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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就《“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答記者問

2021-12-16 10:28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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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九部門印發了《“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學前提升計劃”),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1.請介紹一下編制實施“學前提升計劃”的背景?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學前教育,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特別強調“完善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要求到2035年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國家“十四五”規劃明確提出到2025年全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0%以上。學前教育經過十年的快速發展,雖然實現了普及普惠目標,但仍是整個教育體系最薄弱的環節,還存在著經費投入不足、成本分擔機制不健全、教師待遇保障不到位、科學保教水平有待提高等突出問題,隨著三孩政策實施,普惠性資源區域性、結構性短缺的矛盾依然存在,需要繼續實施“學前提升計劃”,在鞏固普及普惠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破解制約學前教育體制機制的瓶頸問題,健全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不斷提高普及普惠水平,全面提升幼兒園保教質量。

2. 請介紹下“學前提升計劃”的研製過程?

答:一是廣泛深入調研。組織專家先後赴多個省份進行專題調研,部署各地全面總結前三期行動計劃的成效和經驗,對前三期行動計劃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系統梳理總結。二是認真分析論證。深入研判了“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面臨的新形勢和新挑戰,梳理分析了需要破解的體制機制問題清單,明確了發展思路、重點任務與政策措施。三是多方徵求意見。先後多次召開研討會,認真聽取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學前教育專家、幼兒園園長、教師、家長等方面的意見建議,面向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部委徵求了意見,並報請教育部黨組會議審議通過,會簽有關部門後,正式印發。

3.“學前提升計劃”提出的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目標和任務是什麼?

答:在深入分析論證研判的基礎上,行動計劃對“十四五”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總體目標作出部署:到2025年,覆蓋城鄉、佈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同時也提出了3個方面的具體目標,一是發展目標:全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0%以上,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5%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佔比達到50%以上。二是保障機制目標: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三是質量目標:幼兒園保教質量全面提高,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機制基本形成。

當前,學前教育實現了基本普及目標,開始邁入全面提高質量的新階段。“十四五”期間,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主要任務是在補齊普惠性資源短板的同時,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完善體制機制和提高學前教育質量上來。一是補齊普惠資源短板,加強村級幼兒園建設,城市新增人口、流動人口集中地區新建改擴建一批幼兒園,完善城鄉學前教育佈局和公共服務網絡,切實保障適齡幼兒入園。二是完善普惠保障機制,切實落實各級政府發展學前教育的主體責任,完善投入保障機制,健全幼兒園教師配備補充和工資待遇保障制度。三是全面提升保教質量,深化幼兒園教育改革,全面推動教研改革,健全質量評估體系,提高教師專業素質和實踐能力。

4. “學前提升計劃”將採取哪些措施補齊資源短板?

答:針對普惠性資源存在的區域性、結構性矛盾,“學前提升計劃”要求各地持續增加普惠性資源供給,一是優化普惠性資源佈局。要求各地充分考慮出生人口變化、鄉村振興和城鎮化發展趨勢,逐年做好入園需求測算,完善縣(區)普惠性幼兒園佈局規劃。適應“三孩”政策實施需要,要求及時修訂和調整居住社區人口配套學位標準,配建與居住區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幼兒園。二是推動普惠性資源擴容增效,為集中解決農村地區、城市新增人口和流動人口集中地區入園需求,“十四五”期間國家實施教育提質擴容工程和教育強國推進工程,各地實施幼兒園建設項目,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幼兒園,鼓勵支持國有企事業單位、軍隊、高校、街道、農村集體舉辦公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民辦園提供普惠性服務,多渠道增加普惠性資源供給,逐步消除大班額,防止出現新的無證園。三是開展城鎮小區配套園治理“回頭看”,對治理成效進行全面復查,鞏固治理成果,保障城鎮地區普惠性資源供給的主渠道,為滿足幼兒就近就便入園提供基本保證。

5.圍繞加大財政投入,“學前提升計劃”提出哪些政策措施?

答:為落實政府投入為主、家庭合理分擔、其他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投入機制,“學前提升計劃”以完善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為著力點,一是要求逐步提高學前教育財政投入水平,各省(區、市)以提供普惠性服務為衡量標準,科學核定普惠性幼兒園辦園成本,明確分擔比例,優化完善財政補助政策。二是要求進一步完善資助制度,加大資助力度,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同時,各地要切實落實《若干意見》要求,落實並動態調整公辦園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或生均財政撥款標準,完善企事業單位、集體辦園財政補助政策和普惠性民辦園補助標準,通過財政支持和合理收費,解決好普惠性幼兒園“保安全”“保工資”“保運轉”“保發展”問題。

6. 針對幼兒園收費監管問題,“學前提升計劃”將採取哪些舉措?

