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國務院:深化金融開放,優化外資銀行、保險等準入要求

2021-07-22 21:19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據央視新聞,國務院7月21日召開常務會議,聽取推進金融業對外開放情況彙報,研究深化金融業開放工作。

會議指出,近年來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取得積極進展。要圍繞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深化金融改革開放,使中國始終是吸引外資的熱土。會議要求,

一是持續抓好金融業對外開放承諾落實,對標開放程度較高的國際標準,推動形成以負面清單為基礎的更高水平金融開放。

二是優化外資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準入要求,完善金融機構母子公司跨境往來規則。優化外資參與境內金融市場的渠道和方式。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三是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構建系統性金融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機制,保持金融市場平穩運行。

抓好金融業對外開放承諾落實

此次會議表示,持續抓好金融業對外開放承諾落實,對標開放程度較高的國際標準,推動形成以負面清單為基礎的更高水平金融開放。

所謂金融業對外開放承諾主要源於2018年4月。央行行長易綱當時在博鰲論壇上宣佈了一系列對外開放舉措。

他當時表示,將遵循以下三條原則推進金融業對外開放:一是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原則;二是金融業對外開放將與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和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相互配合,共同推進;三是在開放的同時,要重視防範金融風險,要使金融監管能力與金融開放度相匹配。

2019年7月,金融委辦公室發佈了11條金融業對外開放的措施:

從2018年4月算起,一行兩會集中宣佈了50多條金融業對外開放措施,金融業對外開放取得重要進展。銀行、證券、基金、期貨、人身險等領域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已完全取消,外資股東資質要求不斷放寬;企業徵信、評級、支付等領域已給予外資國民待遇;資本市場互聯互通不斷深化,配套的會計、稅收和交易制度不斷完善。

新冠肺炎疫情並未打亂中國金融市場開放節奏。2020年以來,惠譽成為繼標普之後第二家進入中國市場的國際評級公司,高盛、摩根士丹利、瑞士信貸等外資金融機構已實現對其在華合資證券公司的控股,美國運通在我國境內發起設立的合資公司取得了銀行卡清算業務許可證。

2020年6月,國家發改委公佈的《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中,金融業準入的負面清單已經正式清零。所謂“負面清單”,即除了清單上的禁區,其他都許可。金融本質上是競爭性服務業,理論上要給予外資進入不低於內資的待遇。

不過央行行長易綱去年10月直言:“儘管我國金融業開放步伐很快,但我們在同外資金融機構、境外央行的溝通中也注意到,外資在機構準入和展業限制解除後,仍需申請諸多許可,面臨不少操作性問題,對金融業開放的訴求依然較多,這表明金融業向負面清單管理的轉變還有不少工作要做。”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張明認為,金融開放是一個非常廣的概念,至少可以分為四個維度,第一是金融市場的開放,第二個維度是資本賬戶的開放,第三個維度是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市場化,第四個維度是貨幣的國際化。

“談到金融開放四個維度的優先次序,最優先的不好講,但希望最後一個是資本賬戶的全面開放。資本賬戶的適當管理是中國防範系統性金融危機的最後一道防火墻,它的拆除應該慎重,並且需要一些前提條件。”張明稱。

優化外資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準入要求

此次會議還提出,優化外資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準入要求,完善金融機構母子公司跨境往來規則。優化外資參與境內金融市場的渠道和方式。

2019年10月,《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決定》公佈。

其中,外資保險條例的主要修改內容為:取消申請設立外資保險公司的外國保險公司應當經營保險業務30年以上,且在中國境內已經設立代表機構2年以上的條件;允許外國保險集團公司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外資保險公司,允許境外金融機構入股外資保險公司等。

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主要修改內容為:一是取消擬設外商獨資銀行的唯一或者控股股東、擬設中外合資銀行的外方唯一或者主要股東、擬設分行的外國銀行在提出設立申請前1年年末總資産的條件,取消擬設中外合資銀行的中方唯一或者主要股東應當為金融機構的條件。

二是規定外國銀行可以在中國境內同時設立外商獨資銀行和外國銀行分行,或者同時設立中外合資銀行和外國銀行分行。

三是放寬對外資銀行業務的限制,允許其從事代理髮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以及代理收付款項業務,將外國銀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國境內公民定期存款的數額下限由每筆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改為每筆不少於50萬元人民幣,並取消對外資銀行開辦人民幣業務的審批。

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

隨著金融開放,會出現跨市場、跨地域、跨國界的資本流動,而且會産生很多金融創新,提高金融開放水平必須要提高金融監管能力。國際經驗表明,只有監管到位的情況下,金融開放才能起到促改革,促發展的作用,所以開放過程中一定要加強監管,使監管能力與開放水平相適應。

此次國常會表示,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構建系統性金融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機制,保持金融市場平穩運行。

“金融市場進一步開放之後,我們必然會迎來短期的大進大出,一定不要認為外國資本會持續的流入,因為他們對利差這種風險偏好非常敏感,證券投資的波動性也是非常強的。這兩年滬港通北上資金的波動就非常清晰。未來如果短期內資本大進大出,我們應該怎麼來治理?從目前來看,宏觀審慎政策是一個更好的治理方式,比如托賓稅。”張明表示。

所謂“托賓稅”,是指對現貨外匯交易課徵全球統一的交易稅,旨在減少純粹的投機性交易。(楊志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龐博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