“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辦法作為教育評價改革的重要任務。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論述精神,落實相關文件要求,2018年6月,教育部成立專門工作組,會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專家學者和高校“雙一流”建設負責同志等,統籌推進研製工作。通過深入學習貫徹中央關於教育評價改革精神、對建設高校開展全覆蓋式調研、徵詢“雙一流”建設專家委員會意見,以及徵求建設高校、相關部委、部內司局意見建議等方式,經反復研究論證、修改完善,最終形成《評價辦法》。

2.成效評價的基本定位和特徵是什麼?

答:成效評價是對建設高校及其學科實現大學功能、內涵發展及特色發展的多元多維評價,其設計與大學排名、學科評估及績效評價等有顯著不同。其基本定位和特徵是:

第一,注重體系性。在評價內容上,涵蓋“雙一流”建設五大建設任務和五大改革任務,考察期末建設達成度、發展度和第三方評價表現度,呈現高校和學科的總體建設成效。在評價手段上,設立常態化建設監測體系,探索形成監測、改進與評價“三位一體”評價模式,引導不同類型高校圍繞特色提升質量和競爭力,在不同領域和方向建成一流。

第二,注重診斷性。成效評價堅持中國特色與世界一流,聚焦內涵建設,突出服務貢獻,強化診斷功能和以評促建,綜合呈現高校自我評價、專家評價和第三方評價結果,不計算總分,不發佈排名,不是簡單的水平評估。

第三,注重集成性。成效評價依託專家,根據監測數據、部內司局數據、第三方數據,開展定量數據處理、定性評估、第三方評價結果比對等工作,把建設情況綜合呈現出來,督促高校落實建設主體責任,治本糾偏,持續提高建設水平。

第四,注重發展性。教育評價是一項世界級、歷史性和實踐性課題,是“最難啃的硬骨頭”,需要不斷深化認識、總結經驗、調整完善。

3.成效評價在“破五唯”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成效評價將“破五唯”要求貫穿全方位、全過程和各方面,注重體現“雙一流”建設本質要求,充分體現“改進結果評價,強化過程評價,探索增值評價,健全綜合評價”的改革導向。

一是開展多元多維多主體評價。堅持評價視角多元、評價內容多維,統籌自我評價、專家評價、第三方評價,按不同評價方面、不同學校和學科類型,以區間和梯度分佈等形式,呈現建設高校和學科的綜合評價結果。

二是突出質量、服務和貢獻。堅決摒棄數論文、數帽子的做法,避免簡單以條件、數量、排名變化作為評價指標。在人才培養評價中,突出學生代表作、用人單位滿意度調查等結果。在師資隊伍建設評價中,重點考察教師的學術水平和教學投入、社會服務貢獻等。

三是優化評價手段和方法。實行水平評價與效益考核相結合、日常動態監測與週期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議相結合,以動態監測積累的過程信息與數據為主要支撐,既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挖掘指標數據,也組織專家進行定性評議,既考察現有實力,也衡量在已有發展基礎上的成長性及發展潛力,建設週期內儘量減少評價對學校的干擾,綜合考察高校和學科的建設成效。

四是積極探索新的評價方式。探索建設成效國際比較,結合大數據分析和同行評議等,對建設高校和學科在全球同類院校相關可比領域的表現、影響力、發展潛力等進行綜合考察。適時開展分類評價,研究建立建設高校分類體系,完善分類評價辦法,引導和鼓勵高校與學科在發展中突出優勢,注重特色建設。

4.成效評價考察內容的框架是什麼?

答:成效評價由大學整體建設評價和學科建設評價兩部分組成,均按“前置維度+核心維度+評價視角”方式佈局考核內容。

前置維度考察建設高校“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與治理體系改革成效”,貫穿成效評價各個方面,反映學校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和領導、黨建引領和保障“雙一流”建設、完善現代大學制度和治理體系等方面的表現。

核心性維度是“雙一流”建設總體方案五大建設任務和五大改革任務的集中綜合反映。大學整體建設評價,設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教師隊伍建設、文化傳承創新和國際交流合作六個方面。學科建設評價,設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教師隊伍建設四個方面。

評價視角分為整體發展水平、成長提升程度、可持續發展能力三個方面,分別考察達成水平、建設週期內水平變化、發展潛力,重視對成長性、特色性發展的評價,引導高校和學科關注長遠發展。

5.成效評價的程序設置是怎樣的?

答:成效評價按以下程序進行。一是建設高校根據各自建設方案對建設情況進行中期和期末自評;二是教育部根據《評價辦法》制定成效評價工作方案,委託相關機構分別開展定量數據處理、定性評議、第三方評價結果比對等工作,有關機構分別提出初步評價結果;三是“雙一流”建設專家委員會根據建設高校的建設方案、中期和期末自評報告、相關機構初步評價結果,形成綜合評價意見;四是“雙一流”建設主管部門根據專家委員會的評價意見,綜合研究,確定評價結果,上報國務院。

6.成效評價的結果如何運用?

答:綜合評價結果作為建設範圍動態調整的主要依據。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綜合評價結果,對實施有力、進展良好、成效明顯的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加大支持力度;對實施不力、進展緩慢、缺乏實效的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減少支持力度,切實引導高校科學定位、凝練特色、內涵發展。

需要説明的是,無論是高校自評、專家評價和第三方評價的結果,還是綜合評價的結果,都不是高校或學科建成一流與否的評判。對“雙一流”建設的長期性、複雜性和艱巨性要有充分認識。“雙一流”建設高校要堅持正確辦學方向,堅持服務國家需求,堅持久久為功,把精力聚焦到人才培養上、放在建設項目上,踏踏實實開展建設,用服務貢獻的實績體現特色、增強實力、展現水平,為建設高等教育強國發揮應有的引領示範作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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