答:“學前提升計劃”要求各省(區、市)在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的同時,推動完善成本分擔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幼兒園收費的監管。一是合理確定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收費標準,要求各省(區、市)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群眾承受能力和辦園成本等因素,動態調整公辦園收費標準、普惠性民辦園最高收費限價,改變長期以來公辦園收費過低,普惠性民辦園收費不規範的局面。二是加強對非營利性民辦園收費的監管,要求各省(區、市)儘快制訂完善非營利性民辦園收費的具體辦法,在合理核定辦園成本的基礎上,明確收費標準,解決長期以來非營利民辦園不規範收費亂相,防止以非營利性之名行營利之實,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

7.“學前提升計劃”採取哪些措施提高幼兒園教師專業能力?

答:師資隊伍是保障學前教育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關鍵,為進一步提高幼兒園師資專業水平,“學前提升計劃”針對農村地區師資弱問題,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加大農村和欠發達地區幼兒園教師培養力度,為這些地區幼兒園補充穩定而有質量的師資。針對培養與實踐脫節的問題,要求深化高等師範院校學前教育專業課程改革,完善培養方案,強化學前兒童發展、教育專業基礎以及教育實踐能力培養,提高師範生培養質量和水平。針對培訓質量不高的問題,要求各地制定幼兒園教師和教研員培訓規劃,實施全員培訓,突出實踐導向,提高培訓實效。鼓勵高校、教科研機構和優質幼兒園結對幫扶基層、邊遠和欠發達地區幼兒園。

8. 針對幼兒園教師配備和待遇保障瓶頸問題,“學前提升計劃”提出哪些政策措施?

答: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要解決好教師配備和待遇保障問題,從配備上,要求各地及時補充公辦園教職工,嚴禁“有編不補”、長期使用代課教師。民辦園按照配備標準配足配齊教職工。從待遇上,要求統籌工資收入政策、經費支出渠道,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同工同酬。公辦園中保育、安保、食堂等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所需資金從地方財政預算中統籌安排。民辦園要參照公辦園教職工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相應教職工的工資收入。從保障上,針對一些地方存在的幼兒園教職工社會保障金繳費渠道不暢問題,明確農村集體辦園可委託鄉鎮中心幼兒園代繳,小學附屬幼兒園可委託小學代繳。針對幼兒園教職工社會保障監管不到位問題,要求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稅務等相關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對幼兒園教職工繳納社保情況組織檢查,督促各類幼兒園足額足項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9.“學前提升計劃”採取哪些措施加強幼兒園規範監管?

答: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規範管理,規範辦園行為,“學前提升計劃”提出以下幾點要求:一是強化幼兒園安全保障,要求幼兒園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全面達標,建立全覆蓋的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各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形成聯防聯控有效機制,定期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和集中整治,守住安全底線,確保幼兒園安全運轉。二是健全管理制度,要求完善教師資格與配備、安全防護、收費行為等方面的動態監管機制。完善幼兒園信息備案及公示制度,定期向社會公佈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收費標準、質量評估等方面信息,接受社會監督。三是整治不規範辦園行為,加強辦園行為督導,重點對存在危房、“三防”不達標等安全隱患及園長和教師資格不符合規定等不規範辦園行為的幼兒園進行動態督查。部署開展幼兒園名稱規範清理行動。嚴肅查處面向學前兒童的違法違規校外培訓行為。

10.在提高保教質量方面,“學前提升計劃”提出哪些措施?

答:“學前提升計劃”將提升幼兒園保教質量作為“十四五”期間的重中之重,提出以下幾個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深化幼兒園教育改革。以先進實踐經驗為引領,提升幼兒園教師保教能力。二是深入落實《教育部關於大力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推進建立幼小科學銜接機制,提高入學準備和入學適應教育的有效性。三是出臺《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指南》,引導幼兒園樹立科學評估導向,全面提高保教質量。四是推動學前教育教研改革。進一步完善教研體系,健全教研機構,建設一支專兼職相結合的教研隊伍,及時研究解決教師教育實踐中的困惑和問題,完善教研製度,實現各類幼兒園教研指導全覆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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