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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外貿司負責人解讀《關於同意在鄂爾多斯等27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

2022-02-11 18:22 來源: 商務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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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外貿司負責人就《關於同意在鄂爾多斯等27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進行解讀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同意在鄂爾多斯等27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商務部外貿司負責人就《批復》進行了解讀。

一、《批復》出臺的背景

跨境電子商務等新業態新模式是我國外貿發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國際貿易發展的重要趨勢。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跨境電子商務等貿易新業態發展。2021年6月,國務院常務會審議通過《關於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紮實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2015年以來,國務院已分五批設立105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綜合試驗區),覆蓋了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跨境電子商務先行先試的試驗田規模不斷擴大,形成了陸海內外聯動,東西雙向互濟的發展格局。

商務部認真落實國務院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加強頂層設計,開展制度、管理和服務創新,探索建立了以“六體系兩平臺”為核心的政策框架,面向全國複製推廣近70項成熟經驗和創新做法。跨境電子商務已成為外貿發展的新動能、轉型升級的新渠道和高質量發展的新抓手。據海關統計,我國跨境電子商務規模5年增長近10倍,2021年進出口額達1.98萬億元人民幣,增長15%。

跨境電子商務是發展速度最快、潛力最大,帶動作用最強的外貿新業態,仍處於高速發展期。新設一批綜合試驗區,大力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等新業態新模式,有利於激發外貿主體活力,提升外貿運行效率,穩定外貿産業鏈供應鏈,實現産業數字化和貿易數字化融合。

二、《批復》的主要內容

《批復》明確,在鄂爾多斯市、揚州市、鎮江市、泰州市、金華市、舟山市、馬鞍山市、宣城市、景德鎮市、上饒市、淄博市、日照市、襄陽市、韶關市、汕尾市、河源市、陽江市、清遠市、潮州市、揭陽市、雲浮市、南充市、眉山市、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寶雞市、喀什地區、阿拉山口市等27個城市和地區設立綜合試驗區。此次擴圍後,綜合試驗區在江蘇、浙江、廣東三省實現全覆蓋。新設綜合試驗區將繼續開展先行先試,並適用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零售進口監管等政策措施。

《批復》強調,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堅持創新驅動發展,複製推廣前五批綜合試驗區成熟經驗做法,發揮跨境電子商務助力傳統産業轉型升級、促進産業數字化發展的積極作用,引導跨境電子商務健康持續創新發展,全力以赴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

《批復》要求,有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儘快完善具體實施方案並抓好組織實施。要進一步細化先行先試任務,突出重點,創新驅動,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有效引導社會資源,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努力在健全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體制機制、推動配套支撐體系建設等方面取得新進展、新突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綜合試驗區的協調指導和政策支持,為綜合試驗區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建立健全評估和退出機制,切實發揮綜合試驗區示範引領作用,更好地促進和規範跨境電子商務産業發展壯大。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商務部將按照《批復》要求,一是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抓實抓好《意見》落地見效,持續完善支持政策,有力有序有效推進綜合試驗區建設。二是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指導新設綜合試驗區完善具體實施方案並抓好組織實施。三是進一步做好統籌協調、跟蹤分析和指導服務,複製推廣好現有成熟經驗做法,支持綜合試驗區繼續大力探索創新,支持企業打造要素集聚、反應快速的柔性供應鏈,共建共享海外倉,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等新業態健康持續創新發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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