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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就《國務院關於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答記者問

2023-10-11 18:14 來源: 金融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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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務院關於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印發,金融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就此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實施意見》的出臺背景是什麼?

答: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強調,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健全具有高度適應性、競爭力、普惠性的現代金融體系,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和實體經濟多樣化的金融需求,切實解決貸款難貸款貴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發展普惠金融。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正式提出“發展普惠金融”。2015年,國務院印發《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

十年來,普惠金融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普惠金融的理念逐漸深入人心,多層次普惠金融供給格局逐步確立,普惠金融産品服務持續優化,服務普惠金融的信用信息體系不斷完善,支撐普惠金融發展的政策制度更加健全,在服務國家戰略、地方發展和人民群眾生産生活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當前,我國已經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對普惠金融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必要繼續做好頂層設計,明確推動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具體路徑。一方面,《實施意見》是《規劃》的必要延伸。《規劃》實施到期後,普惠金融發展仍面臨諸多問題和挑戰,有必要持續發力、補齊短板,構建高水平普惠金融體系。另一方面,《實施意見》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普惠金融領域各項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實施意見》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踐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圍繞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等黨中央工作部署,細化政策舉措。《實施意見》的出臺,將進一步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和實體經濟的金融需求。

問:我國普惠金融發展已經採取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十年來,為大力推進普惠金融發展,重點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構建多層次供給格局。指導大中型銀行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建立單列信貸計劃、內部資源傾斜、差異化績效考核、盡職免責等專營機制。指導地方法人銀行結合自身定位,強化普惠金融戰略導向,利用人緣、地緣優勢,著力服務當地小微、“三農”客戶。支持政策性銀行開展普惠金融重點領域轉貸款業務合作。鼓勵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低收入群體人身保險等保險業務。

二是持續優化産品服務。鼓勵金融機構聚焦小微企業、涉農主體、個體工商戶等金融需求,積極利用科技手段,深度挖掘內外部數據信息資源,改進業務審批技術和風險管理模型,研發專屬産品,合理降低服務成本,觸達更多“長尾客戶”。

三是豐富融資增信手段。開展“銀稅互動”“銀商合作”,指導銀行將公共信用信息用於信貸流程。依託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開展“信易貸”工作,歸集整合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強化融資場景應用。積極推進農村信用信息體系建設。構建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建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

四是完善政策制度。出臺存款準備金優惠、定向降準、貸款利息稅收優惠、中央財政補貼等政策。構建監管評價長效機制,實施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和金融機構鄉村振興考核評估。不斷彌補制度短板,從法律層面明確政府部門和市場機構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鄉村振興等職責,頒布實施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

問:普惠金融的發展取得了怎樣的成效?

答:十年來,我國普惠金融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是金融服務覆蓋面逐步擴大。縣域和農村地區基礎金融服務發展迅速。目前,全國銀行機構網點覆蓋97.9%的鄉鎮,基本實現鄉鄉有機構、村村有服務、家家有賬戶。全國鄉鎮基本實現保險服務全覆蓋,大病保險已覆蓋12.2億城鄉居民。農業保險已覆蓋農林牧漁各領域,2023年1—8月,覆蓋農戶1.4億戶次,提供風險保障3.7萬億元。

二是重點領域金融服務可得性持續提升。近年來小微企業、鄉村振興、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等重點領域金融服務呈現“增量、擴面”的態勢,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強有力保障。截至2023年8月末,全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67.7萬億元,涉農貸款餘額55.0萬億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27.4萬億元,近五年年均增速約25%。推出利率優惠、財政貼息的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原扶貧小額信貸),累計發放9600多億元,支持2300多萬戶次。

三是人民群眾對金融服務滿意度逐步提高。小微企業等經營主體獲取金融服務的成本更低。2023年前8個月,全國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平均利率4.8%,較2017年累計下降3.1個百分點。金融科技的發展加速各類業務數字化轉型,人民群眾存款、取款、支付更方便、更快捷。保險機構聚焦重點群體,提供具有普惠性質的保險産品和服務,更好滿足了廣大人民群眾和企業的風險保障需求。金融消費爭議解決渠道進一步暢通,消費者權益保護和風險防範意識逐步增強。

問:《實施意見》重點強調了哪些方面的內容?

答:《實施意見》重點強調了六個方面內容:

一是突出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強調完善黨領導金融工作的制度體系,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把黨的領導有效落實到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強化各級黨組織作用,切實把黨的領導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二是強調聚焦重點領域。推動重點領域信貸服務提質增效,著力加強對小微經營主體可持續發展、鄉村振興戰略的金融支持,加大首貸、續貸、信用貸、中長期貸款投放。強化對民生領域的支持,豐富創業、助學等金融産品,加強對老年人、殘疾人群體的服務。在普惠金融重點領域服務中融入綠色低碳發展目標。

三是強調保險和資本市場的作用。重點發展農業保險、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産品,支持農業生産、養老需求和基本民生保障。著力增強資本市場的普惠性,促進小微企業、涉農企業、科技創新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拓寬融資渠道。

