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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三孩生育政策,配套生育支持措施——解讀《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

2021-07-21 07:5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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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20日電 題:實施三孩生育政策,配套生育支持措施——解讀《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

新華社記者呂諾、田曉航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20日發佈,作出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重大決策,開啟我國人口發展新階段。

生育政策不斷調整完善,對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帶來怎樣的影響?三孩生育政策實施後,如何讓育齡人口“孕得優、生得安、育得好”?下一步將推出哪些配套支持措施,減輕養育子女的家庭負擔?決定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對症下藥減輕家庭後顧之憂。

釋放生育潛能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人口問題始終是影響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全局性和戰略性問題,歷來受到黨和國家高度重視。

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司司長楊文莊説,黨和國家堅持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立足人口基本國情,順應人口發展規律,不斷完善計劃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走出了一條有中國特色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道路,有力支撐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了堅實基礎。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人口發展的轉折性變化,作出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策部署。2013年、2015年,單獨兩孩、全面兩孩政策先後實施。從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看,10年間0至14歲少兒人口占比提高,由於政策調整原因全國累計多出生二孩1000多萬,出生人口中二孩佔比由政策調整前的30%左右上升到近年來的50%左右。出生人口性別比從2013年的118降至2020年的111左右。

歷次生育政策的調整完善,無不牽動社會各界關注的目光。

此次,決定將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大意義概括為四個“有利於”:有利於改善人口結構,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有利於保持人力資源稟賦優勢,應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有利於平緩總和生育率下降趨勢,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有利於鞏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成果,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單獨兩孩、全面兩孩政策的實施,為進一步優化生育政策奠定了基礎。”楊文莊説,人民群眾的生育意願發生了顯著變化,生育政策對生育行為的調控作用明顯弱化。相關經濟社會政策措施不配套、不銜接,是制約群眾生育養育的痛點和難點。因此,實施三孩生育政策,特別要完善配套支持措施,切實減輕家庭的後顧之憂,從而更好地釋放生育潛能,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

合力破解“不願生”“生不起”“養不起”難題

在人口結構轉變的關鍵時期,國家宣佈實施三孩生育政策,科學把握髮展規律,積極回應社會期待,適時作出重大決策。

“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相當比例的家庭想生不敢生,排名前三的原因是經濟負擔重、兒童無人照料,以及女性難以平衡家庭與工作的關係。”楊文莊説,養育成本快速提高,是當下家庭生育面臨的主要矛盾,教育、住房、就業等相關經濟社會政策成為影響家庭生育抉擇的關鍵。

對此,決定明確將配套支持措施和三孩生育政策作為一個整體組合提出,要求將婚嫁、生育、養育、教育一體考慮,部署了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等三大類十個方面配套支持措施。

各有關部門也已行動起來,推出系列措施解決生育養育教育難題。

記者採訪了解到,為破解托育難題,國家衛生健康委正在研究制(修)訂保育師國家職業資格標準以及《托育服務機構建設標準》《家庭托育點管理辦法》等文件;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在研究編制《關於推進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鼓勵多種形式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下一步將以“一老一小”為重點,打造一批老年友好、兒童友好、青年幹事創業,民生普惠、社會發展有活力的示範城市。

在完善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方面,人社部正在研究對勞動者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進行統籌考慮和規定,正在草擬開展女職工産假、哺乳假等權益專項執法行動工作方案。

此外,在稅收、住房、教育支持政策以及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方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等組建了工作專班,研究推動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人社部將企業實施女職工特殊保護作為評定企業誠信等級標準;教育部也出臺規定支持開展課後服務、暑期託管服務等,為兒童青少年教育減負。

努力提供“孕得優、生得安、育得好”的健康服務

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後,高齡孕産婦有可能增多,發生出生缺陷的風險將會增大。如何保障孕産婦和新生兒健康安全?

對此,決定圍繞保障孕産婦和兒童健康、綜合防治出生缺陷、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應用作出規定。國家將進一步推進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預防制度,為群眾健康生育提供保障。具體包括加強相關知識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諮詢,強化婚前保健,推進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加強産前篩查和診斷,推動圍孕期、産前産後一體化管理服務和多學科協作。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範圍,促進早篩早診早治。

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兒童健康服務和養育照護服務需求必將增加。國家衛生健康委將實施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劃,為三孩生育政策的實施保駕護航。

據楊文莊介紹,下一步,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採取措施增加兒童醫療保健服務供給,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和綜合醫院新生兒科、兒童保健科、兒科建設,推動優質兒童醫療保健資源擴容下沉;推進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出生一件事”聯辦;以生長監測、營養與喂養指導、心理和行為發育評估、眼保健及口腔保健、聽力障礙評估為重點,為城鄉0至6歲兒童提供健康檢查服務。此外,還將持續加強兒童重點疾病防治,加強嬰幼兒養育照護指導。

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

決定提出,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

楊文莊説,我國生育水平長期處於低位,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主要目的是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這與之前控制人口過快增長、穩定低生育水平等不同歷史階段的工作目標相比,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根據長期以來的人口監測以及有關研究測算,群眾的生育意願穩定在兩個以下,絕大多數地區生育四個及以上孩子的情況較少,總體上呈現零星分佈狀態,在個別地區可能相對集中一些,沒有必要規定普遍性的制約措施和處罰條款。

他説,近年來,按照中央要求,各地積極推進社會撫養費改革,徵收例數大幅下降,徵收金額明顯減少,基本實現了“軟著陸”,為取消這項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礎。對之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三孩的,根據國家相關法規並徵求有關部門意見,已經依法作出征收決定並執行完畢的,應當予以維持;已經作出征收決定但尚未執行完畢的,已經徵收部分不予退還,未徵收部分不再繼續徵收;尚未調查或作出征收決定的,不再受理、處理。

據了解,國務院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建議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後將作出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對三孩生育政策作出安排。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將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結合本地實際做好法律政策銜接,依法組織實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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