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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意見

2021-07-15 19:2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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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15日電

中共中央 國務院
關於支持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
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意見
(2021年4月23日)

上海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浦東開發開放掀開了我國改革開放向縱深推進的嶄新篇章。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浦東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成就,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提供了最鮮活的現實明證,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最生動的實踐寫照。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為支持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引領帶動上海“五個中心”建設,更好服務全國大局和帶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實施,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科學把握新發展階段,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支持浦東勇於挑最重的擔子、啃最硬的骨頭,努力成為更高水平改革開放的開路先鋒、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排頭兵、彰顯“四個自信”的實踐範例,更好向世界展示中國理念、中國精神、中國道路。

(二)戰略定位。推動浦東高水平改革開放,為更好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提供重要通道,構建國內大循環的中心節點和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戰略鏈結,在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中更好發揮龍頭輻射作用,打造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窗口。

——更高水平改革開放的開路先鋒。堅持系統觀念,加強改革舉措的有機銜接和融會貫通,推動各項改革向更加完善的制度靠攏。從要素開放向制度開放全面拓展,率先建立與國際通行規則相互銜接的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在浦東全域打造特殊經濟功能區,加大開放型經濟的風險壓力測試。

——自主創新發展的時代標桿。充分發揮新型舉國體制的制度優勢和超大規模市場優勢,找準政府和市場在推動科技創新、提升産業鏈水平中的著力點,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區,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強化高端産業引領功能,帶動全國産業鏈升級,提升全球影響力。

——全球資源配置的功能高地。以服務共建“一帶一路”為切入點和突破口,積極配置全球資金、信息、技術、人才等要素資源,打造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貿易中心、航運中心核心區,強化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率先構建高標準國際化經貿規則體系,打造我國深度融入全球經濟發展和治理的功能高地。

——擴大國內需求的典範引領。著力創造高品質産品和服務供給,不斷提升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水平,培育消費新模式新業態,引領帶動國內消費升級需求,打造面向全球市場的新品首發地、引領消費潮流的風向標,建設國際消費中心。

——現代城市治理的示範樣板。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城市治理體系,提升治理科學化、精細化、智慧化水平,提高應對重大突發事件能力,完善民生發展格局,延續城市特色文化,打造宜居宜業的城市治理樣板。

(三)發展目標。到2035年,浦東現代化經濟體系全面構建,現代化城區全面建成,現代化治理全面實現,城市發展能級和國際競爭力躍居世界前列。到2050年,浦東建設成為在全球具有強大吸引力、創造力、競爭力、影響力的城市重要承載區,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成效的全球典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璀璨明珠。

二、全力做強創新引擎,打造自主創新新高地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提升産業鏈水平,為確保全國産業鏈供應鏈穩定多作新貢獻。

(四)加快關鍵技術研發。加快建設張江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聚焦集成電路、生命科學、人工智慧等領域,加快推進國家實驗室建設,佈局和建設一批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國家科技創新基地。推動超大規模開放算力、智慧汽車研發應用創新平臺落戶。研究對用於臨床研究的藥品免徵進口環節稅。允許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按照相關要求開展自行研製體外診斷試劑試點。建立企業研發進口微量耗材管理服務平臺,在進口許可、通關便利、允許分銷等方面研究予以支持。允許浦東認定的研發機構享受進口自用設備免徵進口環節稅、採購國産設備自用的給予退稅政策。積極參與、牽頭組織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開展全球科技協同創新。

(五)打造世界級創新産業集群。在總結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實施經驗基礎上,研究在浦東特定區域對符合條件的從事集成電路、人工智慧、生物醫藥、民用航空等關鍵領域核心環節生産研發的企業,自設立之日起5年內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在浦東特定區域開展公司型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試點,在試點期內,對符合條件的公司型創業投資企業按照企業年末個人股東持股比例免徵企業所得稅,鼓勵長期投資,個人股東從該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同長三角地區産業集群加強分工協作,突破一批核心部件、推出一批高端産品、形成一批中國標準。發展更高能級的總部經濟,統籌發展在岸業務和離岸業務,成為全球産業鏈供應鏈價值鏈的重要樞紐。依託長三角産業集群優勢,建立一批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孵化基地。

