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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的解讀

2022-01-01 12:20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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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以下簡稱四部委)聯合發佈了《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關於2022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1〕466號,以下簡稱《通知》),現解讀如下:

一、關於《通知》出臺背景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2009年以來,財政部聯合有關部門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國新能源汽車技術水平不斷進步、産品性能明顯提升,産銷規模連續六年位居世界首位。

2020年4月,四部委聯合發佈了《關於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明確“原則上2020 -2022年補貼標準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30%,公共交通領域符合要求的車輛,2020年補貼標準不退坡,2021-2022年補貼標準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退坡10%、20%,原則上每年補貼規模上限約200萬輛”。2021年,新能源汽車産業面對全球疫情蔓延、芯片短缺等不利影響,仍實現了大幅增長,産業發展態勢良好。2022年,補貼政策將按既定安排繼續有序退坡,創造穩定政策環境,四部委于近期聯合印發了《通知》,明確了財政補貼政策有關要求。

二、關於2022年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標準

按照財建〔2020〕86號文件規定,2022年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標準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運、出租(含網約車)、環衛、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領域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車,2022年補貼標準在2021年基礎上退坡20%。按此,《通知》明確了不同類型、不同領域車輛産品的補貼標準,且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三、關於2022年新能源汽車産品技術指標要求

近年來,在補貼政策扶優扶強導向推動下,我國新能源汽車産品供給質量持續提升,技術水平明顯進步、産品實用性大幅提升。根據財建〔2020〕86號文件“2021-2022年,原則上保持技術指標總體穩定”的規定,2022年購置補貼政策維持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續駛里程、能耗等技術指標門檻不變,穩定企業預期。

四、關於明確購置補貼截止時間節點

按照財建〔2020〕86號文件要求,綜合技術進步、規模效應等因素,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綜合考慮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規劃、市場銷售趨勢以及企業平穩過渡等因素,為保持新能源汽車産業良好發展勢頭,穩定行業和消費者預期,《通知》明確2022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終止,12月31日後上牌的車輛不再給予補貼。

五、關於進一步加強産品安全監管

新能源汽車産品安全關乎消費者切身利益,是新能源汽車産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保障。近年來,具有智慧網聯特徵的新能源汽車産品逐漸應用於市場,帶來的數據安全、網絡安全等問題成為重要關注點,我國新能源汽車車輛起火、安全事故仍時有發生。為進一步強化産品安全監管,確保車輛質量和信息安全,切實保障消費者利益,《通知》明確提出要健全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體系,進一步壓實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主體責任等措施。同時,圍繞車輛起火、重大事故等情況,建立跨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和車輛事故報告制度,對於隱瞞事故、不配合調查的企業,視情節輕重暫停或取消涉事車型補貼資格。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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