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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資金強化就業優先導向

2024-01-17 08:09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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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日發佈新修訂的《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推動實施就業優先戰略,規範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修訂後的《管理辦法》在補貼資金分類、享受補貼人員範圍等方面均有新變化。

就業補助資金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由本級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管理,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用於促進就業創業的專項資金。中央財經大學財稅學院教授白彥鋒表示,“就業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內容。穩定的就業對經濟增長、擴大內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規範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有利於支持各地落實落細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管理辦法》明確,就業補助資金分為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兩類。就業補助資金用於哪些方面?《管理辦法》規定,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資金用於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評價補貼、就業見習補貼、一次性求職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及其他支出;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用於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和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及其他支出。同一項目就業補助資金補貼與失業保險補貼有重復的,個人和單位不可重復享受。

對於上述不同項目的補貼,《管理辦法》均出臺了具體規定。比如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人員範圍包括: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等(統稱“六類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職業培訓補貼用於六類人員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培訓、符合條件人員項目制培訓等。職業培訓補貼實行“先墊後補”和“信用支付”等辦法,每人累計最多享受3次。

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評價並取得符合規定證書的六類人員,給予職業技能評價補貼。對納入重點産業職業資格評價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目錄的職業工種,可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每人累計最多享受3次,同一職業(工種)不得重復享受。

享受就業見習補貼的人員範圍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歲至24歲登記失業青年。對吸納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一定標準的就業見習補貼,用於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準。

對在畢業學年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

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入鄉農民工,可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白彥鋒認為,對於創業的激勵可在一定程度上對衝創業風險,推動創新引領,發揮創業帶動就業作用。此外,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用於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服務能力建設,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重點用於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等支出。

近年來,財政資金加大力度支持落實就業優先政策。2023年,中央財政就業補助資金安排668億元,比上一年增加50億元。同時,延續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以及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加大一次性吸納就業等補貼力度,支持經營主體紓解困難、穩定崗位。此外,還推進實施“三支一扶”計劃、百萬就業見習崗位募集計劃等,多渠道促進青年就業創業。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2024年要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適度加力、提質增效;更加突出就業優先導向,確保重點群體就業穩定。下一步,財政政策將如何進一步支持穩就業?對此,財政部部長藍佛安表示,要強化就業優先導向,統籌運用稅費減免、社保補貼、貸款貼息等政策,多渠道支持企業穩崗擴崗、個人創業就業。

“積極的財政政策有機統籌支持經營主體與穩定工作崗位,能夠更好地促進就業創業,有利於穩預期、穩增長、穩就業。”白彥鋒説。(記者 曾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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