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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制度型開放深入推進

2023-07-01 20:44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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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自貿區和海南自貿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
高水平制度型開放深入推進

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北京等5個具備條件的自貿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主動開展試點。

6月30日,在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商務部部長助理陳春江指出,《若干措施》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的改革開放綜合試驗平臺作用,將為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探索路徑,為推動加入高標準經貿協定提供實踐支撐。

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探索路徑

據陳春江介紹,《若干措施》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的改革開放綜合試驗平臺作用,聚焦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商務人員臨時入境、數字貿易、營商環境、風險防控等6個方面,提出試點政策措施和風險防控舉措。

推動貨物貿易創新發展,一直是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港製度創新的重點。陳春江表示,此次試點對接,在再製造産品進口管理、船舶和航空器出境維修免關稅等方面開展探索,將對相關企業、消費者帶來實實在在的利好。

便利商務人員臨時入境。包括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內部調動專家的隨行配偶和家屬享有與該專家相同的入境和臨時停留期限、放寬相關外國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及隨行配偶和家屬入境與臨時停留期限等措施。

促進數字貿易健康發展。包括健全線上消費活動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轉讓或獲取大眾市場軟體源代碼作為進口銷售的條件等措施。

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包括政府採購、知識産權、競爭政策、環境保護等領域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措施,深化國內重點領域改革,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增添動力。

兩個“進一步”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

“海關著力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在推動企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海關總署自貿區和特殊區域發展司司長陳振衝表示,這次國務院印發的《若干措施》,涉及海關工作的主要聚焦在推動貨物貿易創新發展方面,共10條,其中5條跟通關便利直接相關。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進一步”。

一是進一步提高通關時間透明度。本次《若干措施》在試點地區進一步明確了空運快運貨物和普通貨物通關的時間標準,規定在符合我國海關監管要求且完成必要檢疫程序的前提下,空運快運貨物正常情況下在抵達後6小時內放行;對已抵達並提交通關所需全部信息的普通貨物,盡可能在48小時內放行。通關時間標準更加透明,有助於提升經營主體進口環節的可預期性,為促進貿易發展營造更優的環境。

二是進一步降低通關成本。比如,明確海關允許原産地證書存在微小的差錯,在確認貨物原産資格情況下,對印刷錯誤、打字錯誤、非關鍵性信息遺漏等微小差錯或文件之間的細微差異不影響企業享受優惠關稅待遇,企業不必反復修改、遞交申請的材料,這樣有利於降低企業的資金、人力和時間成本。又如,明確在預裁定所根據的法律、事實和情況未發生改變的情況下,允許進口企業在預裁定失效前申請展期,海關在裁定有效期屆滿前從速決定,保證了預裁定決定的連續性,避免新、舊裁定之間的空窗期,有利於提升貿易的便利化水平。

主動對接CPTPP規則開展的先行先試

我國正積極推動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和《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等高標準經貿協定,相關規則的要求與我國改革開放面臨的重點問題契合度較高。

陳春江告訴記者,在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自由貿易港主動對接開展試點,在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方面率先與國際接軌,構建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將為我國參與國際經貿規則制定積累有利條件。

同時,為了確保達到試驗效果,在充分考慮國家戰略發展需要和地方實際基礎上,選擇在外向型經濟發展水平較高、應用場景豐富、監管能力較強的5個自貿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先行先試。對於試驗效果好、風險可控的試點措施,將複製推廣至更大範圍進行壓力測試,不斷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

“此次在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實施的試點措施,是主動對接CPTPP規則開展的先行先試。”陳春江指出,一方面,將積極推進制度創新,率先構建與高標準經貿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和監管模式,展現中國有意願、有能力加入高標準經貿協定;同時,也將通過試點積累經驗,為中國加入這些協定做好充分準備、提供實踐支撐。

《若干措施》堅決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開放和安全,在推進改革開放的同時,對風險防控同步作出安排,確保試點安全有序。健全完善風險防控制度。包括建立健全重大風險識別及系統性風險防範制度、健全安全評估機制、強化風險防範化解、落實風險防控責任、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管等措施。

下一步,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地方積極推進《若干措施》落地實施。試點實施一年後,將由商務部按部署組織開展評估,具備條件的試點措施推廣至其他自貿試驗區,在更大範圍內開展壓力測試。(記者 董蓓)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沙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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