(六)深化科技創新體制改革。優化創新創業生態環境,疏通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産業化雙向鏈結的快車道。探索中央財政資金、地方資金、社會資本共同參與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投入機制。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實施依章程管理、綜合預算管理和績效評價為基礎的管理模式。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建立高水平的知識産權保護制度,實施更大力度的知識産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支持浦東設立科創板擬上市企業知識産權服務站。允許將科研工藝設備設計費納入項目總投資,項目建設單位自行承擔相關設計工作支出可列支設計費。國家在浦東設立的研發機構可研究適用上海科技體制機制創新相關規定。

三、加強改革系統集成,激活高質量發展新動力

聚焦基礎性和具有重大牽引作用的改革舉措,探索開展綜合性改革試點,從事物發展全過程、産業發展全鏈條、企業發展全生命週期出發謀劃設計改革,加強重大制度創新充分聯動和銜接配套,推動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

(七)創新政府服務管理方式。加強各部門各領域協同放權、放管銜接、聯動服務。探索試點商事登記確認制和市場準營承諾即入制,制定浦東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清單,深化“一業一證”改革,率先建立行業綜合許可和綜合監管制度。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按程序賦予浦東在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方面更大自主權。提高專業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實行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薪酬制度。

(八)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積極穩妥推進具備條件的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整合重組。健全以公平為原則的産權保護制度,全面依法平等保護民營經濟産權,全面依法平等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加強企業商業秘密保護。

(九)健全要素市場一體化運行機制。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優化建設用地結構和佈局。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完成後,探索按規劃期實施的總量管控模式。支持推動在建設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別設立使用權,探索按照海域的水面、水體、海床、底土分別設立使用權。深化産業用地“標準化”出讓方式改革,增加混合産業用地供給,探索不同産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實施以能耗強度為核心、能源消費總量保持適度彈性的用能控制制度。建設國際數據港和數據交易所,推進數據權屬界定、開放共享、交易流通、監督管理等標準制定和系統建設。

四、深入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增創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

著力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提供高水平制度供給、高質量産品供給、高效率資金供給,更好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

(十)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先行先試。更好發揮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試驗田”作用,對標最高標準、最高水平,實行更大程度的壓力測試,在若干重點領域率先實現突破,相關成果具備條件後率先在浦東全域推廣實施。在浦東開展制度型開放試點,為全國推進制度型開放探索經驗。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支持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政策在浦東具備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特定區域適用。優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電子賬冊管理。圍繞戰略性新興産業領域並根據企業實際需要,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探索創新監管安排,具備條件的可享受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的通關便利化相關政策。加強商事爭端等領域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允許境外服務提供商在滿足境內監管要求條件下,以跨境交付或自然人移動的方式提供更多跨境專業服務。支持浦東商業銀行機構對誠信合規企業自主優化離岸轉手買賣業務審核流程。在浦東具備條件的區域,研究探索適應境外投資和離岸業務發展的稅收政策。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研究探索支持浦東企業服務出口的增值稅政策。在監管部門信息共享、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的重點企業開展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符合環保要求“兩頭在外”的保稅維修業務。吸引更多國際經濟組織和企業總部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落戶。在不導致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前提下,探索試點自由貿易賬戶的稅收安排。在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指定區域探索設立為區內生産經營活動配套服務且不涉及免稅、保稅、退稅貨物和物品的消費服務設施,設立保稅展示交易平臺。

(十一)加快共建輻射全球的航運樞紐。加快同長三角共建輻射全球的航運樞紐,提升整體競爭力和影響力。強化上海港、浦東國際機場與長三角港口群、機場群一體化發展,加強江海陸空鐵緊密銜接,探索創新一體化管理體制機制。在洋山港試點實施與國際慣例接軌的船舶登記管理制度。研究在對等條件下,允許洋山港登記的國際航行船舶開展以洋山港為國際中轉港的外貿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推動浦東國際機場與相關國家和地區擴大航權安排,進一步放寬空域管制,擴大空域資源供給。