四是有序推進數字普惠金融發展。支持金融機構深化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科技手段,實現數字化轉型,打造健康的數字普惠金融生態。同時強調將數字普惠金融全面納入監管。

五是重視基礎設施和發展環境建設。突出強調加強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緩解金融市場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持續推進農村支付環境建設,完善知識産權質押、動産融資登記等基礎平臺,優化信用生態環境,增強社會公眾金融素養和能力,發揮貨幣政策、財稅政策、監管政策、産業政策等聯動效應。

六是統籌發展與安全。加快中小銀行改革化險,完善中小銀行治理機制。完善普惠金融相關法律法規,加快補齊規則和監管短板,提升普惠金融法治水平。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嚴厲打擊以普惠金融名義開展的違法犯罪活動。倡導負責任金融理念,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問:下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工作舉措有哪些?

答:《實施意見》提出了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工作目標和具體舉措。下一步,將重點從以下幾方面著力,優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

一是推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增量擴面提質。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系,加大信貸投放、保險保障力度,拓寬直接融資渠道,提高小微企業服務覆蓋面、可得性、便利度。優化小微金融業務規則,完善服務評價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建立完善可持續的服務模式,精準匹配服務需求。

二是加大重點領域小微企業支持力度。聚焦科技創新、專精特新、製造業、外貿等重點領域小微企業,傾斜金融資源,激發經營主體發展動能,促進産業升級和就業穩崗。構建金融機構與企業對接長效機制,推動政策和服務精準觸達經營主體。

三是提升金融服務小微企業能力。組織開展小微企業信貸質效提升系列行動,包括首貸拓展、信用貸提升和“夥伴銀行”行動,面向無貸企業拓展金融服務,研發小額信用貸款産品,逐步建立“信貸+”的綜合金融服務模式,使更多金融機構成為小微企業成長的夥伴。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差異化制度安排,適應各發展階段、各類型小微企業融資需求。豐富服務小微企業的財産保險和服務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的人身保險産品,優化服務模式。

問:金融如何助力鄉村振興戰略有效實施?

答: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是新時代建設農業強國的重要任務,要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三農”領域,更好滿足其多樣化多層次的金融需求。

一是強化農村金融服務能力建設。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構建層次分明、優勢互補、競爭合作的銀行機構服務格局。深化銀行機構內部專營機制建設,在涉農信貸審批、人員力量、信貸資源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傾斜。加強涉農領域信用風險管理。

二是保障重點領域金融投入。全力保障糧食領域信貸投入,錨定糧食生産、收儲、流通、加工等重要環節,加強金融精準供給。做好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金融支持。強化對鄉村産業發展、城鄉融合等領域的金融服務,有效滿足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的金融需求。強化對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長期信貸支持。發展農業供應鏈金融,重點支持縣域優勢特色産業。

三是推動優化農村金融發展環境。持續鞏固提升農村地區金融服務覆蓋面。強化差異化監管,定期開展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加強結果運用。指導銀行機構拓寬涉農主體融資抵質押物範圍。推動完善農村産權流轉、抵押、登記體制機制建設。結合鄉村治理開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擴大農戶信用檔案覆蓋面和應用場景。加快建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體系。加強農村地區金融知識宣傳普及。

問:《實施意見》對完善高質量保險體系做出了什麼安排?

答:《實施意見》圍繞建設完善高質量保險體系,主要提出了三個方面的工作舉措:

一是建設農業保險高質量服務體系。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擴大稻穀、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實施範圍。鼓勵地方發展優勢特色農産品保險,探索發展新型險種。強化科技賦能,優化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服務,發揮農業保險在防災減災、災後理賠中的作用,切實服務鄉村振興和農業強國建設。

二是發揮普惠型人身保險保障民生作用。積極發展面向老年人、農民、新市民、低收入人口、殘疾人等群體的普惠型人身保險業務。完善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機制,積極發展商業醫療保險。支持發展面向縣域居民的健康險和面向農戶的意外險、定期壽險業務。

三是支持保險服務多樣化養老需求。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商業養老保險産品,有效對接企業(職業)年金、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參加人和其他金融産品消費者的長期領取需求。探索開發各類投保簡單、交費靈活、收益穩健、收益形式多樣的商業養老年金保險産品。在風險有效隔離的基礎上,支持保險公司以適當方式參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探索實現長期護理、風險保障與機構養老、社區養老等服務有效銜接。

問:如何推動《實施意見》有效落實?

答:相關部門將積極採取措施,推動《實施意見》各項任務、要求落地見效。

一是加強組織協調。優化推進普惠金融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強化部門協調、明確職責分工、壓實各方責任。加強央地聯動,推動各地因地制宜、協同發力,促進《實施意見》各項措施落實落地。

二是加強監測評估。建立健全與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普惠金融指標體系,探索開展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評價評估。對普惠金融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加強調查研究,適時豐富完善和優化調整政策措施。

三是加強宣傳引導。開展《實施意見》及有關政策的解讀和宣傳,總結普惠金融工作典型經驗做法,促進金融機構提高服務本領,引導人民群眾和經營主體用好金融服務,為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呂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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