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提速

2022-06-08 08:17 來源: 經濟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9部門聯合印發《“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十四五”時期我國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目標是什麼?《規劃》對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躍升發展作出哪些部署?記者採訪了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和行業專家。

躍升發展呈現四大特徵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可再生能源實現跨越式發展,裝機規模已突破10億千瓦大關,佔全國發電總裝機容量的比重超過40%。其中,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裝機規模分別連續17年、12年、7年和4年穩居全球首位,光伏、風電等産業鏈國際競爭優勢凸顯。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也是我國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落實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目標的攻堅期。

《規劃》提出,“十四五”時期可再生能源要實現高質量躍升發展,如何理解“高質量躍升發展”?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我國要在短短不到10年內夯實能源轉型基礎,可再生能源發展勢必“以立為先”,進一步換擋提速,成為能源消費增量的主體;另一方面,可再生能源既要實現技術持續進步、成本持續下降、效率持續提高、競爭力持續增強,全面實現無補貼平價甚至低價市場化發展,也要加快解決高比例消納、關鍵技術創新、産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性可靠性等關鍵問題,進一步提質增效。

在高質量躍升發展新階段,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將呈現哪些新的特徵?“新能源在新階段要有新氣象。”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長李創軍介紹,“十四五”時期,我國可再生能源已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將呈現大規模、高比例、市場化、高質量發展新特徵。

具體來看,一是大規模發展,進一步加快提高發電裝機佔比;二是高比例發展,由能源電力消費增量補充轉為增量主體,在能源電力消費中的佔比快速提升;三是市場化發展,由補貼支撐發展轉為平價低價發展,由政策驅動發展轉為市場驅動發展;四是高質量發展,既大規模開發,也高水平消納,更保障電力穩定可靠供應。

值得注意的是,區別於以往規劃,本次《規劃》首次以國務院9部門聯合印發。“可再生能源發展離不開各部門的大力支持。”李創軍表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高質量躍升發展,任務更加艱巨,對資源詳查、用地用海、氣象服務、生態環境、財政金融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亟待完善可再生能源發展相關的土地、財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強化政策協同保障。

“這既是規劃發佈形式的創新,更有助於形成促進新時代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合力。”李創軍説。

可再生能源將成增量主體

為實現可再生能源高質量躍升發展,《規劃》錨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緊緊圍繞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的要求,明確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0億噸標準煤左右,“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消費增量在一次能源消費增量中的佔比超過50%。

“從可再生能源內部看,我國地熱能供暖、生物液體燃料、生物天然氣等非電利用受資源條件、技術成熟度、開發利用經濟性等因素影響,利用規模相對有限,‘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仍將以可再生能源電力為主。”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院長彭程表示。

針對發電目標,《規劃》提出,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發電量達到3.3萬億千瓦時左右,“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增量在全社會用電量增量中的佔比超過50%,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量實現翻番。

彭程分析認為,在各類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定位和空間預期上,常規水電項目前期工作複雜,建設週期長,“十四五”期間投産項目基本明確,投産規模穩步增長;農林生物質發電、垃圾焚燒發電等受可用資源收集與利用經濟性、環保要求等約束,規模有限;光熱發電、地熱發電、海洋能發電尚處於商業化示範或研發階段;資源儲量大、建設場址靈活、經濟性好的風電、光伏發電必須承擔起新增主力責任。

此外,《規劃》還明確了消納目標和非電利用目標:2025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和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分別達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2025年太陽能熱利用、地熱能供暖、生物質供熱、生物質燃料等非電利用規模達到6000萬噸標準煤以上。

“這些目標是綜合考慮了各類非化石能源的資源潛力、重大項目前期工作進度、開發利用經濟性等多種因素確定的,能夠為完成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佔比20%左右和2030年25%左右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李創軍説。

為增強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特高壓建設進一步提速。5月19日,國網浙江電力有限公司啟動白鶴灘—浙江特高壓直流線路工程(浙江段)集中攻堅專項行動,工程建成後可將四川800萬千瓦清潔水電送至浙北負荷中心。目前,該工程湖州吳興段已貫通,為清潔電能高速入浙打通了第一站。預計到2030年,國家電網跨區跨省輸電能力將由目前的2.4億千瓦提高到3.7億千瓦以上。

全面進入市場化階段

“規劃的生命在落實,《規劃》提出以區域佈局優化發展、以重大基地支撐發展、以示範工程引領發展、以行動計劃落實發展。”李創軍説。

記者了解到,在區域佈局優化發展方面,“三北”地區優化推動基地化規模化開發,西南地區統籌推進水風光綜合開發,中東南部地區重點推動就地就近開發,東部沿海地區積極推進海上風電集群化開發。

在重大基地支撐發展方面,明確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加快建設黃河上遊、河西走廊、黃河幾字灣、冀北、松遼、新疆、黃河下游七大陸上新能源基地,藏東南、川滇黔桂兩大水風光綜合基地和海上風電基地集群。

在示範工程引領發展方面,推進深遠海風電、新型高效光伏電池等技術創新示範,規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氫、光伏治沙等開發建設示範,中小型抽水蓄能、村鎮新能源微能網等高比例應用示範三大類18項示範工程,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

在行動計劃落實發展方面,部署了城鎮屋頂光伏行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千家萬戶沐光行動、鄉村能源站等九大行動計劃,以紮實有效的行動保障規劃全面落地。

與此同時,《規劃》更突出多元融合。既強調可再生能源各品種之間的互補發展,也強調與化石能源的融合發展,同時還貫徹生態文明建設、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新基建等國家戰略,開展光伏治沙、建築光伏一體化、可再生能源制氫等多模式創新,拓展可再生能源發展場景,著力構建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補、多元迭代發展新局面。

隨著政府補貼的退出和取消,作為新增主體的風電、光伏發電已經進入平價階段、市場化發展階段,且風電光伏發電技術裝備、産業鏈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十四五”時期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孰多孰少、哪多哪少,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政府主要是做好政策供給、創造良好環境,引導規劃總目標實現,不再特別扶持特定行業或給某一行業壓擔子。”彭程表示。(記者 王軼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萌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