(十二)建立全球高端人才引進“直通車”制度。率先在浦東實行更加開放更加便利的人才引進政策。進一步研究在浦東投資工作的相關高端人才審核權限下放政策,為引進的“高精尖缺”海外人才提供入出境和停居留便利。逐步放開專業領域境外人才從業限制,對其在浦東完全市場化競爭行業領域從業視同享受國民待遇,建立國際職業資格證書認可清單制度。支持浦東在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試行更大力度的人員出入境等配套政策,並推動常態化、制度化。

五、增強全球資源配置能力,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

完善金融市場體系、産品體系、機構體系、基礎設施體系,支持浦東發展人民幣離岸交易、跨境貿易結算和海外融資服務,建設國際金融資産交易平臺,提升重要大宗商品的價格影響力,更好服務和引領實體經濟發展。

(十三)進一步加大金融開放力度。支持浦東率先探索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實施路徑。在浦東支持銀行在符合“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和貿易真實性審核的要求下,便利誠信合規企業的跨境資金收付。創新面向國際的人民幣金融産品,擴大境外人民幣境內投資金融産品範圍,促進人民幣資金跨境雙向流動。研究探索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等開展人民幣外匯期貨交易試點。推動金融期貨市場與股票、債券、外匯、保險等市場合作,共同開發適應投資者需求的金融市場産品和工具。構建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相匹配的離岸金融體系,支持浦東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發展人民幣離岸交易。

(十四)建設海內外重要投融資平臺。支持在浦東設立國際金融資産交易平臺,試點允許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使用人民幣參與科創板股票發行交易。支持在浦東開展簡化外債登記改革試點。完善外債管理制度,拓展跨境融資空間。推進在滬債券市場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加快推進包括銀行間與交易所債券市場在內的中國債券市場統一對外開放,進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中國債券市場。

(十五)完善金融基礎設施和制度。研究在全證券市場穩步實施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註冊制,在科創板引入做市商制度。發揮上海保險交易所積極作用,打造國際一流再保險中心。支持上海期貨交易所探索建立場內全國性大宗商品倉單註冊登記中心,開展期貨保稅倉單業務,並給予或落實配套的跨境金融和稅收政策。建設國家級大型場內貴金屬儲備倉庫。建設國際油氣交易和定價中心,支持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推出更多交易品種。構建貿易金融區塊鏈標準體系,開展法定數字貨幣試點。在總結評估相關試點經驗基礎上,適時研究在浦東依法依規開設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股權份額轉讓平臺,推動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股權份額二級交易市場發展。支持在浦東設立國家級金融科技研究機構、金融市場學院。支持建設覆蓋全金融市場的交易報告庫。

六、提高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開創人民城市建設新局面

推動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創新,加快建設智慧城市,率先構建經濟治理、社會治理、城市治理統籌推進和有機銜接的治理體系,把城市建設成為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家園。

(十六)創新完善城市治理體系。把全生命週期管理理念貫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各環節,深入推進城市運行“一網統管”。支持浦東探索與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相適應的人口管理機制。推動社會治理和資源向基層下沉,強化街道、社區治理服務功能,打通聯絡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

(十七)打造時代特色城市風貌。加強對建築形體、色彩、體量、高度和空間環境等方面的指導約束。實施舊工業區改造工程,建設文化創意和休閒消費場所。與老城區聯動,統籌推進浦東城市有機更新,加快老舊小區改造,加強歷史建築、文物保護,打造富有中國特色的建築群,推進與現代化都市有機融合。加強地下空間統籌規劃利用,推進海綿城市和綜合管廊建設,提升城市氣候韌性。

(十八)構建和諧優美生態環境。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健全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的生態環境保護體系。優化企業生態信息採集和評價標準,構建生態信用體系。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健全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評估調整黃浦江沿岸和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嚴格落實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再利用制度。推動綠色低碳出行,發展以網絡化軌道交通為主體的公共交通體系。

