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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縣域巡迴醫療和派駐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政策解讀

2023-03-17 14:03 來源: 衛生健康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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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進一步建立城市醫療衛生人才定期服務鄉村制度,提升縣域特別是鄉村醫療衛生服務水平,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做好縣域巡迴醫療和派駐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衛基層發〔2023〕5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及過程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通過城市醫院巡迴醫療對口幫扶、縣鄉派駐服務、流動巡診、鄰村延伸服務等方式,推動優質醫療衛生資源逐級下沉,提高縣域醫療衛生服務整體水平。2021年,為指導地方規範規範村級醫療衛生巡診、派駐和鄰(聯)村衛生室延伸服務工作,鞏固實現基本醫療有保障工作成果,促進農村居民享受便捷可及、優質高效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印發了《關於做好村級醫療衛生巡診派駐服務工作的通知》,自實施以來,有效提升了鄉村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推進了農村地區公共服務均等化,歷史性的消除了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空白點”,為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發揮了重要作用。

當前,縣域人口流動趨勢和鄉村形態面臨深刻變化,不少地區縣域醫療衛生服務水平與居民需求相比仍顯不足,鄉村醫療衛生崗位吸引力依然偏低,人員“空白點”存在反彈壓力。為進一步建立城市醫療衛生人才定期服務鄉村制度,有效提升縣域特別是鄉村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根據《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中提出的“統籌縣域內醫療衛生人才資源,建立健全定期向鄉村派駐醫務人員工作機制”的要求,國家衛生健康委在原有政策的基礎上,起草了《指導意見》,通過採取“固定設施、流動服務”等方式,推動服務重心下移、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提高農村居民享受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便利性。該文件廣泛徵求了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相關單位等有關方面意見,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近日聯合印發實施。

二、主要內容

到2025年,基本建立穩定的縣域巡迴醫療和派駐服務工作機制,鄉級醫療衛生人員隊伍進一步壯大,持續保持村級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農村居民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明顯提升,實現“一般的病在市縣解決,頭疼腦熱在鄉鎮、村裏解決”。

(一)因地制宜規範村級巡診(巡迴醫療)服務。對不適宜配置固定村醫的行政村及尚未設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移民搬遷安置點,由鄉鎮衛生院組織人員開展巡診服務。

(二)面向鄉村兩級做好派駐服務。對縣域內服務人口多、服務需求較大、短期內招不到合格村醫且鄰(聯)村服務難以覆蓋的地區(行政村),鄉鎮衛生院選派合格的醫務人員開展村級派駐。

(三)工作要求。明確了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和疾控主管部門職責,要求為開展巡迴醫療、巡診和派駐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配置必要的藥品和設備,保障參與服務人員的補助和待遇,將巡診和派駐服務作為執業醫師晉陞為副高級技術職稱的基層工作經歷,積極爭取醫保政策支持,並加強宣傳引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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