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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常會再發減稅降費“紅包”,11項稅費優惠政策延至明年底

2022-01-20 12:04 來源: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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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去年年底決定延續實施三大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後,國常會再發出減稅降費“紅包”。

1月19日,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實施部分到期的減稅降費政策,支持企業紓困和發展。會議決定,在前期已對部分到期稅費優惠政策延期的基礎上,再延續涉及科技、就業創業、醫療、教育等11項稅費優惠政策至2023年底。

一是免徵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孵化服務增值稅,對其自用及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産、土地免徵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繼續放寬初創科技型企業認定標準,凡符合條件的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對其投資的,按投資額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對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繼續按一定限額依次扣減稅收和相關附加。

二是免徵農産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免徵城市公交站場等運營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

三是繼續授權省級政府自主決定免徵、停徵或減徵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

四是免徵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臨時性補助、獎金及單位發給個人的預防藥品等實物的個人所得稅。免徵相關防疫産品的藥品和醫療器械註冊費。

五是免徵高校學生公寓房産稅和相關租賃合同印花稅。對承擔商品儲備政策性業務的企業自用房産、土地免徵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減按15%徵收污染防治第三方企業所得稅。

為何國常會決定再延續實施部分到期的減稅降費政策?

武漢大學財稅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熊偉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延續部分到期的減稅降費政策,支持企業紓困和發展,正是‘穩字當頭’經濟政策的體現,對促進高新技術産業孵化發展、扶持中小企業擺脫困境、降低涉農企業經營成本、褒揚醫務工作者和抗疫工作者的奉獻精神,都是非常有幫助的。決策程序符合當前稅法的要求,延續後的優惠政策仍保留有效期限,也符合審慎性原則。”

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葉永青也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本次進一步延續執行的稅收優惠政策,既考慮到了目前新冠疫情的影響,體現了稅法的人文關懷;也將減稅降費政策進一步貫徹到了目前人民生活的基礎需求,包括鼓勵創業創新,旨在繼續引導資源的投入,促進就業創業;另外還包括支持農産品流通體系建設,為人民基礎生活設施的建設助力等。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碩士生導師、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副秘書長宮映華指出,減稅降費作為應對經濟下行、助企紓困、激發活力的重要措施,這次的延續政策涉及科技、就業創業、醫療、教育等幾大方面,充分體現了減稅降費政策的綜合性、精準性和有效性。針對有利於促進科技創新、惠及民生、擴大就業的行業進一步實施減稅降費政策,將會為穩定經濟、優化結構注入強勁動力。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吳一平在接受澎湃新聞記者採訪時也表示,中央持續推進減稅降費政策,對於緩解疫情之後企業發展困境具有積極意義,該政策對於作為當前經濟發展重要力量的中小企業尤為重要,穩定了市場主體對於積極財稅政策的預期。

“其中,對於科技、就業創業、醫療、教育等稅費優惠政策的延續關係到核心技術突破、民生保障、公共服務等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領域,對於形成經濟發展核心動力非常重要。”他舉例道,以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孵化服務增值稅優惠政策延續這一點來説,孵化器和科技園等是建設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載體,承擔了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的重要任務,這些環節實施持續性的減稅降費政策有助於從源頭上提升我國關鍵核心技術的創新能力。(記者 彭艷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郝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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