(十九)提升居民生活品質。與長三角地區統籌佈局優質教育、醫療、養老、文化等公共服務資源,增加高質量和國際化教育、醫療等優質資源供給,不斷提高公共服務均衡化、優質化水平。建立依據常住人口配置公共服務資源的制度。開展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行動,改善弄堂環境,加大停車場和充電設施、街心公園等基本服務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配套建設力度。弘揚紅色文化,發揚海派文化、江南文化,做大做強文創産業。

七、提高供給質量,依託強大國內市場優勢促進內需提質擴容

加快建設上海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培育打響上海服務、上海製造、上海購物、上海文化、上海旅遊品牌,以高質量供給適應、引領、創造新需求。

(二十)增加高品質商品和服務供給。發揮浦東先進製造和貿易航運樞紐優勢,推動消費平臺和流通中心建設。研究探索放寬電信服務、醫療健康等服務消費市場外資準入限制,促進服務供給體系升級。建立完善養老托幼、家政服務、文化旅遊等服務性消費標準體系。進一步深化實施境外旅客離境“即買即退”措施。支持在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舉辦上海消費促進系列活動。

(二十一)培育綠色健康消費新模式。充實豐富在線醫療、在線文體等線上消費業態,推動線上線下融合消費雙向提速。推進終端非接觸式智慧設施建設和資源共享。建立快速有效的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對消費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八、樹牢風險防範意識,統籌發展和安全

堅持底線思維,建立完善與更大力度改革開放相匹配的風險防控體系,做到防風險與促發展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落實,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二十二)健全金融風險防控機制。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建立健全風險監測和評估框架,探索與國際金融體系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模式。在現行監管框架下,依法開展金融創新試點活動。建立健全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預警、宏觀審慎評估和協調聯動體系。完善企業、政府、第三方專業機構信息共享平臺,加大離岸貿易真實性審核力度。

(二十三)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加大公共衛生應急專用設施建設投入,加強疾病預防控制、監測預警、突發疫情管控、應急物資保障、重大疾病救治、防控救治科研的體系和能力建設。與長三角地區統籌共建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健全聯防聯控、群防群控機制。完善應對重大疫情醫療互助機制,建立長三角地區專家庫,建設遠程醫療、互聯網診療平臺,推進負壓病房等醫療資源共享共用。

(二十四)防範化解安全生産等領域重大風險。建立城市5G安全智慧大腦,健全港口和機場安全、大面積停電、自然災害等預警機制,強化海上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加強重大風險應急救援專業化隊伍建設,提升重大突發事件應對水平。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設。

九、加強組織實施

(二十五)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浦東高水平改革開放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的領導,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以一流黨建引領浦東發展。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引導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在推動浦東高水平改革開放中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和先鋒模範作用。完善落實精准考核、獎懲分明的激勵約束機制,把“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具體化,建立健全幹部擔當作為的激勵和保護機制,大力營造敢擔當、勇負責、善創新的良好氛圍。

(二十六)強化法治保障。建立完善與支持浦東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相適應的法治保障體系。比照經濟特區法規,授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足浦東改革創新實踐需要,遵循憲法規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規基本原則,制定法規,可以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作變通規定,在浦東實施。對暫無法律法規或明確規定的領域,支持浦東先行制定相關管理措施,按程序報備實施,探索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適時以法規規章等形式固化下來。本意見提出的各項改革措施,凡涉及調整適用現行法律和行政法規的,按法定程序辦理。

(二十七)完善實施機制。建立中央統籌、市負總責、浦東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在推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領導下,國家發展改革委統籌協調各方面做好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研究制定和推進實施工作。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按照能放盡放原則賦予浦東更大改革發展權,上海市要加強對浦東的指導服務,浦東新區要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細化落實各項重點任務,在政策舉措落地實施中加強統籌銜接,形成政策合力。重大事項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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