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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2021-07-25 11:12 來源: 文化和旅遊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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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和旅遊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六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 支持民營文藝表演團體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公開發佈之際,文化和旅遊部負責同志就《意見》的制定印發和貫徹落實等問題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問:請介紹一下制定《意見》的背景和意義。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文藝工作,習近平總書記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為做好文藝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民營文藝表演團體來自於民間、成長於民間、服務於民間,是藝術創作生産的重要力量,是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産的重要載體,是發展文化産業的生力軍。近年來,在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指引下,在政策舉措和市場需求驅動下,民營文藝表演團體呈現蓬勃發展態勢,規模持續擴展,藝術門類多樣,運行主體多元,市場空間廣闊,藝術創作質量穩步提升。同時,民營文藝表演團體發展還很不平衡,創作演出能力不強,人才儲備不足,排演設施設備簡陋,運營管理還不夠規範。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使民營文藝表演團體發展遭受較大衝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決策部署,在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進一步激發民營文藝表演團體活力和創造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文化和旅遊部等六部門在2005年原文化部、財政部、原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關於鼓勵發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的意見》等文件基礎上,聯合印發了《意見》。

《意見》的出臺,有利於充分發揮民營文藝表演團體藝術創作生力軍的作用,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有利於激發演藝市場活力,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多層次精神文化需求;有利於加快構建國有文藝院團與民營文藝表演團體優勢互補、相互促進的工作格局,推動形成持續健康發展的演藝生態;有利於支持民營文藝表演團體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衝擊,提振演藝行業發展信心,擴大文化和旅遊消費,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應有貢獻。

問:推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實現高質量發展需要遵循什麼原則?

答:民營文藝表演團體是以舞臺藝術創作演出為主營業務的市場主體。新時期推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改革發展,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始終堅持正確工作方向。一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藝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二是堅持支持、規範、引領相結合,著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政策環境、法治環境,推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改革創新、轉型升級、健康發展。三是堅持分類指導,針對不同藝術門類、規模體量、運行模式的民營文藝表演團體,分別採取有針對性的政策舉措,引領其探索符合自身實際的發展路徑,努力實現高質量發展。

問:《意見》在支持民營文藝表演團體改革發展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意見》突出問題導向,針對民營文藝表演團體改革發展存在的痛點、堵點、難點,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措施。

一是進一步優化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意見》在2005年《關於鼓勵發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的意見》基礎上,結合近年來“放管服”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對優化民營文藝表演團體市場準入服務作出了新安排。《意見》提出,支持民營文藝表演團體參與國有文藝院團改制經營,支持以中方控股形式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與外資合作舉辦文藝表演團體,並分別就優化民營演藝企業、演藝類社會服務機構的審批服務提出了新要求。《意見》還提出要加強演藝産品和要素市場建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倡導誠信文明經營。

二是提升民營文藝表演團體創作生産水平。《意見》著眼于引導民營文藝表演團體創作生産更多健康向上、品質優良的演藝産品這一目標,緊扣劇本、劇場、演職員等藝術創作演出的核心要素明確了一系列支持舉措。《意見》提出,加大對民營文藝表演團體劇本創作的扶持引導力度,加強人才培養培訓,暢通藝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審渠道,改善演出排練條件,搭建展演展示平臺。此外,《意見》還就引導國有文藝院團、公共文化機構建立與民營文藝表演團體的業務聯絡交流機制等提出了要求。

三是加大對民營文藝表演團體的政策支持力度。《意見》提出了系列支持民營文藝表演團體改革發展的財政、稅收等相關政策。《意見》明確,要按照公共文化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求,通過現有渠道,支持民營文藝表演團體開展劇(節)目創作、人才培養等,並就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發放消費券等支持民營文藝表演團體開展惠民演出作出具體安排。《意見》提出,要落實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等各項減稅降費政策,減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負擔。

問:新時期應如何引領民營文藝表演團體創新發展?

答:當前,人民群眾對文藝作品的質量、品位、風格等的要求越來越高,而隨著科技手段日新月異,群眾的文化消費習慣也正在發生深刻變遷。民營文藝表演團體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站穩腳跟,必須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堅定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

《意見》就推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改革創新、轉型升級提出了系列政策舉措。一是推進民營文藝表演團體與旅遊、商務、體育等領域融合發展。二是推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走線上線下融合、演出演播並舉之路,培育發展線上演播業態,探索實踐新商業模式。三是支持在條件成熟的地區建設民營文藝表演團體改革試驗區、演藝集聚區,促進民營文藝表演團體集群發展。

問:《意見》在加強民營文藝表演團體管理、促進規範發展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意見》在推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規範發展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新安排。一是推動民營演藝企業、演藝類社會服務機構完善內部管理制度,規範經營行為。二是推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落實主體責任,引導演職人員講品位、重藝德,自覺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風。三是加強民營文藝表演團體的業務指導以及演出活動的內容審核。四是建立民營文藝表演團體評估制度,實施分級分類監管。五是提升演出市場監管水平,推進“互聯網+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六是加強知識産權保護,維護民營文藝表演團體合法權益。

《意見》還提出要建立健全黨建工作機制,著力提升民營文藝表演團體黨的組織和工作覆蓋質量,為民營文藝表演團體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引領和支撐。

問:文化和旅遊部在推動《意見》貫徹落實方面有哪些具體安排?

答:《意見》就加強對民營文藝表演團體改革發展工作的組織實施作出了具體部署。下一步,我們將加強與各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強對《意見》的宣傳解讀。通過媒體平臺加強對文件的宣傳報道,組織專家進行政策解讀。依託文藝院團長培訓班等加強培訓,讓各地更好掌握文件精神。二是細化工作舉措,將文件部署的各項任務與“十四五”規劃實施工作銜接起來,將支持民營文藝表演團體改革發展的政策轉化為具體工程項目、工作舉措。三是組織新聞媒體加強對優秀民營文藝表演團體及其劇(節)目、演員的正面宣傳報道,為改革發展營造良好氛圍。四是把民營文藝表演團體發展狀況納入文化和旅遊部門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推動各項任務落細落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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