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商務部等17部門發文:搞活汽車流通 擴大汽車消費

2022-07-09 19:12 來源: 經濟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商務部等17部門印發通知
搞活汽車流通 擴大汽車消費

近日,商務部等17部門印發了《關於搞活汽車流通 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6方面12條措施。在7日舉行的國新辦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商務部副部長盛秋平表示,隨著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各項政策措施發力見效,下半年汽車消費有望實現較快增長,為穩定宏觀經濟大盤發揮積極作用。

今年以來,受疫情多點散發等因素影響,我國汽車市場承壓,汽車消費下滑明顯。《若干措施》的出臺是對國務院《紮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中穩定增加汽車消費相關政策措施的細化落實。同時,針對二手車市場“小散弱”、交易登記有待優化,新能源汽車市場存在地方保護、車輛充電不夠便利等問題,提出更多有力舉措,進一步促進汽車市場潛力釋放。

據了解,我國汽車保有量已超過3億輛,位居全球第一。汽車保有量達到一定程度後,二手車市場就開始放量,這是國際上汽車消費的普遍規律。2021年,我國二手車交易量達1759萬輛,不到汽車保有總量的6%,遠低於國際成熟汽車市場比例,二手車跨區域限遷、商品屬性不明確、經銷業務受限多等問題,嚴重阻礙了二手車市場發展。

盛秋平表示,《若干措施》提出了一系列舉措,希望徹底打通二手車流通的堵點難點。一是全面取消限遷政策,促進自由流通。《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區嚴格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取消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的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的遷入限制。二是優化交易登記管理,促進高效流通。《若干措施》明確,將企業經銷的二手車像新車一樣按照“庫存商品”進行會計核算,在機動車轉讓登記時進行單獨簽注,並核發臨時行駛車輛號牌;對汽車限購城市,明確汽車銷售企業購入並用於銷售的二手車不佔用號牌指標。三是支持開展經銷業務,促進規模發展。《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對開展二手車經銷的不合理限制,明確登記註冊住所和經營場所在二手車交易市場以外的企業可以開展二手車銷售業務。為便利群眾售車和企業經營,允許二手車企業作為買方開具發票,即“反向開具發票”,並憑此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今年前5月,我國自主品牌新能源乘用車消費佔比超過80%。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負責人郭守剛表示,支持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是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保障産業平穩運行的有效途徑。加強行業運行監測研判,做好汽車芯片和上遊原材料保供穩價工作,全力保障産業鏈供應鏈暢通穩定。開展好新一輪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組織實施公共領域全面電動化城市試點。

社區內新能源汽車充電設備便利性問題一直受到消費者關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節能與科技司負責人張雁表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明確“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規定,制定了充電設施的規劃選址、供電系統、配套設施、竣工驗收等方面標準,為各地工作提供了指引和依據。(記者 馮其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馬文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