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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解讀《實施意見》

2021-04-21 17:53 來源: 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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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部村鎮建設司負責人解讀《實施意見》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4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為指導各地做好文件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村鎮建設司負責人對《實施意見》作出解讀。

問:《實施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答: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脫貧攻堅“兩不愁三保障”的標誌性指標之一。經過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脫貧攻堅戰取得決定性勝利,貧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標任務全面完成。但是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隨著時間的推移,新房會變老,老房會變危,加之受自然災害等影響,要鞏固好脫貧攻堅成果,持續保障每一戶、每一個脫貧群眾的住房安全,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同時,還有一部分處於貧困人口邊緣的農村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安全問題也需要予以保障。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的決策部署,我們會同財政部、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研究起草並聯合印發了《實施意見》,明確了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十四五”期間在保持政策穩定性、延續性的基礎上調整優化,逐步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的長效機制,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全面振興有效銜接。

問:做好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主要原則是什麼?

答:住房安全,不僅關係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更關係著人民群眾美好生活的需要,《實施意見》從滿足農村群眾住房質量安全和品質需求切入,提出了4條主要原則。

一是安全為本。以實現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有保障為根本,建立農房全生命週期內的定期體檢制度,加強日常維修管護,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農房抗震改造,加強質量安全技術指導與監督管理,及時消除房屋安全隱患。

二是因地制宜。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保障方式、建設標準等,指導農戶採取多種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就地取材降低建設成本。

三是農戶主體。農戶是實現其住房安全的責任主體,對於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應提出危房改造申請並組織實施。實施危房改造的農戶應充分參與改造方案選擇、籌措資金、投工投勞、施工過程質量監督與竣工驗收等全過程。

四是提升質量。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統籌提升農房居住功能和建築風貌,改善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條件和居住環境,接續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問:《實施意見》明確的保障對象有哪些?

答:《實施意見》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接續推進鄉村振興2個方面確定住房安全保障對象。

一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方面。農村住房安全保障對象主要是農村低收入群體,包括農村易返貧致貧戶、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等。

二是接續推進鄉村振興方面。為保持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和農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續性,繼續對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和農村低保邊緣家庭給予支持。

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農戶本人向村委會(社區)提出申請,按照村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的工作程序,對經鑒定或評定住房確屬C級或D級或無房戶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對於保障對象中失能失智無法提出申請的特殊人員,由村委會(社區)幫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請。

問:主要通過哪些方式實現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

答:《實施意見》明確了通過農戶自籌資金為主、政府予以適當補助方式實施農村危房改造,是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可納入農村危房改造支持範圍,根據房屋危險程度和農戶改造意願選擇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選址新建等方式解決住房安全問題。對於已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但由於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變成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有條件的地區可再次納入支持範圍,但已納入因災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補助範圍的,不得重復享受農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同時,鼓勵各地採取統建農村集體公租房、修繕加固現有閒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籌資金和投工投勞能力弱的特殊困難農戶週轉使用,解決其住房安全問題。村集體也可以協助盤活農村閒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進行租賃或置換,地方政府可給予租賃或置換補貼,避免農戶因建房而返貧致貧。

《實施意見》指出,對於7度及以上抗震設防地區住房達不到當地抗震設防要求的,引導農戶因地制宜選擇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方式,對抗震不達標且農戶符合條件的農房實施改造。

問: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是如何分工的?

答:打贏脫貧攻堅戰中的農村危房改造工作,4部門都是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形成了協同推進的工作合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接續推進鄉村振興中,4部門將一如既往,指導各地強化協作,加強監督檢查,把這項為民辦實事的好政策落地落實落細。具體説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統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組織編制農村房屋安全性鑒定、建管等政策規定和技術要求並組織實施;財政部門負責安排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監管;民政部門負責認定農村低保對象、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農村低保邊緣家庭;鄉村振興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認定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鄉村振興部門負責認定農村易返貧致貧戶、符合條件的其他脫貧戶。

問:《實施意見》提出了哪些具體工作?

答:就做好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實施意見》明確了4項工作任務。

一是健全動態監測機制。要求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與鄉村振興(扶貧)、民政等部門加強協調聯動和數據互通共享,健全完善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對於監測發現的住房安全問題要建立工作臺賬,實行銷號制度,解決一戶,銷號一戶,確保所有保障對象住房安全。

二是加強質量安全管理。要求各地要加強鄉村建設工匠等技術力量培訓,因地制宜編制符合安全要求及農民生活習慣的農房設計通用圖集,引導農戶選擇低成本的改造方式。加強施工現場巡查與指導監督,確保改造後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三是提升農房建設品質。要求在確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加強農房設計,提升農房建設品質,完善農房使用功能。鼓勵北方地區繼續在改造中同步實施建築節能改造,在保障住房安全性的同時降低能耗和農戶採暖支出,提高農房節能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推廣綠色建材應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推進水衝式廁所入戶改造和建設,改善農村住房條件和居住環境。

四是加強監督和激勵引導。要求各地要落實保障對象公示制度,強化群眾監督作用,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審計和社會監督,堅決查處各種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繼續執行年度績效評價與督查激勵制度,提升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實效。

同時,《實施意見》還從強化責任落實落地、拓寬資金籌措渠道、加強日常管理服務等三個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問:下一步將如何推動《實施意見》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答:2021年是中國共産黨成立100週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實施意見》印發實施的開局之年,為指導各地抓好工作落實,一方面,我們將通過培訓交流等方式加強政策解讀,同時充分利用中央和地方的主流新聞媒體、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兩微一端”等加大宣傳力度,使做好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政策深入人心。另一方面,我們將加大對地方落實《實施意見》的指導力度,及時了解落實情況,總結推廣地方在保障對象確認、健全動態監測機制、危房改造方式、日常維修管護等方面的有效做法,逐步建立保障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的長效機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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