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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銷售過度包裝商品 打造綠色流通市場

2022-09-13 14:39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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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銷售過度包裝商品 打造綠色流通市場
——《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的通知》解讀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進一步加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作出部署,指出近年來商品過度包裝治理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尤其隨著消費新業態快速發展,商品過度包裝現象有“捲土重來”之勢。《通知》提出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商品過度包裝全鏈條治理體系,相關法律法規更加健全,標準體系更加完善,行業管理能力明顯增強,線上線下一體化執法監督機制有效運行,商品過度包裝治理能力顯著提升,為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

《通知》針對銷售環節作出明確部署:要避免銷售過度包裝商品。有關部門要督促指導商品銷售者細化採購、銷售環節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有關要求,明確不銷售違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強制性標準的商品。加強對電商企業的督促指導,實現線上線下同一要求。鼓勵商品銷售者向供應方提出有關商品綠色包裝和簡約包裝要求。督促指導外賣平臺企業完善平臺規則,對平臺內經營者提出外賣包裝減量化要求。督促指導餐飲經營者對外賣包裝依法明碼標價。

流通企業直接面向消費者,是避免商品過度包裝的“守門員”,有責任履行拒絕過度包裝社會責任,與政府一道樹立避免過度包裝的堅固屏障,打造綠色流通市場。流通企業要做到以下方面:

一是嚴格遵守強制性標準,不銷售過度包裝商品。商品流通企業應嚴格按照《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粧品》強制性國家標準及其修改單要求,認真開展商品的自查、自檢工作,確保標準實施到位。應制定相應制度或措施,細化採購、銷售環節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有關要求,將拒絕過度包裝落實到供應商選擇及商品選品中。應向供應方提出有關商品綠色包裝和簡約包裝要求,引導供應商執行《限制商品過度包裝 通則》國家推薦性標準。

二是履行主體責任,強化重點領域自律。目前,電商、外賣等消費新業態是商品過度包裝問題的高發區,相關企業應完善管理要求,切實履行企業責任。電商企業不應銷售違反強制性標準的過度包裝商品,實現與線下銷售企業要求一致。電商平臺企業要加強平臺內經營者主體資質和商品信息審核,積極配合監管執法。外賣平臺企業要完善平臺規則,對平臺內經營者提出外賣包裝減量化要求。餐飲經營者要對外賣包裝依法明碼標價。

三是引導綠色消費,避免不正當競爭。商品流通企業在營銷活動中不應以商品包裝為噱頭誘導或者誤導消費者做出購買行為,不對商品另行過度包裝,不利用過度包裝進行不正當競爭。應開展常態化、多樣化的宣傳,引導消費者樹立綠色消費觀,關注商品內在品質,購買和選用簡約適度包裝的商品。

(中國商業聯合會副會長 張麗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郝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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