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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法律保障——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國防軍事立法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2021-07-31 08:49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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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軍事法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制定、修改9部國防軍事專門法律,作出6件涉及國防和軍隊的決定。據了解,我國現行有傚法律中有國防軍事專門法律19件,含國防軍事規定條款的法律有110件。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立法規劃室主任岳仲明表示,國防和軍隊建設各領域實現了有法可依,為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提供了堅強的法律保障。

在建軍節來臨之際,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中央軍委法制局、退役軍人事務部近日聯合組織專題採訪,就國防軍事立法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兩部法律共同發力,保障軍人權益

2020年11月通過的退役軍人保障法,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1年8月1日,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也將正式施行。“兩部法律是軍人權益保障的上下篇、前後章,密不可分,只有共同發力,切實實施,才能有效保障軍人的合法權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郭林茂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

郭林茂介紹,兩部法律目標相同,都是貫徹落實習近平強軍思想,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任務相近,都是努力解決軍人的後院問題——家屬,後代問題——子女,後路問題——安置、就業和發展,“法律就是採取一系列措施,使廣大官兵通過法律保障不再為後院分心、為後代憂心、為後路擔心,全身心投入國防和軍隊建設”;內容相關,無論是軍人還是退役軍人,兩部法律都在待遇保障、撫恤優待、榮譽激勵多方面,在物質和精神兩個層面給予保障。

“要説兩部法律有什麼不同,就是立足點不同、著重點不一樣。”郭林茂表示,退役軍人保障法的重點是解決軍人退出現役後的安置問題,通過一系列保障措施,使他們順利從部隊回到地方,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揮在社會經濟建設中的作用。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重點解決軍人服役期間的權益問題,通過一系列保障措施,增強軍人職業使命感、榮譽感和自豪感,激發軍人履行職責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統籌兼顧經濟社會發展與軍事設施保護

2021年6月修改的軍事設施保護法也將於8月1日起施行。隨著我國經濟建設和城鎮化不斷發展,有的軍事重地後來成了經濟發展熱點地區。當軍事設施保護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産生矛盾,法律如何規定呢?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家法室主任童衛東表示,軍事設施保護法明確經濟社會發展與軍事設施保護要統籌兼顧。“在有關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的劃定和調整時,在確保軍事設施保密和使用效能的前提下,要兼顧經濟社會、生態環境保護和當地居民的生産生活。”

根據法律規定,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中央有關部門在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安排可能影響軍事設施的建設項目時,應當兼顧軍事設施保護的需要,在程序上要徵求有關軍事機關的意見,必要的時候對建設項目進行評估。童衛東表示,法律同時也要求有關軍事機關在收到徵求意見函30日內,提出書面答覆意見,需要向上級請示,需要實地勘察測量測試的,答覆時間適當延長,但通常不能超過90天。

在提到完善軍事設施退出機制時,童衛東告訴記者,由於軍事部署調整,國防軍隊制度改革,很多軍事設施廢棄不用了。“軍事設施因軍事任務調整、周邊環境和自然損毀等原因失去使用效能,或者無需恢復重建的,軍事設施管理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報批,予以拆除或者改作民用。”

參戰退役軍人,享受特別優待機制

退役軍人保障法規定了國家建立參戰退役軍人特別優待機制。“參戰退役軍人是用鮮血和生命保障了我們國家的安全、民族獨立和人民的幸福,他們是國家和民族的英雄,理應受到政府的優待、全社會的尊重和關愛。”退役軍人事務部政策法規司司長李向東介紹,我國對參戰退役軍人一直有特別優待的政策,比如撫恤金標準問題,因戰致殘的退役軍人的標準高於相同殘疾等級軍人的因公、因病致殘的退役軍人,是相同殘疾等級最高的;在安排工作方面,在平時只有獲得二等功以上的才由政府安排工作,戰時榮立三等功以上的就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從2007年開始,國家開始為部分符合條件的參戰退役軍人發放生活補貼。這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參戰退役軍人的特別關愛。

“退役軍人保障法在總則裏明確規定國家建立參戰退役軍人特別優待機制,還在各相關章節作了具體的規定。”李向東表示,這個制度將進一步在全社會營造崇尚英雄、學習英雄、關愛英雄的濃厚氣氛,尤其是在青少年中不斷傳承捨生忘死、向死而生的紅色血脈。(記者 劉華東)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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