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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依法治國辦負責同志就《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答記者問

2021-08-11 19:5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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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11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以下簡稱《綱要》)。中央依法治國辦負責同志就《綱要》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1.《綱要》出臺有什麼背景和意義?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作為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部署推進。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2015年《綱要》),確立了到2020年建設法治政府的宏偉藍圖和行動綱領。五年多來,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2015年《綱要》要求,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重大進展。

為了不斷把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推進,梯次構建法治政府建設頂層設計,2020年,中央依法治國辦、司法部在深入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形成了《綱要》徵求意見稿,先後送各地區各部門、有關專家學者、中央依法治國委委員徵求意見,並根據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綱要》送審稿。《綱要》送審稿報經國務院同意後,先後報經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于2021年8月2日印發實施。

《綱要》是繼2015年《綱要》後,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的新的法治政府建設綱領性文件,是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舉措,是深入總結“十三五”時期法治政府建設成就經驗的重要成果,是“十四五”時期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路線圖和施工圖,對在新發展階段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更好發揮法治政府建設在保障高質量發展、推動全面深化改革、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發揮法治政府建設在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示範帶動作用,具有重大意義。

2.《綱要》制定遵循了什麼樣的總體思路?

答:在《綱要》制定過程中,我們重點把握了以下五點:

一是貫徹新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將黨中央、國務院近年來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體現到《綱要》中。

二是立足新起點。系統梳理2015年《綱要》實施五年來取得的成就經驗、面臨的困難問題,著眼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在承繼發展的基礎上改革創新,努力實現一張藍圖繪到底。

三是明確新方位。著力構建更加完善更加與時俱進的法治中國建設頂層設計,實現與《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的銜接協調,確保“十四五”時期“一規劃兩綱要”的有機統一。

四是樹立新目標。緊扣“加快形成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確立到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目標和各領域分目標,為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五是提出新舉措。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著力解決制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的突出問題,深入總結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舉措,同時根據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新舉措,積極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壓茬推進、創新發展。

3.《綱要》的總體框架內容是什麼?

答:《綱要》共由十部分組成: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實現法治政府建設全面突破。主要明確新發展階段法治政府建設的指導思想、主要原則和總體目標。

二是健全政府機構職能體系,推動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主要圍繞推進政府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等方面,提出改革發展舉措。

三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加快推進政府治理規範化程序化法治化。主要圍繞加強重要領域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監督管理等方面,提出改革發展舉措。

四是健全行政決策制度體系,不斷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主要圍繞強化依法決策意識、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加強行政決策執行和評估等方面,提出改革發展舉措。

五是健全行政執法工作體系,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主要圍繞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創新行政執法方式等方面,提出改革發展舉措。

六是健全突發事件應對體系,依法預防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主要圍繞完善突發事件應對制度,提高突發事件依法處置能力,引導、規範基層組織和社會力量參與突發事件應對等方面,提出改革發展舉措。

七是健全社會矛盾糾紛行政預防調處化解體系,不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主要圍繞加強行政調解工作、有序推進行政裁決工作、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加強和規範行政應訴工作等方面,提出改革發展舉措。

八是健全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促進行政權力規範透明運行。主要圍繞形成監督合力、加強和規範政府督查工作、加強對行政執法制約和監督、全面主動落實政務公開、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等方面,提出改革發展舉措。

九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設科技保障體系,全面建設數字法治政府。主要圍繞加快推進信息化平臺建設、加快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執法等方面,提出改革發展舉措。

十是加強黨的領導,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主要圍繞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全面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加強理論研究和輿論宣傳等方面,提出改革發展舉措。

4.《綱要》在總體目標確定上主要有哪些考慮?

答:《綱要》確立了到2025年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目標,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考慮:

一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政府建設是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要率先突破”的重要指示精神,著眼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力爭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提升”,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是做好與《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的銜接協調,在《綱要》總體目標中體現《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設相關目標要求,特別是強調到2025年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日益健全。

三是根據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實踐,在全面總結成就經驗的同時,深入研判當前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並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建議,確立到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目標,切實增強《綱要》目標的統領性、指導性。

5.《綱要》與2015年《綱要》相比主要有哪些新亮點?

答:與2015年《綱要》相比,《綱要》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新亮點:

一是在結構主線上,緊緊圍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明確提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建設法治政府,加快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並將其作為貫穿全篇的一條主線。

二是在目標設定上,明確提出“全面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慧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與2015年《綱要》提出的奮鬥目標相比,進一步突出對建設數字法治政府和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的要求。

三是在框架體系上,從健全八個方面體系、強化八個方面能力謀篇佈局,提出改革發展舉措,特別是緊扣當前實際,針對依法應對突發事件、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科技保障等作出系統部署。

四是在任務舉措上,對2015年《綱要》已經完成的不再部署,需要持續推進的進一步強化,試點成效突出的全面推廣,並提出新任務新舉措,不斷推動建設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的法治政府。

6.如何抓好《綱要》貫徹落實?

答:一是強化學習宣傳。通過媒體宣介、舉辦培訓、普法宣傳等各種形式,推動各地區各部門將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與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綱要》結合起來,進一步強化法治思維、法治意識,營造法治政府建設良好氛圍。

二是強化重點突破。聚焦法治政府建設關鍵環節和《綱要》任務舉措,把握好時間節點和原則標準,確保重要目標如期實現。同時,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重點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獲得感、滿意度。

三是強化統籌協調。建立健全重點任務協調推進機制,有效實現部門協同推進,並推動解決各地區法治政府建設不平衡問題,更好發揮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地區的輻射帶動作用。

四是強化督辦督察。制定重要任務舉措分工方案,明確責任單位,推動各地區各部門與《綱要》對標對表,確保《綱要》各項任務舉措落到實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郝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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